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奥福精细陶瓷有限公司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关于安徽奥福精细陶瓷有限公司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安徽 (略) :
你单位报批的《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项目代码:2207-*-04-01-*)收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项目总投资5300万元,建设地 (略) (略) 经济开发区中环线以西、龙锦路以东、临港南环以北,新建一座蜂窝陶瓷载体技术研发中心,为后期企业产品研发提供现实依据及生产参数。因企业内部建设调整,已批复的移动源尾气净化蜂窝陶瓷载体项目(年产400万升DPF蜂窝陶瓷载体项目)中回烧工序使用的两台回烧窑(网带式隧道窑)及配套TO处理设施不再建设,将回烧工序放置于本次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中新建的28m3自动窑(配套RTO污染治理设施)中进行;另调整3#生产车间磨边区位置,DA006号排气筒位置发生变动。项目主体工程、辅助工程、仓储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大部分依托已批在建项目实现,其中主体工程主要新增1座28m3自动窑、1座9m3回烧窑、1台切割机、1台带锯机、1台磨边机和其他试验辅助设备若干,环保工程新增一套RTO尾气处理设备、一套TO尾气处理设备、2套低氮燃烧器、2套布袋除尘器。在严格落实《报告表》及本批复提出的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要求。项目废气主要有配料混料工序,破碎、粉磨工序,切割、磨边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烧成、回烧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天然气燃烧产生的燃烧废气以及食堂油烟。项目依托现有配料混料设备中3台及配套风机和布袋除尘器,负压收集经除尘袋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位于1#车间);破碎、粉磨工序依托现有破碎粉磨设备,产生的颗粒物与配料混料工序共用一台风机及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位于1#车间);切割产生的颗粒物密闭负压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18排放(位于4#车间);磨边产生的颗粒物密闭负压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19排放(位于4#车间)。有机废气(VOCs)和天然气燃烧废气(NOx、SO2、烟尘)主要为28m3自动窑和9m3回烧窑的烧成、回烧废气,28m3自动窑产生的废气,收集后经一套RTO尾气处理设备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11排放;9m3回烧窑产生的废气,收集后经一套TO尾气处理设备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20排放;项目使用天然气的28m3自动窑、9m3回烧窑、RTO、TO尾气处理设施均加装低氮燃烧器;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专用排烟通道至屋顶排放。项目有机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颗粒物、SO2、NOx排放执行《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中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表6现有企业和新建企业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及2014年修改单中要求;食堂油烟废气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限值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要求。项目废水主要为日常办公生活污水和食堂含油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池等预 (略) 政污水管网。项目废水排放取 (略) 第二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 (略) 区截污入网企业污水排放标准的通知》(蚌环字[2010]171号)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排放标准要求。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21 m3自动窑、9m3回烧窑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应进一步优化各类产噪设备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消声、减振、隔音、降噪等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废润滑剂包装桶、废分散剂包装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库,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规范设置相关标识、管理台账,落实防渗漏、防扩散等措施,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过筛杂质、废模具、滑石粉、氧化铝、电熔石英、造孔剂、粘接剂废包装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清理后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定期交物资回收部门回收统一外售;生活垃圾经垃圾收集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
(五)项目实行分区防渗,防止土壤、地下水污染。危废库、润滑剂及油墨库为重点防渗区;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生产车间、原料库、成品库、化粪池、隔油池设置为一般防渗区;办公区、厂区道路等设置为简单防渗区;应按照《报告表》中地下水分区防渗设计要求,严格落实防渗措施。
(六)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按《报告表》要求加强天然气使用设备、废气治理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相关设备按有关标准要求设计、施工和管理,对天然气使用设备、治理设施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强化设备维修、维护等环节风险防范措施,切实防范环境污染事故。及时修编完善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做好与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相关企事业单位等应急预案的衔接和联动,开展必要的培训、宣传和演练,并向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七)在项目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加强宣传与沟通工作,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八)加强环境管理及监测。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环境管理机制,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建立完整的企业环境管理体系。加强日常运行和维护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强化污染源管理,制定自行监测方案,落实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按规定开展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
三、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衔接相关工作。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等环保法律法规要求,你单位应在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有关要求,将本项目涉及的部分一并纳入排污许可证申请中,及时办理排污许可管理相关手续。
四、项目实施中应提高设计和管理水平,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你单位应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以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及时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将已批复项目非重大变动情况和本项目有关联的建设内容一并纳入本项目环保验收工作中予以明确,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
五、《报告表》批准后,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 (略) 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日常环境监管工作,确保项目按《报告表》及批复要求设计、施工和投入使用。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2WH9DXXM)
