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生态环境局江源区分局关于白山中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筑材料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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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山市生态环境局江源区分局关于白山中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筑材料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白山市生态环境局江源区分局关于白山中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筑材料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略) 生态环境局江源区分局关于白山 (略) 建筑材料生产建设项目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白山 (略) 建筑材料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2023.02.24—2023.02.27)

听证权力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9-*(王心鑫 行政审批科)

  传 真:0439-*

通讯地址:江源区政务大厅一楼环保局行政审批科

邮 编:*

项目名称:白山 (略) 建筑材料生产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江源区石人镇开发区大金谷新型 (略) 西侧

建设单位:白山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希环环境 (略)

项目概况:

白山 (略) 拟投资1200万元, (略) 江源区 (略) 地块建设本项目,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41000吨建筑材料(其中建筑砂石28000吨,制砖骨料13000吨),年回收废铁及其他金属750吨的生产能力。项 (略) 江源区石人镇开发区大金谷新型 (略) 西侧, (略) 江源区 (略) 现有地块(现状为空地),占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厂区东侧为金谷新型 (略) ,南侧为乡路、隔路为农田,西侧为农田、大棚及10m处林子兴屯,北侧为乡路、隔路为砖厂,离本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本项目西侧10m处的林子兴屯。项目总占地面积20956m 2,总建筑面积7826.3m 2,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

厂房1、厂房2(原料棚)、办公楼及其环保设施,项目建成后年产41000吨建筑材料(其中建筑砂石28000吨,制砖骨料13000吨),年回收废铁及其他金属750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主要工艺流程包含地基开挖、建筑施工、装饰装修、地面整平、硬化以及设备安装调试等,因此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为施工过程扬尘污染,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对当地水环境的影响,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噪声污染等。施工期环境影响随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这些影响大多是短暂的、可逆的。

1、废气

本项目施工过程中地基开挖、建筑施工、地面平整等过程以及建筑垃圾、建筑材料如水泥、砂子等装卸过程中,都会有部分抛洒,并经运输车辆碾压卷带,形成部分细小颗粒进入大气中形成扬尘,污染环境空气;另外施工机械、

运输建筑材料的汽车尾气,以及建筑内外装饰装修期间产生的废气,也会对区域环境空气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本项目施工期拟采取的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①施工单位必须在施工现场附近明显位置设置扬尘防治公示牌,内容包括建设、施工、监理及监管等单位名称、扬尘防治负责人的名称、联系电话、举报电话等。

②在不影响施工范围内及周边居民、企业、车辆正常出行的前提下,施工现场应设置连续硬质围挡,围挡应坚固、美观,围挡高度不低于 1.8m。

③施工现场内施工道路、材料加工堆放区、办公区、生活区必须采用混凝土硬化或用硬质砌块铺设,硬化后的地面应清扫整洁无浮土、积土,严禁使用其他软质材料铺设。

④施工现场附近必须配备车辆冲洗设施,设置排水、泥浆沉淀池等设施,建立冲洗制度并设专人管理,严禁车辆带泥上路。

⑤施工现场集中堆放的土方和裸露场地必须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防尘措施,严禁裸露。土石方开挖作业过程中,四周应采取洒水、喷雾等降尘措施,湿法作业,作业范围外应不可见扬尘。

⑥施工现场非湿性建筑材料必须密闭存放或严密覆盖,严禁露天敞开放置;搬运时应有降尘措施,余料及时回收。施工现场必须使用商品混凝土、预拌砂浆,严禁现场搅拌。如受外在客观因素无法实施,则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必须搭设封闭式搅拌机棚。

⑦建筑材料运输途中,应采取封闭或遮盖措施,避免抛撒。运送土石方、渣土必须采用专用全封闭型车辆,严禁使用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车辆运输,严禁沿路遗撒和随意倾倒。

⑧清扫垃圾时要洒水抑尘,严禁凌空抛掷和焚烧垃圾。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必须设置垃圾存放点,集中堆放并严密覆盖,及时清运。生活垃圾应用封闭式容器存放,日产日清,严禁随意丢弃。

⑨施工现场必须建立洒水清扫、抑尘制度,配备洒水设备。每天洒水不少于 2 次,并有专人负责。重污染天气时相应增加洒水频次。

⑩遇有 4 级以上大风天气,必须采取扬尘防治应急措施,严禁土方开挖、土方回填、材料切割或其他有可能产生扬尘的作业,同时作业处覆以防尘网。

建设单位负责组织相关单位做好施工后期绿化恢复阶段的扬尘防治工作。工程施工期环境空气污染具有随时间变化程度大,漂移距离近、影响距离和范围小等特点,其影响只限于施工期,随施工期的结束而停止,不会产生累

