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香文苑项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信息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书香文苑项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部令第第42号)的要求,现将书香文苑项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情况进行公示:

1、场地基本情况

(略) 宏顺房 (略) 书香文苑项目所属地块 (略) 大武口区朝阳西街与台湾南路交叉口东侧,地块中心坐标为106°21"21.297"E,39°1"36.859"N。

地块总占地面积20196.20m2,由三宗地组成,其中1/5/1地块(石国用2014第60003号)地块占地面积8508.50m2,地类用途为商务金融用地,宏顺公司于2014年从宁夏特种设 (略) (略) ( (略) 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取得该宗土地使用权;1/5/12地块(石国用2010第3343号)地块占地面积7118.70m2,地类用途为工业用地,宏顺公司于2010年与 (略) (略) 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取得该宗土地使用权,该宗地于2022年3月28日 (略) 生态环境局、 (略) 自然资源 (略) 工业和信息化局联合组织的《 (略) 宏顺房 (略) 1/5/12地块场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技术审查会,给出“该地块权属清晰,不属于污染场地,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规定的工作程序,该地块环境调查工作可以结束,可按照规划许可内容进行开发利用”的结论。2023年1月31日,宏顺公司合并1/5/1、1/5/12地块(总面积15627.20m2)取得不动产权证(宁20 (略) 不动产权第D*号),证载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政府出让地块(宗地编号:石地G2022-4号)占地面积4569m2,地类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宏顺公司于2022 (略) 人民政府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取得该宗土地使用权,于2023年1月1日取得不动产权证(宁20 (略) 不动产权第D*号),证载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

宏顺公司计划2023年对该地块进行开发利用,土地用途变更为商住用地。1/5/12地块(石国用2010第3343号)已于2022年3月完成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故本次调查范围为1/5/1地块(石国用2014第60003号)地块、石地G2022-4号地块,其占地面积为13077.5m2

2、调查结论

项目历史权属较为清晰,通过查阅资料、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形式,该地块及临近区域历史上不存在化工厂、农药厂、加油站、化学品储罐、污水处理等设施或活动,不属于污染地块,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规定的工作程序,该地块环境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三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按规划许可进行开发建设。

3、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宏顺房 (略) 联系人:唐总

联系电话:*

调查单位:宁夏天兴 (略) 联系人:邢工

联系电话:*

报告全文见附件

(略) 宏顺房 (略)

2023年2月23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部令第第42号)的要求,现将书香文苑项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情况进行公示:

1、场地基本情况

(略) 宏顺房 (略) 书香文苑项目所属地块 (略) 大武口区朝阳西街与台湾南路交叉口东侧,地块中心坐标为106°21"21.297"E,39°1"36.859"N。

地块总占地面积20196.20m2,由三宗地组成,其中1/5/1地块(石国用2014第60003号)地块占地面积8508.50m2,地类用途为商务金融用地,宏顺公司于2014年从宁夏特种设 (略) (略) ( (略) 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取得该宗土地使用权;1/5/12地块(石国用2010第3343号)地块占地面积7118.70m2,地类用途为工业用地,宏顺公司于2010年与 (略) (略) 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取得该宗土地使用权,该宗地于2022年3月28日 (略) 生态环境局、 (略) 自然资源 (略) 工业和信息化局联合组织的《 (略) 宏顺房 (略) 1/5/12地块场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技术审查会,给出“该地块权属清晰,不属于污染场地,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规定的工作程序,该地块环境调查工作可以结束,可按照规划许可内容进行开发利用”的结论。2023年1月31日,宏顺公司合并1/5/1、1/5/12地块(总面积15627.20m2)取得不动产权证(宁20 (略) 不动产权第D*号),证载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政府出让地块(宗地编号:石地G2022-4号)占地面积4569m2,地类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宏顺公司于2022 (略) 人民政府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取得该宗土地使用权,于2023年1月1日取得不动产权证(宁20 (略) 不动产权第D*号),证载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

宏顺公司计划2023年对该地块进行开发利用,土地用途变更为商住用地。1/5/12地块(石国用2010第3343号)已于2022年3月完成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故本次调查范围为1/5/1地块(石国用2014第60003号)地块、石地G2022-4号地块,其占地面积为13077.5m2

2、调查结论

项目历史权属较为清晰,通过查阅资料、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形式,该地块及临近区域历史上不存在化工厂、农药厂、加油站、化学品储罐、污水处理等设施或活动,不属于污染地块,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规定的工作程序,该地块环境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三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按规划许可进行开发建设。

3、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宏顺房 (略) 联系人:唐总

联系电话:*

调查单位:宁夏天兴 (略) 联系人:邢工

联系电话:*

报告全文见附件

(略) 宏顺房 (略)

2023年2月23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