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易门分局关于2023年2月13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易门分局关于2023年2月13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易门分局关于2023年2月13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13日-2023年2月20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77-*、*(县政务中心环保窗口);传 真:0877-*、* 通讯地址:易门县易兴路82号建设银行易门支行3-4楼; 邮 编:* | ||||||
序号 | 项目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云南广福达 (略) 年产160万平方米护栏围网生产技改项目 | 易门工业园区麦子田片区 | 云南广福达 (略) | 云南 (略) | 该项目位于易门工业园区麦子田片区,经易门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项目代码:2209-*-04-02-*),同意立项建设。该项目总投资为61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6万元,占项目投资的4.26%。项目建设内容为:对喷塑生产区进行技术改造,改造内容为新增1条喷塑护栏、围网生产线,改造后喷塑生产线为2条。本项目建成后年生产喷塑护栏围网60万平方米。 | 施工期:1、废气: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设备安装使用焊条产生的废气,施工中使用无铅焊条,焊条使用量较小,焊接废气经厂房沉降及自然扩散后对环境影响较小。2、废水:项目施工期仅为设备的安装,不会产生施工废水。施工期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3、噪声:科学安排施工工序,优化施工方式,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不在夜间施工;材料运输车辆应按指定的路线行驶。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依托厂区现有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建筑垃圾清运至合法建筑垃圾处置场。禁止将施工固体废物随意丢弃。 运营期:1、废水:项目无新增生活污水,生产清洗废水经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2、废气:,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现状为达标区,按环评提出的治理措施后,项目废气能够达标排放,且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较低。项目周边敏感目标距离项目厂界较远,项目废气排放对周边敏感点影响较小。3、噪声:本项目投入运营后,噪声源经过降噪及距离衰减后对各厂界的噪声预测值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域昼间的标准要求。且项目厂界周边5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目标,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4、固体废物:一般固废:从上表可以看出,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得到有效处置,处置方式可行,处理率达100%。 危险废物:项目危险废物处置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中有关危险废物的管理条款执行,危险废物按法规要求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运行处理。考虑企业危险废物难以保证及时外运处置,企业设置危废暂存间,对危险废物进行收集及临时存放,然后集中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
2 | 云南 (略) 年产40万张PVC装饰板生产项目 | 易门工业园区麦子田片区 | 云南 (略) | 云南 (略) | 该项目位于易门工业园区麦子田片区,经易门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项目代码:2105-*-04-01-*),同意立项建设。该项目总投资为5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3.7万元,占项目投资的0.8%。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生产厂房2栋、综合楼1栋,总建筑面积9474.78m2,建设PVC装饰板生产线5条,年生产PVC装饰板40万张。 | 施工期:1、废水:施工期设置1个2m3的临时沉砂池,施工废水经过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降尘洒水,施工废水不外排;施工人员不在施工现场食宿,依托项目区周边企业已建成的卫生间,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废水均依托项目区周边企业已建成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不外排。2、废气:严格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建办督函【2017】169号)的相关规定;施工场地实时洒水抑尘,大风天增加洒水次数;散料密闭运输、土石方和散料堆放场、裸露地面进行临时覆盖;使用商品混凝土;合理安排施工期;施工结束及时清场;加强对进出车辆的管理,做到车辆定期保养。3、噪声:禁止夜间(晚22点至早晨6点之间)施工;选用性能好、低噪声设备;运输车辆在途径敏感路段时要限速行使;科学合理地安排施工步骤,优化施工方式;合理安排物料运输时间;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由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置,施工垃圾分类集中收集,可利用的直接回收利用,不可利用的回用于场内道路敷设;开挖土石方全部用于场地及路基回填,其中剥离表土部分用于场地绿化覆土,剩余部分堆存于表土堆场后期用于绿化覆土。 运营期:1、废水:产生的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同其他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自建的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经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标 (略) 绿化用水标准后回用于项目绿化用水及道路清扫,不外排;生产废水主要为冷却水、冷却水经冷却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2、废气: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有配料粉尘、破碎粉尘、熔融挤出废气、食堂油烟、异味等。配料、破碎粉尘:项目在产尘点处设置集气罩,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管道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外排。挤出废气:通过在挤出机上方设置集气罩,挤出工序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烷总烃计)、氯化氢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管道进入UV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有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2)外排。3、噪声:项目周围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设备噪声经采取减振、距离衰减及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后对周边敏感点影响较小。4、固体废物:一般固废:从上表可以看出,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得到有效处置,处置方式可行,处理率达100%。危险废物:项目危险废物处置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有关危险废物的管理条款执行,危险废物按法规要求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运行处理。考虑企业危险废物难以保证及时外运处置,企业设置危废暂存间,对危险废物进行收集及临时存放,然后集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易门分局关于2023年2月13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13日-2023年2月20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77-*、*(县政务中心环保窗口);传 真:0877-*、* 通讯地址:易门县易兴路82号建设银行易门支行3-4楼; 邮 编:* | ||||||
