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碑店市气象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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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碑店市气象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 (略) 气象局双随机 (略) 政府“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部署和要求,创新气象监督管理方式, (略) 气象局事中事后监管行为,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实现部门运用随机抽查监管的方式进行常态化日常监管,部门抽查事项清单做到年度全覆盖。

(二)进一步健全完善随机抽查的制度机制,不断提高抽查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三)大力组织开展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不断探索联合抽查新模式,落实跨部门联 (略) 的覆盖。

二、随机抽查主要对象、内容及方式

(一)随机抽查对象

1.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随机抽查: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

2.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单位随机抽查: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单位。

3.防雷安全随机抽查:防雷安全重点监管对象和防雷装置检测机构。

4.施放气球安全随机抽查:施放气球安全随机抽查。

(二)随机抽查内容

1.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随机抽查:

1.1应成立气象灾害防御的工作机构。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法人为气象灾害防御责任人,应配备1名及以上气象灾害防御联系人。

1.2人员较多或生产经营场区较大的重点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分片区确定若干联系人,协助本单位责任人做好本片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

1.3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机构工作内容包含:

—开展本单位气象灾害防御宣传培训、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设施维护、情况报告等日常工作;

—保障本单位气象信息监测、接收与传播等设施的正常运行;

—气象灾害发生期间,及时接收并传播气象预警及防御等信息,组织开展气象防灾减灾工作;

—及时向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报送本单位气象灾情。

2.防雷安全随机抽查: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是否符合使用要求;是否无资质或者超越资质许可范围从事雷电防护装置设计、施工、检测;是否在雷电防护装置设计、施工、检测中弄虚作假;是否涂改、伪造、倒卖、出租、出借、挂靠资质证书、资格证书或者许可文件;是否向负责监督检查的机构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反映其活动情况的真实材料;防雷装置设计是否未经当地气象主管机构审核;防雷装置是否未经当地气象主管机构验收或者未取得验收文件擅自投入使用;申请单位是否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资质认定、设计审核或者竣工验收;被许可单位是否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质;被许可单位是否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通过设计审核或者竣工验收;防雷工程资质单位承接工程后转包或者违法分包;是否进行防雷装置常规检测等。

3.施放气球安全随机抽查:是否未经批准擅升放/施放气球;是否未按照批准的申请升放/施放气球;是否未按照规定设置识别标志;是否未及时报告施放动态或者系留气球意外脱离时未按照规定及时报告;是否在规定的禁止区域内施放气球;申请单位是否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资质认定或者施放活动许可;被许可单位是否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质;被许可单位是否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施放活动许可;是否涂改、伪造、倒卖、出租、出借《施放气球资质证》、《施放气球资格证》或者许可文件;是否向负责监督检查的机构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反映其活动情况的真实材料;是否未取得施放气球资质证从事施放气球活动;是否违反施放气球技术规范和标准;施放气球过程中是否未指定专人值守;是否在安全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迟延不报、故意破坏现场,或者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三、随机抽查主要任务

(一)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按照要求组织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及时向社会公布。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要大力推广随机抽查,不断提高随机抽查在检查工作中的比重。

(二)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

“双随机”抽查的责任分工:办公室负责防雷管理、施放气球管理和气象信息服务管理,其中涉及气象探测事项由气象台管理。

除线索明显涉嫌气象违法行为直接立案查处的外,均须通过随机抽取方式, (略) 场监管对象分类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也应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随机抽取。监管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要每年更新一次。

(三)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次数

按照各类抽查对象,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对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 (略) 场主体,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

(四)加强抽查成果运用

对随机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形成有效震慑, (略) 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抽查中发现的气象执法薄弱环节和气象法律法规政策缺陷的,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强化工作成果增值运用。

(五)开展联合抽查

积极与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商务局等部门沟通,联系建立联合随机抽查机制,共同制订并实施联合抽查计划,确定重点抽查对象,实施联合检查,同步执法,及时互通查获的情况,商讨解决疑难问题,准确定性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推 (略) 场监管随机抽查,是气象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 (略) 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部署的重要举措。各单位务必高度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抓紧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切实把随机抽查监管落到实处。

(二)加强组织领导

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随机抽查工作的组织部署、督促指导和考评,确保抽查工作顺利开展,取得明显实效。

(三)强化责任落实

市局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气象局要按照本方案和当地政府开展随机抽查的要求,落实任务和时间安排,明确责任人。

(四)及时对“一单两库”实施动态管理

确保“一单”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对“两库”特别是检查对象名录库,要随时进行补充调整,确保监管不留死角和盲区。