积的污染影响。在采取上述相应防治措施情况下,项目施工期扬尘排放可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13/2934-2019)中表 1 排放限值,其他废气对环境产生的不良影响也可降至最低程度,项目施工期废气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与少量施工废水。生活污水由化粪池收集,定期雇佣清掏车进行清掏,用作农肥;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工地泼洒抑尘,基本不会对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3、噪声

施工期噪声源主要是各种施工机械和车辆,基础施工机械主要包括挖掘机、打桩机、压路机、推土机等,主体建筑施工阶段主要使用电焊机、切割机、电钻等,这些机械产生的噪声会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各施工阶段使用不同的施工机械,其数量、地点常发生变化,作业时间也不定,且由于多台机械同时作业时噪声会叠加,从而导致噪声的产生具有随机性、无组织性,属间歇性噪声。由于施工期噪声来自不同的施工阶段所使用的不同施工的非连续性作业噪声,具有阶段性、临时性和不固定性等特点,因此管理显得尤为重要。施工现场的噪声管理必须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规定,加强管理,文明施工。为有效降低施工噪声对周围居民的影响,现就施工期噪声控制措施提出以下要求:

①严格控制施工时间,根据不同季节正常休息时间,合理安排施工计划,避开夜间(22:00-06:00)、午休时间(12:00-14:00)动用推土机、装载机、平地机、空压机、物料搅拌机、电锯、切割机等高噪声设备,以免产生扰民现象。

②严格使用商品混凝土与预混砂浆。与施工场地设置混凝土搅拌机相比,商品混凝土具有占地少。施工量少、施工方便、噪声污染小等特点,同时大大减少水泥、沙石的汽车运量,减轻道路交通噪声及扬尘污染。

③施工物料及设备运入、运出,车辆应尽可能避开夜间(22:00-06:00)运输,避免沿途出现扰民现象。运输车辆严禁穿越敏感目标。

④严格操作流程,降低人为噪声。

⑤对移动机械设备,要求加强其维护保养,保持作业顺畅,同时尽量精简施工作业时间,以降低噪声影响;对位置相对固定的机械设备,如切割机、电锯等,应设置在棚内。对于抢险作业等突发或不可控情况,必须在夜间开展施工作业时,应取得当地公安主管部门颁发的夜间施工作业许可,并公示周知临近敏感点居民。

4、固体废物

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弃建筑材料以及施工人员进驻产生的生活垃圾,均属一般固体废物。对废弃建筑材料外售或者送当地环保部门指定地点堆放,生活垃圾送到指定地点统一处置。固废均可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二、运营期环境保护影响及措施

1、废气: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生产过程产生的无组织粉尘及食堂产生的食堂油烟。生产过程产生的粉尘经加盖遮挡、厂区道路地面硬化、洒水抑尘后,扬尘可减少70%以上。原料和成品储存均采取加盖遮挡和洒水等方式抑尘,故产生的粉尘量较少。食堂炉灶要使用气体燃料或采用电炉等清洁燃料,食堂油烟采用处理效率不低于 60%的油烟净化器处理,经此处理后油烟的排放浓度为 0.9mg/m 3,排放速率为 0.0018kg/h,排放量为 0.065kg/a,处理后的油烟经高于屋顶排气筒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的小型饮食业标准要求,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2、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的产生量为 0.36m 3/d(64.8m 3/a)、食堂废水的排放量0.24m 3/d(43.2m 3/a),食堂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由化粪池(采购三级四格成品防渗化粪池)收集,定期雇佣清掏车进行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项目沉淀池内安装有水泵,生产当天将沉淀池内产生的污泥经水泵抽至压滤机设备压滤后作为制砖骨料外售,故沉淀池内不会产生浑浊废水。根据企业提供资料,目前国内同行中,炉渣综合利用项目生产废水大部分采用该处理方案,处理方案可行。

3、噪声:本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厂区西侧 10m 处居民,本项目生产设备噪声级较高,为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和防止噪声扰民,企业将产生高噪声的厂房 1(生产车间)建设在厂区东侧,远离敏感点;建设的生产车间必须是实体墙封闭式建筑;生产期间车间西侧不得开窗生产,防止噪声超标排放,采取上诉措施后本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敏感点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根据企业提供资料,本项目厂区内仅有常规的设备维修,该过程无废润滑油等产生,故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为职工生活垃圾、厨余垃圾、废油脂、未燃尽物料。厨余垃圾装在密闭桶中,由有资质单位运走处理。废油脂产生量约为 0.054t/a,集中收集装在密闭桶中,由有资质单位运走处理。本项目职工共 15 人,垃圾产生量每人每天按 0.5kg 计,则职工生活垃圾产生总量约为 7.5kg/d(1.35t/a)。生活垃圾用垃圾箱贮存,统一送至白 (略) (略)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焚烧处理。双方合作已明确签约合同,未充分燃尽物料和生活垃圾 (略)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焚烧处理。2023-05白山 (略) 建筑材料生产建设项目 1.pdf


