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昌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单位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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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昌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单位预算

  • 索 引 号:GCX0018/2023-00894

    发文机关: 广昌县公安局

  •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3-02-23

广昌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单位预算

发布日期:2023-02-2315:23浏览次数:来源:广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目 录

第一部分 广昌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广昌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广昌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广昌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广昌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正常,研究拟定我县有关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规划和实施办法;为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提供交通安全方面的重要信息并提供对策;组织协调对全县重、特大交通事故逃逸案的侦破工作。组织实施对全县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的挂牌、定期检验、安全检查工作;组织实施对全县机动车辆驾驶员的登记、发证、培训、审验、管理以及教育工作;维护交通秩序,强化路面控制,查处违章、指挥交通、排查阻塞、确保安全畅通;大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提高人们的交通安全意识;参与我县道路交通建设、停车场和交通安全设施的规划;承办县委县政府、县公安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3年广昌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内设处室7个,包括:(办公室、财务科、指挥中心、法制科、车管所、工会、事故科);中队5个,包括:(赤水中队、甘竹中队、头陂中队、城区一中队、城区二中队).

编制人数小计35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31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编制人数0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1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人数0人,行政工勤编制3人,自收自支编制人数0人。实有人数小计35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35人,包括行政在职人数31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人数0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1人,部分补助事业在职人数0人,自收自支在职人数0人,行政工勤在职3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11人,遗属人数小计0人,财政负担聘用人员90人。

第二部分 广昌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单位预算表

广昌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表(2)(1).xls

第三部分 广昌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广昌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收入预算总额1806.2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55.93万元。财政拨款收入1540.5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2.06万元;其他收入60.1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12万元;上年结转205.5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04.75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广昌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支出预算总额为1806.2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55.93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558.3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8.0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18.9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18.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0.82万元,资本性支出100万元;项目支出247.8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57.9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1.5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4.05万元,资本性支出22.27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公共安全支出:1806.22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和福利支出1118.9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81.9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30.1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4.1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4.8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7.42万元,资本性支出122.2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7.26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广昌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1540.5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2.06万元.其中: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公共安全支出1540.55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490.5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6.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11.3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98.3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0.82万元,资本性支出60万元;项目支出5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14.14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3年广昌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3年广昌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年单位机关运行费预算264.23万元,比2022年预算建设11.14万元.其中:办公费23万元,印刷费0.2万元,水电费17.1万元,邮电费28万元,维修(护)费26.2万元,差旅费24万元,劳务费0.61万元,取暖费0万元,专用材料费75万元,被装购置5万元,工会1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5万,其他日常运行维护费24.12万元。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政府采购总额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0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29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9辆。

2023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无。

(九)广昌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项目情况说明

1.涉案车辆检验鉴定项目

1)项目概述: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十八条规定,“鉴定费由公安机关承担”,在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下我大队特向人民政府申请了该项目,该项目为经常性项目。根据县人民政府下发广府抄字(2018)1387号抄告单明确了涉案车辆鉴定、检测费用包干使用全年预计50万元。该项目主要包括涉案车辆的鉴定、涉案人员的检测费用。收费标准以与鉴定机构签署的鉴定协议为准。

2)立项依据: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广府办抄字(2018)1387号

3)实施主体:广昌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4)实施方案:依据预算按需申报

5)实施周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50万元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广昌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21.37万元。其中:

公务接待费6.65万元,比上年减0.35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缩减三公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72万元,比上年减0.77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缩减三公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3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2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公共安全支出(204)公安(02)行政运行(01):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204)公安(02)信息化建设(19):反映各级公安机关用于非涉密的信息网络建设和运行维护相关支出,用于本单位信息网络建设相关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204)公安(02)执法办案(20):反映公安机关从事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及侦查办案等相关活动的支出,用于本单位扫黑除恶专项相关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204)公安(02)其他公安支出(99):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用于本单位其他公安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县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 索 引 号:GCX0018/2023-00894

    发文机关: 广昌县公安局

  •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3-02-23

广昌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单位预算

发布日期:2023-02-2315:23浏览次数:来源:广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目 录

第一部分 广昌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广昌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广昌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广昌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广昌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正常,研究拟定我县有关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规划和实施办法;为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提供交通安全方面的重要信息并提供对策;组织协调对全县重、特大交通事故逃逸案的侦破工作。组织实施对全县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的挂牌、定期检验、安全检查工作;组织实施对全县机动车辆驾驶员的登记、发证、培训、审验、管理以及教育工作;维护交通秩序,强化路面控制,查处违章、指挥交通、排查阻塞、确保安全畅通;大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提高人们的交通安全意识;参与我县道路交通建设、停车场和交通安全设施的规划;承办县委县政府、县公安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3年广昌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内设处室7个,包括:(办公室、财务科、指挥中心、法制科、车管所、工会、事故科);中队5个,包括:(赤水中队、甘竹中队、头陂中队、城区一中队、城区二中队).

编制人数小计35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31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编制人数0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1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人数0人,行政工勤编制3人,自收自支编制人数0人。实有人数小计35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35人,包括行政在职人数31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人数0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1人,部分补助事业在职人数0人,自收自支在职人数0人,行政工勤在职3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11人,遗属人数小计0人,财政负担聘用人员90人。

第二部分 广昌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单位预算表

广昌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表(2)(1).xls

第三部分 广昌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广昌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收入预算总额1806.2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55.93万元。财政拨款收入1540.5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2.06万元;其他收入60.1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12万元;上年结转205.5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04.75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广昌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支出预算总额为1806.2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55.93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558.3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8.0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18.9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18.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0.82万元,资本性支出100万元;项目支出247.8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57.9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1.5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4.05万元,资本性支出22.27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公共安全支出:1806.22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和福利支出1118.9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81.9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30.1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4.1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4.8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7.42万元,资本性支出122.2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7.26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广昌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1540.5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2.06万元.其中: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公共安全支出1540.55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490.5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6.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11.3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98.3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0.82万元,资本性支出60万元;项目支出5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14.14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3年广昌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3年广昌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年单位机关运行费预算264.23万元,比2022年预算建设11.14万元.其中:办公费23万元,印刷费0.2万元,水电费17.1万元,邮电费28万元,维修(护)费26.2万元,差旅费24万元,劳务费0.61万元,取暖费0万元,专用材料费75万元,被装购置5万元,工会1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5万,其他日常运行维护费24.12万元。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政府采购总额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0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29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9辆。

2023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无。

(九)广昌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项目情况说明

1.涉案车辆检验鉴定项目

1)项目概述: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十八条规定,“鉴定费由公安机关承担”,在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下我大队特向人民政府申请了该项目,该项目为经常性项目。根据县人民政府下发广府抄字(2018)1387号抄告单明确了涉案车辆鉴定、检测费用包干使用全年预计50万元。该项目主要包括涉案车辆的鉴定、涉案人员的检测费用。收费标准以与鉴定机构签署的鉴定协议为准。

2)立项依据: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广府办抄字(2018)1387号

3)实施主体:广昌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4)实施方案:依据预算按需申报

5)实施周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50万元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广昌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21.37万元。其中:

公务接待费6.65万元,比上年减0.35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缩减三公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72万元,比上年减0.77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缩减三公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3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2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公共安全支出(204)公安(02)行政运行(01):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204)公安(02)信息化建设(19):反映各级公安机关用于非涉密的信息网络建设和运行维护相关支出,用于本单位信息网络建设相关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204)公安(02)执法办案(20):反映公安机关从事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及侦查办案等相关活动的支出,用于本单位扫黑除恶专项相关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204)公安(02)其他公安支出(99):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用于本单位其他公安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县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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