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作出《六安鸿安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鸿安信HTCC陶瓷封装元器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示——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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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作出《六安鸿安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鸿安信HTCC陶瓷封装元器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示——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六安鸿 (略) 鸿安信HTCC陶瓷封装元器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舒城县生态环境分局。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舒城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3年2月13日

联系电话:0564-*

地 址:舒城县桃溪东路生态环境分局3楼行政审批股

项目建设地点: (略) 舒城经济开发区杭埠园区舒城鼎兴 (略) 7#厂房

项目建设单位:六安鸿 (略)

环评单位:安徽炎羿 (略)

六安鸿 (略) 投资5000万元,舒城鼎兴 (略) 所属7#厂房进行生产,建筑面积为3070m2。拟购置3条陶瓷元件生产线,主要包括上框机、激光打孔机、机械打孔机、印刷机、整平机、烘干炉、等静压机、生切机、烧结炉等生产设备及辅助和附属设施进行生产,投产后可年产各类陶瓷管壳200万只。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填孔、印刷、烘干和擦洗工段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非*烷总烃,经设备密闭收集(擦洗废气通过通风橱收集)后,通过管道引入到1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编号:TA001,处理效率90%)处理,尾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编号:DA001)排放。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标准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1996)表2中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的非*烷总烃、颗粒物厂界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非*烷总烃厂内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中“特别排放限值”。

(2)水环境影响分析:

雨污分流,雨水经厂区雨水管道排 (略) 政雨水管网;本项目生活污水、保洁废水以及循环冷却 (略) 政污水管网接管入杭埠镇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废水接管执行杭埠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3)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减噪措施;加强设备的日常检修,避免设备运转不正常产生的高噪声影响;车间密闭隔声,经预测,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根据工程分析,营运期的固废主要是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

一般固体废物:废PET膜经集中收集后外售;除尘灰、边角料和不合格产品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危险废物:废抹布、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和废化学品包装材料依托设置的危废暂存间暂存,集中收集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企业各类固废在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后,均可做到综合利用与无害化处置,不会对区域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六安鸿 (略) 鸿安信HTCC陶瓷封装元器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舒城县生态环境分局。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舒城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3年2月13日

联系电话:0564-*

地 址:舒城县桃溪东路生态环境分局3楼行政审批股

项目建设地点: (略) 舒城经济开发区杭埠园区舒城鼎兴 (略) 7#厂房

项目建设单位:六安鸿 (略)

环评单位:安徽炎羿 (略)

六安鸿 (略) 投资5000万元,舒城鼎兴 (略) 所属7#厂房进行生产,建筑面积为3070m2。拟购置3条陶瓷元件生产线,主要包括上框机、激光打孔机、机械打孔机、印刷机、整平机、烘干炉、等静压机、生切机、烧结炉等生产设备及辅助和附属设施进行生产,投产后可年产各类陶瓷管壳200万只。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填孔、印刷、烘干和擦洗工段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非*烷总烃,经设备密闭收集(擦洗废气通过通风橱收集)后,通过管道引入到1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编号:TA001,处理效率90%)处理,尾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编号:DA001)排放。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标准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1996)表2中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的非*烷总烃、颗粒物厂界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非*烷总烃厂内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中“特别排放限值”。

(2)水环境影响分析:

雨污分流,雨水经厂区雨水管道排 (略) 政雨水管网;本项目生活污水、保洁废水以及循环冷却 (略) 政污水管网接管入杭埠镇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废水接管执行杭埠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3)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减噪措施;加强设备的日常检修,避免设备运转不正常产生的高噪声影响;车间密闭隔声,经预测,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根据工程分析,营运期的固废主要是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

一般固体废物:废PET膜经集中收集后外售;除尘灰、边角料和不合格产品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危险废物:废抹布、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和废化学品包装材料依托设置的危废暂存间暂存,集中收集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企业各类固废在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后,均可做到综合利用与无害化处置,不会对区域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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