责任编辑:王心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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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生态环境局江源区分局关于白山 (略) 建筑材料生产建设项目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白山 (略) 建筑材料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2023.02.24—2023.02.27)

听证权力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9-*(王心鑫 行政审批科)

  传 真:0439-*

通讯地址:江源区政务大厅一楼环保局行政审批科

邮 编:*

项目名称:白山 (略) 建筑材料生产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江源区石人镇开发区大金谷新型 (略) 西侧

建设单位:白山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希环环境 (略)

项目概况:

白山 (略) 拟投资1200万元, (略) 江源区 (略) 地块建设本项目,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41000吨建筑材料(其中建筑砂石28000吨,制砖骨料13000吨),年回收废铁及其他金属750吨的生产能力。项 (略) 江源区石人镇开发区大金谷新型 (略) 西侧, (略) 江源区 (略) 现有地块(现状为空地),占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厂区东侧为金谷新型 (略) ,南侧为乡路、隔路为农田,西侧为农田、大棚及10m处林子兴屯,北侧为乡路、隔路为砖厂,离本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本项目西侧10m处的林子兴屯。项目总占地面积20956m 2,总建筑面积7826.3m 2,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

厂房1、厂房2(原料棚)、办公楼及其环保设施,项目建成后年产41000吨建筑材料(其中建筑砂石28000吨,制砖骨料13000吨),年回收废铁及其他金属750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主要工艺流程包含地基开挖、建筑施工、装饰装修、地面整平、硬化以及设备安装调试等,因此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为施工过程扬尘污染,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对当地水环境的影响,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噪声污染等。施工期环境影响随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这些影响大多是短暂的、可逆的。

1、废气

本项目施工过程中地基开挖、建筑施工、地面平整等过程以及建筑垃圾、建筑材料如水泥、砂子等装卸过程中,都会有部分抛洒,并经运输车辆碾压卷带,形成部分细小颗粒进入大气中形成扬尘,污染环境空气;另外施工机械、

运输建筑材料的汽车尾气,以及建筑内外装饰装修期间产生的废气,也会对区域环境空气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本项目施工期拟采取的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①施工单位必须在施工现场附近明显位置设置扬尘防治公示牌,内容包括建设、施工、监理及监管等单位名称、扬尘防治负责人的名称、联系电话、举报电话等。

②在不影响施工范围内及周边居民、企业、车辆正常出行的前提下,施工现场应设置连续硬质围挡,围挡应坚固、美观,围挡高度不低于 1.8m。

③施工现场内施工道路、材料加工堆放区、办公区、生活区必须采用混凝土硬化或用硬质砌块铺设,硬化后的地面应清扫整洁无浮土、积土,严禁使用其他软质材料铺设。

④施工现场附近必须配备车辆冲洗设施,设置排水、泥浆沉淀池等设施,建立冲洗制度并设专人管理,严禁车辆带泥上路。

⑤施工现场集中堆放的土方和裸露场地必须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防尘措施,严禁裸露。土石方开挖作业过程中,四周应采取洒水、喷雾等降尘措施,湿法作业,作业范围外应不可见扬尘。

⑥施工现场非湿性建筑材料必须密闭存放或严密覆盖,严禁露天敞开放置;搬运时应有降尘措施,余料及时回收。施工现场必须使用商品混凝土、预拌砂浆,严禁现场搅拌。如受外在客观因素无法实施,则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必须搭设封闭式搅拌机棚。

⑦建筑材料运输途中,应采取封闭或遮盖措施,避免抛撒。运送土石方、渣土必须采用专用全封闭型车辆,严禁使用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车辆运输,严禁沿路遗撒和随意倾倒。

⑧清扫垃圾时要洒水抑尘,严禁凌空抛掷和焚烧垃圾。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必须设置垃圾存放点,集中堆放并严密覆盖,及时清运。生活垃圾应用封闭式容器存放,日产日清,严禁随意丢弃。

⑨施工现场必须建立洒水清扫、抑尘制度,配备洒水设备。每天洒水不少于 2 次,并有专人负责。重污染天气时相应增加洒水频次。

⑩遇有 4 级以上大风天气,必须采取扬尘防治应急措施,严禁土方开挖、土方回填、材料切割或其他有可能产生扬尘的作业,同时作业处覆以防尘网。

建设单位负责组织相关单位做好施工后期绿化恢复阶段的扬尘防治工作。工程施工期环境空气污染具有随时间变化程度大,漂移距离近、影响距离和范围小等特点,其影响只限于施工期,随施工期的结束而停止,不会产生累

积的污染影响。在采取上述相应防治措施情况下,项目施工期扬尘排放可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13/2934-2019)中表 1 排放限值,其他废气对环境产生的不良影响也可降至最低程度,项目施工期废气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与少量施工废水。生活污水由化粪池收集,定期雇佣清掏车进行清掏,用作农肥;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工地泼洒抑尘,基本不会对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3、噪声

