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2月22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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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2月22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3年2月22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开始时间为2023年2月22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477-*

传真:0477-*

通讯地址: (略) (略) 生态环境局

邮编:*

编号

项目名称

所在地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基本情况

污染物防治措施及排放情况

1

准格尔旗赵二 (略) 露天煤矿120万t/a改扩建项目

(略) 准格尔旗暖水乡

准格尔旗赵二 (略)

内蒙古 (略)

准格尔旗赵二 (略) 露天煤矿120万t/a改扩建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赵二成渠煤矿现有矿区内,开采规模为120万吨/年,服务年限为6.15年。

本项目改扩建后,矿田面积、开采深度、开采煤层、开采方式均不发生变化,根据赵二成渠煤矿目前现状划分了2个采区,开采规模120万t/a,通过增加生产设备和劳动定员实现产能增加。项目总投资约8233.8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82.05万元。

(一)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煤炭开采表土单独剥离,剥离厚度为0.5米,剥离的表土暂存至表土堆场,并采取临时防护措施,当覆土工程开始后将剥离表土平铺于土地表层,及时用于内排土场复垦。在内排土场内种植沙打旺、紫花苜蓿,土地复垦率100%,植被覆盖度不低于周边现状;运输道路两侧加强养护,确保已有绿化面积不减少;矿区内居民已签订搬迁协议,根据开采进度进行房屋拆迁,拆迁后地块覆盖表土并建立灌草立体结构的生态结构,种植适应性强的当地草本植物,如紫花苜蓿、柠条、沙棘等;工业场地进行绿化,闭矿后对工业场地办公区、危废库、机修间等建筑物进行拆除、土地平整覆土和植被恢复,覆土厚度0.5米,种植沙打旺、紫花苜蓿等乡土物种进行植被恢复;开采完毕遗留最终采坑边坡整形后在其斜坡面上敷设沙柳网格,网格内种植沙打旺、紫花苜蓿等,坑底种植沙打旺、紫花苜蓿等,最终恢复成草地。

对于一采区内未压矿的杜松,采取避让的措施,按照林草部门要求实施就地保护;对于一采区内压矿的杜松,按照林草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进行移栽,移栽前建设单位编写移植方案并经林草主管部门批准后再实施移栽。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禁止随意砍伐、破坏杜松,严格按照林草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管理保护。建立生态监测系统,加强生态影响长期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采区优化措施减缓不利生态影响。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采掘场、排土场工作面采取洒水喷淋、雾炮抑尘、湿式作业、减少卸载高度等抑尘措施,设置视频监控点位,确保监控区域无死角和监控画质高清晰,并 (略) 环境网格化监管平台联网;穿孔选用液压潜孔钻机,钻孔时采用水冷,不会产生粉尘,爆破、土方剥离作业时,采取雾炮洒水降尘措施;运输道路及时平整压实、定期清扫、洒水降尘、运煤车辆采用篷布覆盖;闭矿期拆除各场地的设备设施及建构筑物的过程中文明施工,洒水抑尘,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三)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无矿坑涌水,主要是雨季矿坑积水,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报告书提出,矿坑积水经水泵抽出后在集水池沉淀处理后达到《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洒水车定期拉运用于采掘场、内排土场及运输道路洒水抑尘;生活污水依托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内排土场洒水抑尘、复垦绿化。

工业场地设置1套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系统,采用酸化水解+接触氧化工艺,处理规模为20立方米/天。生活污水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要求后用于内排土场洒水抑尘、复垦绿化。

(四)地下水、土壤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扩建前已经实行了分区防渗,危废库于2021年单独环评并进行了自主验收,机修间、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矿坑排水集水池已采取相应防渗措施,本项目扩建不新增地面设施,未新增防渗措施。

