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2月22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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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2月22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22日-2023年2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24-*(龙泉大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通讯地址: (略) 漳河新区双喜大道5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的承诺文件或链接

1

年产2万吨光学胶粘剂生产项目

(略) 宋河镇宋河精细化工产业园

湖北 (略)

(略) (略)

湖北 (略) (略) 宋河镇精细化工产业园,建设年产2万吨光学胶粘剂生产项目,项目年产2万吨光学胶粘剂,同时分装外购单体及溶剂2000吨/年,分装胶粘剂附属添加剂42吨/年。项目厂区占地面积26631.4m2,项目总投资23000万元。

生产车间装置废气经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20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处理后的废气能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罐区“大小呼吸废气”、危废暂存间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合经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置后由20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处理后的废气中非*烷总烃、*烯酸*酯、*烯酸*酯能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氨、硫化氢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限值要求。

化验室产生的废气经一套一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20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处理后的废气能够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项目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调节+沉淀+水解酸化+好氧”工艺处理后外排至园区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外排至园区污水处理厂。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各类泵、压缩机等,通过采取隔声、消声、减震,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加强绿化等降噪措施后,可有效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项目在落实《报告书》提出各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后,产生的固体废物能够得到妥善处置。项目固体废物对周边的环境影响较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22日-2023年2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24-*(龙泉大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通讯地址: (略) 漳河新区双喜大道5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的承诺文件或链接

1

年产2万吨光学胶粘剂生产项目

(略) 宋河镇宋河精细化工产业园

湖北 (略)

(略) (略)

湖北 (略) (略) 宋河镇精细化工产业园,建设年产2万吨光学胶粘剂生产项目,项目年产2万吨光学胶粘剂,同时分装外购单体及溶剂2000吨/年,分装胶粘剂附属添加剂42吨/年。项目厂区占地面积26631.4m2,项目总投资23000万元。

生产车间装置废气经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20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处理后的废气能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罐区“大小呼吸废气”、危废暂存间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合经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置后由20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处理后的废气中非*烷总烃、*烯酸*酯、*烯酸*酯能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氨、硫化氢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限值要求。

化验室产生的废气经一套一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20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处理后的废气能够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项目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调节+沉淀+水解酸化+好氧”工艺处理后外排至园区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外排至园区污水处理厂。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各类泵、压缩机等,通过采取隔声、消声、减震,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加强绿化等降噪措施后,可有效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项目在落实《报告书》提出各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后,产生的固体废物能够得到妥善处置。项目固体废物对周边的环境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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