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生态环境局普陀分局关于2023年2月2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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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生态环境局普陀分局关于2023年2月2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舟山(普陀)万洋众创城海产品加工废水处理工程

(略) 普陀经开区展茅区域舟山万洋众创城A-04地块

舟山万 (略)

舟山(普陀)万洋众创城废水处理站总设计规模处理量为3000m3/d,废水处理站的土建、池体及公共配套部分一次性投资建设完成,设备部分分二期投资建设:一期先行投资建设处理量为1500m3/d,按设备每天24小时运转考虑;二期设备投资建设处理量为1500m3/d。

已按规范要求开展了公众参与。

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三同时”制度。

一、落实大气防治措施。项目调节池、气浮池、生化池、污泥池、污泥脱水间密闭设置,废气收集后经二级生物滤池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二、落实废水防治措施。对进入厂区的海产品加工废水采用调节池+气浮池+二级AO池+二沉池+终沉池处理达普陀海洋生态创新谷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其中氨氮、总磷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后纳管。最后经普陀海洋生态创新谷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放。

三、落实固废防治措施。厂内污泥压滤后,企业近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外运处置,远期待普陀区政府统一规划后集中处置;废包装材料委托回收单位资源化利用;实验室废液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四、落实噪声防治措施。功率较大的风机设置隔声罩,风机类设备的进出口管道,采取消音措施。较大型机泵类设备加装防振垫片。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五、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要求设置标准化排污口,并配置pH、CODCr、NH3-N总氮、总磷在线监测仪及流量计,在线监测系统与环保局联网。设置一个标准化雨水口,设立排放标志牌,设置采样井;同时安装可控阀门,用于事故工况下的紧急切断。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2023年2月27日~2023年3月3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传真):*

通讯地址; (略) 普陀区东港街道海印路1055号,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舟山(普陀)万洋众创城海产品加工废水处理工程

(略) 普陀经开区展茅区域舟山万洋众创城A-04地块

舟山万 (略)

舟山(普陀)万洋众创城废水处理站总设计规模处理量为3000m3/d,废水处理站的土建、池体及公共配套部分一次性投资建设完成,设备部分分二期投资建设:一期先行投资建设处理量为1500m3/d,按设备每天24小时运转考虑;二期设备投资建设处理量为1500m3/d。

已按规范要求开展了公众参与。

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三同时”制度。

一、落实大气防治措施。项目调节池、气浮池、生化池、污泥池、污泥脱水间密闭设置,废气收集后经二级生物滤池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二、落实废水防治措施。对进入厂区的海产品加工废水采用调节池+气浮池+二级AO池+二沉池+终沉池处理达普陀海洋生态创新谷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其中氨氮、总磷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后纳管。最后经普陀海洋生态创新谷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放。

三、落实固废防治措施。厂内污泥压滤后,企业近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外运处置,远期待普陀区政府统一规划后集中处置;废包装材料委托回收单位资源化利用;实验室废液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四、落实噪声防治措施。功率较大的风机设置隔声罩,风机类设备的进出口管道,采取消音措施。较大型机泵类设备加装防振垫片。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五、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要求设置标准化排污口,并配置pH、CODCr、NH3-N总氮、总磷在线监测仪及流量计,在线监测系统与环保局联网。设置一个标准化雨水口,设立排放标志牌,设置采样井;同时安装可控阀门,用于事故工况下的紧急切断。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2023年2月27日~2023年3月3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传真):*

通讯地址; (略) 普陀区东港街道海印路1055号,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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