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关于2023年2月23日拟对成都新噬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新噬纪生物噬菌体研究与检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成都高新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关于2023年2月23日拟对成都新噬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新噬纪生物噬菌体研究与检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公众反馈意见时间(5个工作日):2023223日—20233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

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 承诺文件

1

新噬纪生物噬菌体研究与检测项目

成都高新区科园南路88号12栋4层402号

成都新 (略)

(略) (略)

本项 (略) (略) 高新区科园南路88号12栋4层402号已有的289.22㎡空置房屋,投资1000万元,将建设一个289㎡的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拟购置高温高压灭菌锅、PCR仪、离心机、电泳仪等43台设备,对样品进行宏基因组测序、细菌基因组测序、噬菌体基因组测序、病毒组测序等分析工作,最终实现1650份检测报告。

一、施工期

施工期对周围环境质量的影响是短期的、也是多方面的,施工期的环境管理是控制施工期环境影响的关键。施工单位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规中的有关规定;以国家和有关施工管理的文件法规为指导,将有关内容作为合同内容明确要求,将建设期施工作业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

二、运营期

废气:

项目实验过程中会废气,废气经生物安全柜收集后引至楼顶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一根排气筒排放,可做到达标排放。

废水:

项目产生的实验废水、地面清洁废水经园区已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同生活废水经已建预处理 (略) 政污水管 (略) 第九净水厂达《 (略) 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排放标准后排入锦江。

噪声:

项目通过合理布置噪声源,在选型时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并且采用了相应的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的基础,项目噪声源强将大大降低。

固废:

项目固体废物分为危险废物和一般废物。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统一清运并处置,一般固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

/

二、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天府大道北段18号A座高新区管委会6楼成都高新区生 (略) 管理局生态环境管理处

联系电话:028-* 联系传真:028-*

三、听证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成都高新区生 (略) 管理局

2023年2月23日

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

公众反馈意见时间(5个工作日):2023223日—20233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

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 承诺文件

1

新噬纪生物噬菌体研究与检测项目

成都高新区科园南路88号12栋4层402号

成都新 (略)

(略) (略)

本项 (略) (略) 高新区科园南路88号12栋4层402号已有的289.22㎡空置房屋,投资1000万元,将建设一个289㎡的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拟购置高温高压灭菌锅、PCR仪、离心机、电泳仪等43台设备,对样品进行宏基因组测序、细菌基因组测序、噬菌体基因组测序、病毒组测序等分析工作,最终实现1650份检测报告。

一、施工期

施工期对周围环境质量的影响是短期的、也是多方面的,施工期的环境管理是控制施工期环境影响的关键。施工单位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规中的有关规定;以国家和有关施工管理的文件法规为指导,将有关内容作为合同内容明确要求,将建设期施工作业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

二、运营期

废气:

项目实验过程中会废气,废气经生物安全柜收集后引至楼顶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一根排气筒排放,可做到达标排放。

废水:

项目产生的实验废水、地面清洁废水经园区已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同生活废水经已建预处理 (略) 政污水管 (略) 第九净水厂达《 (略) 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排放标准后排入锦江。

噪声:

项目通过合理布置噪声源,在选型时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并且采用了相应的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的基础,项目噪声源强将大大降低。

固废:

项目固体废物分为危险废物和一般废物。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统一清运并处置,一般固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

/

二、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天府大道北段18号A座高新区管委会6楼成都高新区生 (略) 管理局生态环境管理处

联系电话:028-* 联系传真:028-*

三、听证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成都高新区生 (略) 管理局

2023年2月23日

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