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汉威集团有限公司产业园项目东区生物Ⅰ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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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汉威集团有限公司产业园项目东区生物Ⅰ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示

(略)

产业园项目东区生物Ⅰ

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示

一、企业及项目概况

(略) 成立于2010年11月9日,注册资金1.176亿元,原名 (略) ,2016年11月更名为 (略) ,公司位于泰安大汶口工业园兴业大街以北,以萧大亨路为界分为东西两个厂区,总占地约*平方米,现有员工650余人,公司专业化研发、生产与销售“营养品,医药&中间体,新材料”三大板块绿色产品。产品远销海内外几十个国家, (略) 场占据主导地位、 (略) (略) 场领先地位。

为顺应国家“健康中国”发展战略,扩宽公司在营养品板块的产品序列,企业拟投资5783.14万元在泰安大汶口工业园 (略) 现有厂区内建设产业园项目东区生物Ⅰ。本项目占地面积2480m2,主要建设1座发酵车间、1座提取车间,并配套建设废气治理设施,项目原料储罐、供水、供电、供汽和污水处理站均依托厂区现有和在建工程。项目建成后年产氨基葡萄糖盐酸盐2000t/a。项目新增劳动定员45人,实行四班三运转工作制,项目工作300天。项目建设期3个月,预计于2023年7月建成投产。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版本),本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项目“三废”产生及治理措施

该项目在生产过程中有各类污染物排放,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对周围环境的主要影响有: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工艺废气、菌渣间废气、罐区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和危废暂存间废气等。

本项目排放的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中II时段、《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的要求。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生产车间未收集的废气和罐区无组织废气。经采取合理措施后,项目厂界各污染物均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二级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标准的要求,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的要求,本项目无组织废气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较小。

(2)废水

项目厂区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经厂区雨水管线收集后,通过园区雨水管网排入漕河。本项目废水主要包括工艺废水、生活污水、循环水系统排污水、地面及设备冲洗废水、废气治理废水、纯水站排污水和化验室废水。其中生活污水、工艺废水、地面及设备冲洗废水、废气治理废水和化验室废水排入西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与纯水站排污水、循环系统排污水一起经污水管网排入龙泉水务(泰安)有限公司处理后排入漕河。本项目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能够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 A级,龙泉水务(泰安)有限公司进水水质的要求。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运行,主要噪声源为空压机、粉碎机、风机、泵类等,其噪声源强约为75~90dB(A)。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后,经合理布局、距离衰减后,经预测,项目厂界噪声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预计厂界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

本项目固废主要包括废包装袋、废过滤膜、过滤滤渣、淘汰母液、废活性炭(脱色)、精馏残液、废过滤材料、化验室废物、废活性炭(废气治理)、污水站污泥和生活垃圾等。项目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5)环境风险

项目在落实总图设计、贮运设计、工艺技术设计、自动控制设计、电气电讯设计、消防及火灾报警系统设计、紧急救援设计等方面的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要求后,项目环境风险水平可接受,工程风险能够得到有效控制。

三、征求群众意见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对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及建议,即您认为本报告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是否合理、可行,措施实施后是否对您的工作、生活环境和评价区域环境质量造成影响,请提出建议和意见,我们将充分考虑您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作出相应回答。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如对本项目提出意见或建议,可在项目公示之日起10日内以电话、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反映,并留下您的主要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和您取得联系。

1、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联系人:孙总

联系电话:*

2、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山东环泰 (略)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538-*

邮箱:*@*63.com

(略)

2023年2月

,泰安

(略)

产业园项目东区生物Ⅰ

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示

一、企业及项目概况

(略) 成立于2010年11月9日,注册资金1.176亿元,原名 (略) ,2016年11月更名为 (略) ,公司位于泰安大汶口工业园兴业大街以北,以萧大亨路为界分为东西两个厂区,总占地约*平方米,现有员工650余人,公司专业化研发、生产与销售“营养品,医药&中间体,新材料”三大板块绿色产品。产品远销海内外几十个国家, (略) 场占据主导地位、 (略) (略) 场领先地位。

为顺应国家“健康中国”发展战略,扩宽公司在营养品板块的产品序列,企业拟投资5783.14万元在泰安大汶口工业园 (略) 现有厂区内建设产业园项目东区生物Ⅰ。本项目占地面积2480m2,主要建设1座发酵车间、1座提取车间,并配套建设废气治理设施,项目原料储罐、供水、供电、供汽和污水处理站均依托厂区现有和在建工程。项目建成后年产氨基葡萄糖盐酸盐2000t/a。项目新增劳动定员45人,实行四班三运转工作制,项目工作300天。项目建设期3个月,预计于2023年7月建成投产。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版本),本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项目“三废”产生及治理措施

该项目在生产过程中有各类污染物排放,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对周围环境的主要影响有: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工艺废气、菌渣间废气、罐区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和危废暂存间废气等。

本项目排放的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中II时段、《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的要求。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生产车间未收集的废气和罐区无组织废气。经采取合理措施后,项目厂界各污染物均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二级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标准的要求,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的要求,本项目无组织废气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较小。

(2)废水

项目厂区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经厂区雨水管线收集后,通过园区雨水管网排入漕河。本项目废水主要包括工艺废水、生活污水、循环水系统排污水、地面及设备冲洗废水、废气治理废水、纯水站排污水和化验室废水。其中生活污水、工艺废水、地面及设备冲洗废水、废气治理废水和化验室废水排入西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与纯水站排污水、循环系统排污水一起经污水管网排入龙泉水务(泰安)有限公司处理后排入漕河。本项目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能够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 A级,龙泉水务(泰安)有限公司进水水质的要求。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运行,主要噪声源为空压机、粉碎机、风机、泵类等,其噪声源强约为75~90dB(A)。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后,经合理布局、距离衰减后,经预测,项目厂界噪声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预计厂界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

本项目固废主要包括废包装袋、废过滤膜、过滤滤渣、淘汰母液、废活性炭(脱色)、精馏残液、废过滤材料、化验室废物、废活性炭(废气治理)、污水站污泥和生活垃圾等。项目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5)环境风险

项目在落实总图设计、贮运设计、工艺技术设计、自动控制设计、电气电讯设计、消防及火灾报警系统设计、紧急救援设计等方面的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要求后,项目环境风险水平可接受,工程风险能够得到有效控制。

三、征求群众意见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对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及建议,即您认为本报告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是否合理、可行,措施实施后是否对您的工作、生活环境和评价区域环境质量造成影响,请提出建议和意见,我们将充分考虑您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作出相应回答。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如对本项目提出意见或建议,可在项目公示之日起10日内以电话、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反映,并留下您的主要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和您取得联系。

1、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联系人:孙总

联系电话:*

2、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山东环泰 (略)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538-*

邮箱:*@*63.com

(略)

2023年2月

,泰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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