序号 | 项目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云南广福达 (略) 年产160万平方米护栏围网生产技改项目 | 易门工业园区麦子田片区 | 云南广福达 (略) | 云南 (略) | 该项目位于易门工业园区麦子田片区,经易门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项目代码:2209-*-04-02-*),同意立项建设。该项目总投资为61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6万元,占项目投资的4.26%。项目建设内容为:对喷塑生产区进行技术改造,改造内容为新增1条喷塑护栏、围网生产线,改造后喷塑生产线为2条。本项目建成后年生产喷塑护栏围网60万平方米。 | 施工期:1、废气: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设备安装使用焊条产生的废气,施工中使用无铅焊条,焊条使用量较小,焊接废气经厂房沉降及自然扩散后对环境影响较小。2、废水:项目施工期仅为设备的安装,不会产生施工废水。施工期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3、噪声:科学安排施工工序,优化施工方式,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不在夜间施工;材料运输车辆应按指定的路线行驶。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依托厂区现有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建筑垃圾清运至合法建筑垃圾处置场。禁止将施工固体废物随意丢弃。 运营期:1、废水:项目无新增生活污水,生产清洗废水经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2、废气:,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现状为达标区,按环评提出的治理措施后,项目废气能够达标排放,且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较低。项目周边敏感目标距离项目厂界较远,项目废气排放对周边敏感点影响较小。3、噪声:本项目投入运营后,噪声源经过降噪及距离衰减后对各厂界的噪声预测值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域昼间的标准要求。且项目厂界周边5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目标,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4、固体废物:一般固废:从上表可以看出,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得到有效处置,处置方式可行,处理率达100%。 危险废物:项目危险废物处置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中有关危险废物的管理条款执行,危险废物按法规要求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运行处理。考虑企业危险废物难以保证及时外运处置,企业设置危废暂存间,对危险废物进行收集及临时存放,然后集中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
2 | 云南 (略) 年产40万张PVC装饰板生产项目 | 易门工业园区麦子田片区 | 云南 (略) | 云南 (略) | 该项目位于易门工业园区麦子田片区,经易门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项目代码:2105-*-04-01-*),同意立项建设。该项目总投资为5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3.7万元,占项目投资的0.8%。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生产厂房2栋、综合楼1栋,总建筑面积9474.78m2,建设PVC装饰板生产线5条,年生产PVC装饰板40万张。 | 施工期:1、废水:施工期设置1个2m3的临时沉砂池,施工废水经过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降尘洒水,施工废水不外排;施工人员不在施工现场食宿,依托项目区周边企业已建成的卫生间,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废水均依托项目区周边企业已建成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不外排。2、废气:严格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建办督函【2017】169号)的相关规定;施工场地实时洒水抑尘,大风天增加洒水次数;散料密闭运输、土石方和散料堆放场、裸露地面进行临时覆盖;使用商品混凝土;合理安排施工期;施工结束及时清场;加强对进出车辆的管理,做到车辆定期保养。3、噪声:禁止夜间(晚22点至早晨6点之间)施工;选用性能好、低噪声设备;运输车辆在途径敏感路段时要限速行使;科学合理地安排施工步骤,优化施工方式;合理安排物料运输时间;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由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置,施工垃圾分类集中收集,可利用的直接回收利用,不可利用的回用于场内道路敷设;开挖土石方全部用于场地及路基回填,其中剥离表土部分用于场地绿化覆土,剩余部分堆存于表土堆场后期用于绿化覆土。 运营期:1、废水:产生的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同其他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自建的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经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标 (略) 绿化用水标准后回用于项目绿化用水及道路清扫,不外排;生产废水主要为冷却水、冷却水经冷却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2、废气: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有配料粉尘、破碎粉尘、熔融挤出废气、食堂油烟、异味等。配料、破碎粉尘:项目在产尘点处设置集气罩,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管道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外排。挤出废气:通过在挤出机上方设置集气罩,挤出工序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烷总烃计)、氯化氢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管道进入UV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有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2)外排。3、噪声:项目周围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设备噪声经采取减振、距离衰减及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后对周边敏感点影响较小。4、固体废物:一般固废:从上表可以看出,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得到有效处置,处置方式可行,处理率达100%。危险废物:项目危险废物处置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有关危险废物的管理条款执行,危险废物按法规要求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运行处理。考虑企业危险废物难以保证及时外运处置,企业设置危废暂存间,对危险废物进行收集及临时存放,然后集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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