本项目开采区第四系含水层不具富水性,开采过程中最低开采标高在延安组(J1-2y)承压含水层水位之上,矿区周边居民大部分已搬迁,仅有零散分布的居民,分布分散式居民饮用水井,主要开采延安组(J1-2y)承压含水层,正常情况下,本项目开采不会影响项目区地下水含水层水量及水质,但考虑到非正常工况下,要求对周边水井进行长期观测,一旦发现水位下降、水质变差,矿方立即采取应急预案。

本项目区域地下水流向总体上为东向西,项目共布设2个跟踪监控井,矿区东侧,距离矿界距离约现有水井作为对照井,矿区西南侧,距离矿界距离约50米的宋家梁村饮用水井作为污染源监控井。监测因子包括pH、耗氧量、石油类、总汞、总铬、六价铬、总镉、总铅、总砷、总锌、总铁、总锰、硫化物、氟化物、总磷、总氮、氨氮、硫酸盐、溶解性总固体、粪大肠菌群、菌落总数、石油类、水位,每半年监测1次。

本项目在危废库西侧5米处布设1个土壤表层监测点,监测因子为镉、汞、砷、铅、铬、六价铬、铜、镍、锌、石油烃,每5年监测1次;在一采区杜松分布较集中的区域布设1个土壤生态影响型监测点,取表层样,监测因子为pH、全盐量,每5年监测1次。

(五)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噪声影响主要来自采掘、排土、工业场地产生的噪声以及交通噪声。报告书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主要包括工业场地办公生活区和机修场区合理布局、采掘、排土选用低噪设备、加强设备、车辆保养维护、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减速慢行、禁止鸣笛等措施,经预测,矿区边界噪声贡献值为31.6~46.3dB(A),敏感点宋家梁村昼间噪声预测值52.8dB(A),夜间噪声预测值为43.7dB(A),汉昌素村昼间噪声预测值57.6dB(A),夜间噪声预测值为46.1dB(A),查干素村昼间噪声预测值53.0dB(A),夜间噪声预测值为44.1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

(六)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剥采土岩、矿坑水收集池沉淀污泥全部内排;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委交当地环卫部门处理;机修废矿物油、废油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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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3年2月22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开始时间为2023年2月22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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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略) 生态环境局

邮编:*

编号

项目名称

所在地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基本情况

污染物防治措施及排放情况

1

准格尔旗赵二 (略) 露天煤矿120万t/a改扩建项目

(略) 准格尔旗暖水乡

准格尔旗赵二 (略)

内蒙古 (略)

准格尔旗赵二 (略) 露天煤矿120万t/a改扩建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赵二成渠煤矿现有矿区内,开采规模为120万吨/年,服务年限为6.15年。

本项目改扩建后,矿田面积、开采深度、开采煤层、开采方式均不发生变化,根据赵二成渠煤矿目前现状划分了2个采区,开采规模120万t/a,通过增加生产设备和劳动定员实现产能增加。项目总投资约8233.8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82.05万元。

(一)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煤炭开采表土单独剥离,剥离厚度为0.5米,剥离的表土暂存至表土堆场,并采取临时防护措施,当覆土工程开始后将剥离表土平铺于土地表层,及时用于内排土场复垦。在内排土场内种植沙打旺、紫花苜蓿,土地复垦率100%,植被覆盖度不低于周边现状;运输道路两侧加强养护,确保已有绿化面积不减少;矿区内居民已签订搬迁协议,根据开采进度进行房屋拆迁,拆迁后地块覆盖表土并建立灌草立体结构的生态结构,种植适应性强的当地草本植物,如紫花苜蓿、柠条、沙棘等;工业场地进行绿化,闭矿后对工业场地办公区、危废库、机修间等建筑物进行拆除、土地平整覆土和植被恢复,覆土厚度0.5米,种植沙打旺、紫花苜蓿等乡土物种进行植被恢复;开采完毕遗留最终采坑边坡整形后在其斜坡面上敷设沙柳网格,网格内种植沙打旺、紫花苜蓿等,坑底种植沙打旺、紫花苜蓿等,最终恢复成草地。

