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川县发改委关于湖坊乡敬老院增加水源工程项目建议书批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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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川县发改委关于湖坊乡敬老院增加水源工程项目建议书批复的函

黎川县发改委关于湖坊乡敬老院增加水源工程项目建议书批复的函

黎川县湖坊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要求批复 (略) 增加水源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湖府发〔2023〕4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 (略) 增加水源工程项目建议书,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增加水源工程。

二、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代码:项目由黎川县湖坊乡人民政府申报,项目代码:2302-*-04-01-*。

三、项目建设地点:黎川县湖坊乡。

四、建设工期;20天(从开工之日算起)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开钻深水井130米,铺设人行道24平方米,潜水泵一台,铺设镀锌管50米,不锈钢水箱一个。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约15.14万元。资金来源为2022年养老服 (略) 级补助资金及乡镇自筹资金。

七、项目建议书批复有效期为一年,项目批复文件需要延期的,项目单位应当在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项目审批部门申请延期。一件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接文后,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和《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 (略) 人民政府令第251号)有关规定及投资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相关手续,确保项目如期建设。

二0二三年二月八日


来源:发改委

黎川县发改委关于湖坊乡敬老院增加水源工程项目建议书批复的函

黎川县湖坊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要求批复 (略) 增加水源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湖府发〔2023〕4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 (略) 增加水源工程项目建议书,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增加水源工程。

二、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代码:项目由黎川县湖坊乡人民政府申报,项目代码:2302-*-04-01-*。

三、项目建设地点:黎川县湖坊乡。

四、建设工期;20天(从开工之日算起)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开钻深水井130米,铺设人行道24平方米,潜水泵一台,铺设镀锌管50米,不锈钢水箱一个。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约15.14万元。资金来源为2022年养老服 (略) 级补助资金及乡镇自筹资金。

七、项目建议书批复有效期为一年,项目批复文件需要延期的,项目单位应当在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项目审批部门申请延期。一件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接文后,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和《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 (略) 人民政府令第251号)有关规定及投资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相关手续,确保项目如期建设。

二0二三年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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