施工期噪声源主要是各种施工机械和车辆,基础施工机械主要包括挖掘机、打桩机、压路机、推土机等,主体建筑施工阶段主要使用电焊机、切割机、电钻等,这些机械产生的噪声会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各施工阶段使用不同的施工机械,其数量、地点常发生变化,作业时间也不定,且由于多台机械同时作业时噪声会叠加,从而导致噪声的产生具有随机性、无组织性,属间歇性噪声。由于施工期噪声来自不同的施工阶段所使用的不同施工的非连续性作业噪声,具有阶段性、临时性和不固定性等特点,因此管理显得尤为重要。施工现场的噪声管理必须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规定,加强管理,文明施工。为有效降低施工噪声对周围居民的影响,现就施工期噪声控制措施提出以下要求:

①严格控制施工时间,根据不同季节正常休息时间,合理安排施工计划,避开夜间(22:00-06:00)、午休时间(12:00-14:00)动用推土机、装载机、平地机、空压机、物料搅拌机、电锯、切割机等高噪声设备,以免产生扰民现象。

②严格使用商品混凝土与预混砂浆。与施工场地设置混凝土搅拌机相比,商品混凝土具有占地少。施工量少、施工方便、噪声污染小等特点,同时大大减少水泥、沙石的汽车运量,减轻道路交通噪声及扬尘污染。

③施工物料及设备运入、运出,车辆应尽可能避开夜间(22:00-06:00)运输,避免沿途出现扰民现象。运输车辆严禁穿越敏感目标。

④严格操作流程,降低人为噪声。

⑤对移动机械设备,要求加强其维护保养,保持作业顺畅,同时尽量精简施工作业时间,以降低噪声影响;对位置相对固定的机械设备,如切割机、电锯等,应设置在棚内。对于抢险作业等突发或不可控情况,必须在夜间开展施工作业时,应取得当地公安主管部门颁发的夜间施工作业许可,并公示周知临近敏感点居民。

4、固体废物

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弃建筑材料以及施工人员进驻产生的生活垃圾,均属一般固体废物。对废弃建筑材料外售或者送当地环保部门指定地点堆放,生活垃圾送到指定地点统一处置。固废均可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二、运营期环境保护影响及措施

1、废气: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生产过程产生的无组织粉尘及食堂产生的食堂油烟。生产过程产生的粉尘经加盖遮挡、厂区道路地面硬化、洒水抑尘后,扬尘可减少70%以上。原料和成品储存均采取加盖遮挡和洒水等方式抑尘,故产生的粉尘量较少。食堂炉灶要使用气体燃料或采用电炉等清洁燃料,食堂油烟采用处理效率不低于 60%的油烟净化器处理,经此处理后油烟的排放浓度为 0.9mg/m 3,排放速率为 0.0018kg/h,排放量为 0.065kg/a,处理后的油烟经高于屋顶排气筒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的小型饮食业标准要求,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2、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的产生量为 0.36m 3/d(64.8m 3/a)、食堂废水的排放量0.24m 3/d(43.2m 3/a),食堂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由化粪池(采购三级四格成品防渗化粪池)收集,定期雇佣清掏车进行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项目沉淀池内安装有水泵,生产当天将沉淀池内产生的污泥经水泵抽至压滤机设备压滤后作为制砖骨料外售,故沉淀池内不会产生浑浊废水。根据企业提供资料,目前国内同行中,炉渣综合利用项目生产废水大部分采用该处理方案,处理方案可行。

3、噪声:本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厂区西侧 10m 处居民,本项目生产设备噪声级较高,为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和防止噪声扰民,企业将产生高噪声的厂房 1(生产车间)建设在厂区东侧,远离敏感点;建设的生产车间必须是实体墙封闭式建筑;生产期间车间西侧不得开窗生产,防止噪声超标排放,采取上诉措施后本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敏感点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根据企业提供资料,本项目厂区内仅有常规的设备维修,该过程无废润滑油等产生,故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为职工生活垃圾、厨余垃圾、废油脂、未燃尽物料。厨余垃圾装在密闭桶中,由有资质单位运走处理。废油脂产生量约为 0.054t/a,集中收集装在密闭桶中,由有资质单位运走处理。本项目职工共 15 人,垃圾产生量每人每天按 0.5kg 计,则职工生活垃圾产生总量约为 7.5kg/d(1.35t/a)。生活垃圾用垃圾箱贮存,统一送至白 (略) (略)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焚烧处理。双方合作已明确签约合同,未充分燃尽物料和生活垃圾 (略)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焚烧处理。2023-05白山 (略) 建筑材料生产建设项目 1.pdf


责任编辑:王心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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