(略) 气象局

2023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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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 (略) 气象局双随机 (略) 政府“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部署和要求,创新气象监督管理方式, (略) 气象局事中事后监管行为,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实现部门运用随机抽查监管的方式进行常态化日常监管,部门抽查事项清单做到年度全覆盖。

(二)进一步健全完善随机抽查的制度机制,不断提高抽查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三)大力组织开展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不断探索联合抽查新模式,落实跨部门联 (略) 的覆盖。

二、随机抽查主要对象、内容及方式

(一)随机抽查对象

1.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随机抽查: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

2.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单位随机抽查: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单位。

3.防雷安全随机抽查:防雷安全重点监管对象和防雷装置检测机构。

4.施放气球安全随机抽查:施放气球安全随机抽查。

(二)随机抽查内容

1.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随机抽查:

1.1应成立气象灾害防御的工作机构。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法人为气象灾害防御责任人,应配备1名及以上气象灾害防御联系人。

1.2人员较多或生产经营场区较大的重点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分片区确定若干联系人,协助本单位责任人做好本片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

1.3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机构工作内容包含:

—开展本单位气象灾害防御宣传培训、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设施维护、情况报告等日常工作;

—保障本单位气象信息监测、接收与传播等设施的正常运行;

—气象灾害发生期间,及时接收并传播气象预警及防御等信息,组织开展气象防灾减灾工作;

—及时向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报送本单位气象灾情。

2.防雷安全随机抽查: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是否符合使用要求;是否无资质或者超越资质许可范围从事雷电防护装置设计、施工、检测;是否在雷电防护装置设计、施工、检测中弄虚作假;是否涂改、伪造、倒卖、出租、出借、挂靠资质证书、资格证书或者许可文件;是否向负责监督检查的机构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反映其活动情况的真实材料;防雷装置设计是否未经当地气象主管机构审核;防雷装置是否未经当地气象主管机构验收或者未取得验收文件擅自投入使用;申请单位是否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资质认定、设计审核或者竣工验收;被许可单位是否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质;被许可单位是否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通过设计审核或者竣工验收;防雷工程资质单位承接工程后转包或者违法分包;是否进行防雷装置常规检测等。

3.施放气球安全随机抽查:是否未经批准擅升放/施放气球;是否未按照批准的申请升放/施放气球;是否未按照规定设置识别标志;是否未及时报告施放动态或者系留气球意外脱离时未按照规定及时报告;是否在规定的禁止区域内施放气球;申请单位是否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资质认定或者施放活动许可;被许可单位是否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质;被许可单位是否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施放活动许可;是否涂改、伪造、倒卖、出租、出借《施放气球资质证》、《施放气球资格证》或者许可文件;是否向负责监督检查的机构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反映其活动情况的真实材料;是否未取得施放气球资质证从事施放气球活动;是否违反施放气球技术规范和标准;施放气球过程中是否未指定专人值守;是否在安全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迟延不报、故意破坏现场,或者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三、随机抽查主要任务

(一)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按照要求组织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及时向社会公布。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要大力推广随机抽查,不断提高随机抽查在检查工作中的比重。

(二)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

“双随机”抽查的责任分工:办公室负责防雷管理、施放气球管理和气象信息服务管理,其中涉及气象探测事项由气象台管理。

除线索明显涉嫌气象违法行为直接立案查处的外,均须通过随机抽取方式, (略) 场监管对象分类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也应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随机抽取。监管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要每年更新一次。

(三)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次数

按照各类抽查对象,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对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 (略) 场主体,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

(四)加强抽查成果运用

对随机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形成有效震慑, (略) 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抽查中发现的气象执法薄弱环节和气象法律法规政策缺陷的,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强化工作成果增值运用。

(五)开展联合抽查

积极与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商务局等部门沟通,联系建立联合随机抽查机制,共同制订并实施联合抽查计划,确定重点抽查对象,实施联合检查,同步执法,及时互通查获的情况,商讨解决疑难问题,准确定性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推 (略) 场监管随机抽查,是气象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 (略) 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部署的重要举措。各单位务必高度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抓紧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切实把随机抽查监管落到实处。

(二)加强组织领导

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随机抽查工作的组织部署、督促指导和考评,确保抽查工作顺利开展,取得明显实效。

(三)强化责任落实

市局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气象局要按照本方案和当地政府开展随机抽查的要求,落实任务和时间安排,明确责任人。

(四)及时对“一单两库”实施动态管理

确保“一单”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对“两库”特别是检查对象名录库,要随时进行补充调整,确保监管不留死角和盲区。

(略) 气象局

2023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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