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采油厂里491-白84-里183-元284等区块产能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采油厂里491-白84-里183-元284等区块产能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按照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现就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如下:
http://**_RTQDH5vbA?pwd=ukyq提取码:ukyq。
查阅纸版报告的途径:地址及联系方式见下文。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略) 华池县。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网络链接途径:见附件。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给我单位。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为本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
六、项目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第十采油厂,联系人:马工,联系电话:0934-*,电子邮件:*@*q.com,单位地址: (略) 庆城县人民路第十采油厂,邮编:*
(略) 第十油厂
二〇二三年二月十五日
按照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现就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如下:
http://**_RTQDH5vbA?pwd=ukyq提取码:ukyq。
查阅纸版报告的途径:地址及联系方式见下文。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略) 华池县。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网络链接途径:见附件。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给我单位。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为本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
六、项目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第十采油厂,联系人:马工,联系电话:0934-*,电子邮件:*@*q.com,单位地址: (略) 庆城县人民路第十采油厂,邮编:*
(略) 第十油厂
二〇二三年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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