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生态环境局近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2023年2月24日)-宸航废铝膜深加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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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生态环境局近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2023年2月24日)-宸航废铝膜深加工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要求,现将近期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2月24日至2023年3月2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0597-*、*(传真)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商务运营中心L幢供销大厦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环评

形式

审批时间

文号

备注

(略) 宸航 (略)

宸航废铝膜深加工项目

报告表

2023-2-20

龙环审〔2023〕37号

龙岩 (略)

龙岩 (略) 香料厨房建设项目

报告表

2023-2-22

龙环审〔2023〕38号

上杭县景 (略)

景鸿锐数据线生产项目

报告表

2023-2-23

龙环审〔2023〕39号

附件下载:
龙环审[2023]37号.pdf
龙环审[2023]38号.pdf
龙环审[2023]39号.pdf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要求,现将近期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2月24日至2023年3月2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0597-*、*(传真)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商务运营中心L幢供销大厦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环评

形式

审批时间

文号

备注

(略) 宸航 (略)

宸航废铝膜深加工项目

报告表

2023-2-20

龙环审〔2023〕37号

龙岩 (略)

龙岩 (略) 香料厨房建设项目

报告表

2023-2-22

龙环审〔2023〕38号

上杭县景 (略)

景鸿锐数据线生产项目

报告表

2023-2-23

龙环审〔2023〕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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