广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单位预算
广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单位预算
索 引 号:GCX0013/2023-00895
发文机关: 广昌县人社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3-02-23
广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单位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广昌县人社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广昌县人社局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广昌县人社局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广昌县人社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主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法规,编制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 (略) 场发展规划,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法规,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全县就业发展规划和措施,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承担政府补贴培训任务;做好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办法。
(四)负责统筹推进建立和完善覆盖全县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实施相关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拟订全县的养老、失业、工伤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工作;编制全县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承担全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职能及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职能。
(五)负责全县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及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县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会同有关部门协助做好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配合做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做好全县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工作。
(七)做好全县职称评审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吸引留学人员来华(回国)工作或定居政策;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核发职业资格证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工作,建立全县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九)负责县直单位绩效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家荣誉制度,根据授权做好表彰、奖励工作。
(十)贯彻执行和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职工工作时间、休息时间和休假制度以及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社会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农民工工作综合性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配合有关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研究制订、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价奖惩体系;督促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会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做好工伤预防宣传教育工作;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劳动用工管理,检查督促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
(十三)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3年广昌县人社局内设股室4个,包括:办公室(纪检监察室)、人事人才股、劳动和社会保障股(信访股)、行政审批股(工资福利股)。
(一)办公室(纪检监察室)。协助局领导对政务、事务等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秘书事务、文电处理、机要交换、公共关系、政务公开、安全保密等工作;负责信息、宣传和调研等工作;承担县人大建议、县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各单位的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和机构编制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公共事务、行政后勤和局机关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二)人事人才股。研究拟订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和人事管理规章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核 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管理和年 度考核工作;负责县直事业单位人员的调配及聘用合同管理工 作,配合做好负责全县事业单位人员的公开招聘工作;指导全 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管理工作;负责人事争议的管理并 进行调解和仲裁。参与拟订全县人才队*建设规划,负责人才 工作管理和有关人才工作综合协调;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人力 (略) 场发展政策和规划;贯彻执行人力资源中介机构资质、 从业人员资格标准,负责人力资源中介机构设立的审核,培训 (略) 场从业人员;指导和监督职业中介机构,依法管理 全 (略) 场;负责“三支一扶”人员的招募及管理工作。 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履行专业技术人 员继续教育验证职能。承办全县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事宜;负责 全县有突出贡献专家的选拔推荐工作;负责全县专业技术职称 评审认定、考试等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县专业技 术职务聘任工作,对全县专业技术职务设置进行宏观管理,负责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
(三)劳动和社会保障股(信访股)。拟订全县就业、失 业规划和年度计划,贯彻执行劳动者平等就业、农村劳动力转 移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及失业保险等相关政策,拟订工作制 度和管理办法,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 服务信息管理和监督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指导全县基 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平台建设工作;承担政府补贴培训任务、 促进就业基地认定;参与拟订全县专项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综合指导毕业生就业工作;拟基金管理办法;拟订有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审核办法 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业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工伤保险的政策;办理机关、 企事业单位人员的工伤认定;办理县属参保单位因工死亡职工 遗属和非因工伤残职工待遇的审批手续。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汇总编制本局管 理的各项资金(基金)的预决算;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社会 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及其补充 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运营和就业资金、中央转移支付 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规 章制度,监督指导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负责受 理、组织、协调、交办、转送、督办人民群众提出的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信访事项。
(四)行政审批股(工资福利股)。负责县政府公布的本部门所有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等事项的受理、转办、办结工作;负责相关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等事项的办理程序和办理流程的设计、优化、简化;负责相关行政许可、非行 政许可审批等事项的宣传、咨询与解答;负责机关在县行政服 务中心办事大厅服务窗口的管理工作;牵头协调事项办理过程 中涉及到的相关股室、部门与人员,对有关职能股室承办审批 项目进行督促检查,并负责审批事项网上传递、处理过程中的 电子监察工作;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时调整行政审批服 务事项的内容和方式。贯彻实施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 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根据国家工资政策制度和标准,负责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晋级增资、调动、退休和受处分等人员的工资待遇,以及新参加工作人员的临时工资和转正定级;组织指导事业单位工人的技术等级考核;组织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非因公伤残、死亡待遇政策和给付标准,管理县直事业单位工资总额。
编制人数小计18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9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9人,实有人数小计45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14人,包括行政在职人数7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7人;退休人数小计19人,遗属人数小计1人,聘用人员11人。
第二部分 广昌县人社局2023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广昌县人社局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广昌县人社局收入预算总额为780.1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0.09万元。财政拨款收入729.0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2.39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其他收入1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6.4万元;上年结转34.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4.1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广昌县人社局支出预算总额为780.1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0.90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84.4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9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08.5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0.9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4.86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95.7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8.02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1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2.1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2.6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04.29万元;农林水0.0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0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2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7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和福利支出308.5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4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0.9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1.9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4.8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11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广昌县人社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729.0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2.39万元.其中: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9.06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76.0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6.3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08.5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8.1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26万元;项目支出353.0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5.33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3年广昌县人社局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0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3年广昌县人社局局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为0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年单位机关运行费预算376.03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减少16.34万元,下降4.16%。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政府采购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辆。