2023年2月22日
安徽 (略) :
你单位报批的《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项目代码:2207-*-04-01-*)收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项目总投资5300万元,建设地 (略) (略) 经济开发区中环线以西、龙锦路以东、临港南环以北,新建一座蜂窝陶瓷载体技术研发中心,为后期企业产品研发提供现实依据及生产参数。因企业内部建设调整,已批复的移动源尾气净化蜂窝陶瓷载体项目(年产400万升DPF蜂窝陶瓷载体项目)中回烧工序使用的两台回烧窑(网带式隧道窑)及配套TO处理设施不再建设,将回烧工序放置于本次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中新建的28m3自动窑(配套RTO污染治理设施)中进行;另调整3#生产车间磨边区位置,DA006号排气筒位置发生变动。项目主体工程、辅助工程、仓储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大部分依托已批在建项目实现,其中主体工程主要新增1座28m3自动窑、1座9m3回烧窑、1台切割机、1台带锯机、1台磨边机和其他试验辅助设备若干,环保工程新增一套RTO尾气处理设备、一套TO尾气处理设备、2套低氮燃烧器、2套布袋除尘器。在严格落实《报告表》及本批复提出的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要求。项目废气主要有配料混料工序,破碎、粉磨工序,切割、磨边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烧成、回烧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天然气燃烧产生的燃烧废气以及食堂油烟。项目依托现有配料混料设备中3台及配套风机和布袋除尘器,负压收集经除尘袋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位于1#车间);破碎、粉磨工序依托现有破碎粉磨设备,产生的颗粒物与配料混料工序共用一台风机及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位于1#车间);切割产生的颗粒物密闭负压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18排放(位于4#车间);磨边产生的颗粒物密闭负压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19排放(位于4#车间)。有机废气(VOCs)和天然气燃烧废气(NOx、SO2、烟尘)主要为28m3自动窑和9m3回烧窑的烧成、回烧废气,28m3自动窑产生的废气,收集后经一套RTO尾气处理设备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11排放;9m3回烧窑产生的废气,收集后经一套TO尾气处理设备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20排放;项目使用天然气的28m3自动窑、9m3回烧窑、RTO、TO尾气处理设施均加装低氮燃烧器;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专用排烟通道至屋顶排放。项目有机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颗粒物、SO2、NOx排放执行《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中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表6现有企业和新建企业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及2014年修改单中要求;食堂油烟废气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限值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要求。项目废水主要为日常办公生活污水和食堂含油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池等预 (略) 政污水管网。项目废水排放取 (略) 第二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 (略) 区截污入网企业污水排放标准的通知》(蚌环字[2010]171号)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排放标准要求。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21 m3自动窑、9m3回烧窑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应进一步优化各类产噪设备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消声、减振、隔音、降噪等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废润滑剂包装桶、废分散剂包装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库,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规范设置相关标识、管理台账,落实防渗漏、防扩散等措施,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过筛杂质、废模具、滑石粉、氧化铝、电熔石英、造孔剂、粘接剂废包装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清理后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定期交物资回收部门回收统一外售;生活垃圾经垃圾收集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
(五)项目实行分区防渗,防止土壤、地下水污染。危废库、润滑剂及油墨库为重点防渗区;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生产车间、原料库、成品库、化粪池、隔油池设置为一般防渗区;办公区、厂区道路等设置为简单防渗区;应按照《报告表》中地下水分区防渗设计要求,严格落实防渗措施。
(六)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按《报告表》要求加强天然气使用设备、废气治理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相关设备按有关标准要求设计、施工和管理,对天然气使用设备、治理设施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强化设备维修、维护等环节风险防范措施,切实防范环境污染事故。及时修编完善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做好与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相关企事业单位等应急预案的衔接和联动,开展必要的培训、宣传和演练,并向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七)在项目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加强宣传与沟通工作,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八)加强环境管理及监测。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环境管理机制,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建立完整的企业环境管理体系。加强日常运行和维护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强化污染源管理,制定自行监测方案,落实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按规定开展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
三、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衔接相关工作。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等环保法律法规要求,你单位应在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有关要求,将本项目涉及的部分一并纳入排污许可证申请中,及时办理排污许可管理相关手续。
四、项目实施中应提高设计和管理水平,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你单位应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以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及时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将已批复项目非重大变动情况和本项目有关联的建设内容一并纳入本项目环保验收工作中予以明确,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
五、《报告表》批准后,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 (略) 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日常环境监管工作,确保项目按《报告表》及批复要求设计、施工和投入使用。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2WH9DXXM)
2023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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