对于一采区内未压矿的杜松,采取避让的措施,按照林草部门要求实施就地保护;对于一采区内压矿的杜松,按照林草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进行移栽,移栽前建设单位编写移植方案并经林草主管部门批准后再实施移栽。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禁止随意砍伐、破坏杜松,严格按照林草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管理保护。建立生态监测系统,加强生态影响长期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采区优化措施减缓不利生态影响。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采掘场、排土场工作面采取洒水喷淋、雾炮抑尘、湿式作业、减少卸载高度等抑尘措施,设置视频监控点位,确保监控区域无死角和监控画质高清晰,并 (略) 环境网格化监管平台联网;穿孔选用液压潜孔钻机,钻孔时采用水冷,不会产生粉尘,爆破、土方剥离作业时,采取雾炮洒水降尘措施;运输道路及时平整压实、定期清扫、洒水降尘、运煤车辆采用篷布覆盖;闭矿期拆除各场地的设备设施及建构筑物的过程中文明施工,洒水抑尘,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三)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无矿坑涌水,主要是雨季矿坑积水,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报告书提出,矿坑积水经水泵抽出后在集水池沉淀处理后达到《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洒水车定期拉运用于采掘场、内排土场及运输道路洒水抑尘;生活污水依托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内排土场洒水抑尘、复垦绿化。

工业场地设置1套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系统,采用酸化水解+接触氧化工艺,处理规模为20立方米/天。生活污水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要求后用于内排土场洒水抑尘、复垦绿化。

(四)地下水、土壤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扩建前已经实行了分区防渗,危废库于2021年单独环评并进行了自主验收,机修间、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矿坑排水集水池已采取相应防渗措施,本项目扩建不新增地面设施,未新增防渗措施。

本项目开采区第四系含水层不具富水性,开采过程中最低开采标高在延安组(J1-2y)承压含水层水位之上,矿区周边居民大部分已搬迁,仅有零散分布的居民,分布分散式居民饮用水井,主要开采延安组(J1-2y)承压含水层,正常情况下,本项目开采不会影响项目区地下水含水层水量及水质,但考虑到非正常工况下,要求对周边水井进行长期观测,一旦发现水位下降、水质变差,矿方立即采取应急预案。

本项目区域地下水流向总体上为东向西,项目共布设2个跟踪监控井,矿区东侧,距离矿界距离约现有水井作为对照井,矿区西南侧,距离矿界距离约50米的宋家梁村饮用水井作为污染源监控井。监测因子包括pH、耗氧量、石油类、总汞、总铬、六价铬、总镉、总铅、总砷、总锌、总铁、总锰、硫化物、氟化物、总磷、总氮、氨氮、硫酸盐、溶解性总固体、粪大肠菌群、菌落总数、石油类、水位,每半年监测1次。

本项目在危废库西侧5米处布设1个土壤表层监测点,监测因子为镉、汞、砷、铅、铬、六价铬、铜、镍、锌、石油烃,每5年监测1次;在一采区杜松分布较集中的区域布设1个土壤生态影响型监测点,取表层样,监测因子为pH、全盐量,每5年监测1次。

(五)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噪声影响主要来自采掘、排土、工业场地产生的噪声以及交通噪声。报告书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主要包括工业场地办公生活区和机修场区合理布局、采掘、排土选用低噪设备、加强设备、车辆保养维护、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减速慢行、禁止鸣笛等措施,经预测,矿区边界噪声贡献值为31.6~46.3dB(A),敏感点宋家梁村昼间噪声预测值52.8dB(A),夜间噪声预测值为43.7dB(A),汉昌素村昼间噪声预测值57.6dB(A),夜间噪声预测值为46.1dB(A),查干素村昼间噪声预测值53.0dB(A),夜间噪声预测值为44.1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

(六)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剥采土岩、矿坑水收集池沉淀污泥全部内排;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委交当地环卫部门处理;机修废矿物油、废油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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