2023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九)人社局项目情况说明
1.2023年上级就业补助资金、2023年就业补助资金县级配套项目、2023就业补助资金(其他资金)项目
(1)项目概述
资金按规定用于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就业见。
(2)立项依据
《 (略) 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略) 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22〕201号),《 (略) 财政厅、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 (略) 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赣财社[2018]9号)。 项目主要内容: “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内每人每月工作生活补贴3972/3898元,并缴纳医保、社保、工伤,失业等保险,对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三支一扶”人员发放一次性安家费补贴3000元。
(3)实施主体
广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实施方案
根据《 (略) 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略) 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22〕201号),《 (略) 财政厅、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 (略) 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赣财社[2018]9号)执行。
(5)实施周期
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
分别预算安排55.25万元、121.675万元。
3.2023年返城未安置就业知青和城镇大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养老生活补助县级配套项目
(1)项目概述
全额发放返城未安置就业知青和城镇大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生活补助金。
(2)立项依据
赣府厅发(2010)29号文件
(3)实施主体
广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实施方案
根据赣府厅发(2010)29号文件执行。
(5)实施周期
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
分别预算安排129.78万元。
4.2023年机关养老保险待遇核定系统维护服务费县级配套项目
(1)项目概述
用于支付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核定系统维护服务费。
(2)立项依据
用于购买未参保事业人员养老保险待遇核定系统,保障未参保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待遇
(3)实施主体
广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实施方案
根据县里要求。
(5)实施周期
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
分别预算安排1.58万元。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广昌县人社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4.51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安排。
公务接待费3.26万元,比上年减少0.17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三公经费预算控制数。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5万元,比上年减少0.07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三公经费预算控制数。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安排。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3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2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对单位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单位实际,参照《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县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_2023就业补助资金(其他资金).xls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_2023年返城未安置就业知青和城镇大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养老生活补助县级配套.xls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_2023年机关养老保险待遇核定系统维护服务费县级配套.xls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_2023年三支一扶人员经费县级配套.xls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_2023年三支一扶资金(上级资金).xls
索 引 号:GCX0013/2023-00895
发文机关: 广昌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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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23-02-23
广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单位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广昌县人社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广昌县人社局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广昌县人社局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广昌县人社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主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法规,编制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 (略) 场发展规划,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法规,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全县就业发展规划和措施,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承担政府补贴培训任务;做好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办法。
(四)负责统筹推进建立和完善覆盖全县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实施相关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拟订全县的养老、失业、工伤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工作;编制全县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承担全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职能及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职能。
(五)负责全县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及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县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会同有关部门协助做好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配合做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做好全县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工作。
(七)做好全县职称评审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吸引留学人员来华(回国)工作或定居政策;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核发职业资格证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工作,建立全县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九)负责县直单位绩效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家荣誉制度,根据授权做好表彰、奖励工作。
(十)贯彻执行和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职工工作时间、休息时间和休假制度以及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社会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农民工工作综合性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配合有关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研究制订、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价奖惩体系;督促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会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做好工伤预防宣传教育工作;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劳动用工管理,检查督促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
(十三)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3年广昌县人社局内设股室4个,包括:办公室(纪检监察室)、人事人才股、劳动和社会保障股(信访股)、行政审批股(工资福利股)。
(一)办公室(纪检监察室)。协助局领导对政务、事务等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秘书事务、文电处理、机要交换、公共关系、政务公开、安全保密等工作;负责信息、宣传和调研等工作;承担县人大建议、县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各单位的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和机构编制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公共事务、行政后勤和局机关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二)人事人才股。研究拟订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和人事管理规章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核 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管理和年 度考核工作;负责县直事业单位人员的调配及聘用合同管理工 作,配合做好负责全县事业单位人员的公开招聘工作;指导全 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管理工作;负责人事争议的管理并 进行调解和仲裁。参与拟订全县人才队*建设规划,负责人才 工作管理和有关人才工作综合协调;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人力 (略) 场发展政策和规划;贯彻执行人力资源中介机构资质、 从业人员资格标准,负责人力资源中介机构设立的审核,培训 (略) 场从业人员;指导和监督职业中介机构,依法管理 全 (略) 场;负责“三支一扶”人员的招募及管理工作。 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履行专业技术人 员继续教育验证职能。承办全县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事宜;负责 全县有突出贡献专家的选拔推荐工作;负责全县专业技术职称 评审认定、考试等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县专业技 术职务聘任工作,对全县专业技术职务设置进行宏观管理,负责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
