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2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2023-02-2116:48
2023年2月2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2023-02-2116:48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略) 横店通用机场改扩建项目净空区260地块场地平整及边坡治理工程建筑用石料(砂 岩)矿项目 | (略) (略) 横店通用机场(南马镇青龙村) |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用地面积2.5993万m2,建设规模为净空区260地块场地平整及边坡治理工程建筑用石料(砂岩)矿的生产规模。项目总投资606.5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2万元。 | /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废水:施工废水、地表径流水流至沉淀池,回用于车辆清洗、洒水降尘。项目地表水径流收集设施需在开采前先行完工。开采结束后沉淀池2改造为蓄水池,采用集雨工程作为矿山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用水;生活污水收集至临时化粪池内,定期由吸粪车清运处置。 废气:剥离表土、机械开挖粉尘防治应采用水喷洒系统增加湿度,抑制粉尘产生;铲装粉尘防治应进行充分洒水抑尘,采取湿式作业;道路运输动力起尘防治要求上山道路采用泥结碎石路面(禁止采用泥土路面),外部道路全部硬化处理,并及时喷湿清扫除尘,经常洒水保持运输道路地面潮湿,车辆限速;临时堆土场二次扬尘防治应设置自动喷淋装置,以加强洒水抑尘工作或在堆土场表面喷洒化覆盖剂;机械设备、汽车燃油废气防治应采用符合国家排放标准的汽车及设备,燃料使用 0#清洁柴油,及时检修停用。 噪声:设备选型时选取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远离厂界布置;加强设备检查和维修,定期维护保养;建议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立高约 3m 的流动的简易隔声屏障和围墙,确保场界噪声达标;做好运输车辆的日常维护,管理好运输车辆,限速限载,敏感点附近时要减速慢行,禁鸣喇叭;合理安排运输时间,避开沿线村民休息时段进行运输,夜间禁止运输作业 固废:设置临时堆土场,剥离的表土及沉淀池泥沙堆放在临时堆土场,矿山闭坑后用于复垦。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期:2023年2月21日—2023年2月28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东阳分局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横店镇迎宾大道155号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三楼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略) 横店通用机场改扩建项目净空区260地块场地平整及边坡治理工程建筑用石料(砂 岩)矿项目 | (略) (略) 横店通用机场(南马镇青龙村) |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用地面积2.5993万m2,建设规模为净空区260地块场地平整及边坡治理工程建筑用石料(砂岩)矿的生产规模。项目总投资606.5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2万元。 | /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废水:施工废水、地表径流水流至沉淀池,回用于车辆清洗、洒水降尘。项目地表水径流收集设施需在开采前先行完工。开采结束后沉淀池2改造为蓄水池,采用集雨工程作为矿山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用水;生活污水收集至临时化粪池内,定期由吸粪车清运处置。 废气:剥离表土、机械开挖粉尘防治应采用水喷洒系统增加湿度,抑制粉尘产生;铲装粉尘防治应进行充分洒水抑尘,采取湿式作业;道路运输动力起尘防治要求上山道路采用泥结碎石路面(禁止采用泥土路面),外部道路全部硬化处理,并及时喷湿清扫除尘,经常洒水保持运输道路地面潮湿,车辆限速;临时堆土场二次扬尘防治应设置自动喷淋装置,以加强洒水抑尘工作或在堆土场表面喷洒化覆盖剂;机械设备、汽车燃油废气防治应采用符合国家排放标准的汽车及设备,燃料使用 0#清洁柴油,及时检修停用。 噪声:设备选型时选取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远离厂界布置;加强设备检查和维修,定期维护保养;建议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立高约 3m 的流动的简易隔声屏障和围墙,确保场界噪声达标;做好运输车辆的日常维护,管理好运输车辆,限速限载,敏感点附近时要减速慢行,禁鸣喇叭;合理安排运输时间,避开沿线村民休息时段进行运输,夜间禁止运输作业 固废:设置临时堆土场,剥离的表土及沉淀池泥沙堆放在临时堆土场,矿山闭坑后用于复垦。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期:2023年2月21日—2023年2月28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东阳分局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横店镇迎宾大道155号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三楼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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