(三)劳动和社会保障股(信访股)。拟订全县就业、失 业规划和年度计划,贯彻执行劳动者平等就业、农村劳动力转 移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及失业保险等相关政策,拟订工作制 度和管理办法,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 服务信息管理和监督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指导全县基 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平台建设工作;承担政府补贴培训任务、 促进就业基地认定;参与拟订全县专项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综合指导毕业生就业工作;拟基金管理办法;拟订有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审核办法 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业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工伤保险的政策;办理机关、 企事业单位人员的工伤认定;办理县属参保单位因工死亡职工 遗属和非因工伤残职工待遇的审批手续。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汇总编制本局管 理的各项资金(基金)的预决算;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社会 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及其补充 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运营和就业资金、中央转移支付 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规 章制度,监督指导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负责受 理、组织、协调、交办、转送、督办人民群众提出的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信访事项。
(四)行政审批股(工资福利股)。负责县政府公布的本部门所有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等事项的受理、转办、办结工作;负责相关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等事项的办理程序和办理流程的设计、优化、简化;负责相关行政许可、非行 政许可审批等事项的宣传、咨询与解答;负责机关在县行政服 务中心办事大厅服务窗口的管理工作;牵头协调事项办理过程 中涉及到的相关股室、部门与人员,对有关职能股室承办审批 项目进行督促检查,并负责审批事项网上传递、处理过程中的 电子监察工作;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时调整行政审批服 务事项的内容和方式。贯彻实施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 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根据国家工资政策制度和标准,负责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晋级增资、调动、退休和受处分等人员的工资待遇,以及新参加工作人员的临时工资和转正定级;组织指导事业单位工人的技术等级考核;组织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非因公伤残、死亡待遇政策和给付标准,管理县直事业单位工资总额。
编制人数小计18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9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9人,实有人数小计45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14人,包括行政在职人数7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7人;退休人数小计19人,遗属人数小计1人,聘用人员11人。
第二部分 广昌县人社局2023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广昌县人社局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广昌县人社局收入预算总额为780.1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0.09万元。财政拨款收入729.0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2.39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其他收入1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6.4万元;上年结转34.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4.1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广昌县人社局支出预算总额为780.1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0.90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84.4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9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08.5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0.9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4.86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95.7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8.02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1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2.1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2.6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04.29万元;农林水0.0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0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2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7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和福利支出308.5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4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0.9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1.9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4.8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11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广昌县人社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729.0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2.39万元.其中: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9.06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76.0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6.3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08.5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8.1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26万元;项目支出353.0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5.33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3年广昌县人社局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0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3年广昌县人社局局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为0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年单位机关运行费预算376.03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减少16.34万元,下降4.16%。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政府采购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辆。
2023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九)人社局项目情况说明
1.2023年上级就业补助资金、2023年就业补助资金县级配套项目、2023就业补助资金(其他资金)项目
(1)项目概述
资金按规定用于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就业见。
(2)立项依据
《 (略) 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略) 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22〕201号),《 (略) 财政厅、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 (略) 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赣财社[2018]9号)。 项目主要内容: “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内每人每月工作生活补贴3972/3898元,并缴纳医保、社保、工伤,失业等保险,对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三支一扶”人员发放一次性安家费补贴3000元。
(3)实施主体
广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实施方案
根据《 (略) 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略) 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22〕201号),《 (略) 财政厅、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 (略) 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赣财社[2018]9号)执行。
(5)实施周期
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
分别预算安排55.25万元、121.675万元。
3.2023年返城未安置就业知青和城镇大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养老生活补助县级配套项目
(1)项目概述
全额发放返城未安置就业知青和城镇大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生活补助金。
(2)立项依据
赣府厅发(2010)29号文件
(3)实施主体
广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实施方案
根据赣府厅发(2010)29号文件执行。
(5)实施周期
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
分别预算安排129.78万元。
4.2023年机关养老保险待遇核定系统维护服务费县级配套项目
(1)项目概述
用于支付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核定系统维护服务费。
(2)立项依据
用于购买未参保事业人员养老保险待遇核定系统,保障未参保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待遇
(3)实施主体
广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实施方案
根据县里要求。
(5)实施周期
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
分别预算安排1.58万元。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广昌县人社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4.51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安排。
公务接待费3.26万元,比上年减少0.17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三公经费预算控制数。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5万元,比上年减少0.07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三公经费预算控制数。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安排。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3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2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对单位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单位实际,参照《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县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_2023就业补助资金(其他资金).xls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_2023年返城未安置就业知青和城镇大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养老生活补助县级配套.xls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_2023年机关养老保险待遇核定系统维护服务费县级配套.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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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_2023年三支一扶资金(上级资金).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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