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昌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预算
2023年广昌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预算
索 引 号:GCX0013/2023-00923
发文机关: 广昌县人社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3-02-24
2023年广昌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广昌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广昌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广昌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广昌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一)养老、工伤保险登记,审核养老、工伤保险缴费申报,办理养老保险关系建立、中断、转移、接续、终止以及工伤保险关系建立、中断、接续、终止和待遇审核、支付。
(二)负责养老、工伤保险基金稽核制度建立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防范欠缴、拒缴、瞒报养老、工伤保险费和虚报冒领养老、工伤保险待遇的工作程序。
(三)开展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做好退休人员的社会化服务和企业退休人员档案管理工作。
(四) (略) 社会保险信息系统总体建设,做好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和运行工作, (略)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信息标准化建设。
(五)负责养老、工伤保险调查统计、数据、综合分析以及参保人员权益披露工作。
(六)组织开展养老、工伤保险宣传工作。
(七)完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3年广昌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内设4个股室,包括办公室、综合业务股、基金管理股、稽核内控股。
编制数18个,其中:行政编制人数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编制人数0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18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人数0人,自收自支编制人数0人。实有人数小计25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16人,包括行政在职人数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人数0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16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人数0人,自收自支在职人数0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6人,遗属人数小计0人。
第二部分 广昌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表
第三部分 广昌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广昌县社会保险保险服务中心财政拨款收入318.2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1.4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1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广昌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支出预算总额为318.2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1.41万元。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16.1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8.9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90.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6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74万元,资本性支出1.4万元;项目支出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6%。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广昌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318.1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1.31万元.其中: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8.17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16.1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8.9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90.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6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74万元,资本性支出1.4万元;项目支出2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3年广昌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3年广昌县广昌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无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本单位非行政参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政府采购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0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0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3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0。
(九)广昌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项目情况说明
1.2023年困难群体助保贷财政贴息(县级配套)
1)项目概述:为切实解决我县特困群体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难得问题,加快实现人人享有社会保障的目标,开展基本养老保险助保贷款工作。
2)立项依据:为切实解决我县特困群体缴纳基本养老
保险费难的问题。
3)实施主体:广昌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4)实施方案:年初县级预算安排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2万
2023年广昌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xlsx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广昌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1.4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费1.4万元,比上年减1.6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3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2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对单位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单位实际,参照《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县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索 引 号:GCX0013/2023-00923
发文机关: 广昌县人社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3-02-24
2023年广昌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广昌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广昌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广昌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广昌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一)养老、工伤保险登记,审核养老、工伤保险缴费申报,办理养老保险关系建立、中断、转移、接续、终止以及工伤保险关系建立、中断、接续、终止和待遇审核、支付。
(二)负责养老、工伤保险基金稽核制度建立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防范欠缴、拒缴、瞒报养老、工伤保险费和虚报冒领养老、工伤保险待遇的工作程序。
(三)开展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做好退休人员的社会化服务和企业退休人员档案管理工作。
(四) (略) 社会保险信息系统总体建设,做好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和运行工作, (略)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信息标准化建设。
(五)负责养老、工伤保险调查统计、数据、综合分析以及参保人员权益披露工作。
(六)组织开展养老、工伤保险宣传工作。
(七)完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3年广昌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内设4个股室,包括办公室、综合业务股、基金管理股、稽核内控股。
编制数18个,其中:行政编制人数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编制人数0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18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人数0人,自收自支编制人数0人。实有人数小计25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16人,包括行政在职人数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人数0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16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人数0人,自收自支在职人数0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6人,遗属人数小计0人。
第二部分 广昌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表
第三部分 广昌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广昌县社会保险保险服务中心财政拨款收入318.2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1.4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1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广昌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支出预算总额为318.2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1.41万元。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16.1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8.9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90.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6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74万元,资本性支出1.4万元;项目支出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6%。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广昌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318.1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1.31万元.其中: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8.17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16.1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8.9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90.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6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74万元,资本性支出1.4万元;项目支出2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3年广昌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3年广昌县广昌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无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本单位非行政参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政府采购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0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0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3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0。
(九)广昌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项目情况说明
1.2023年困难群体助保贷财政贴息(县级配套)
1)项目概述:为切实解决我县特困群体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难得问题,加快实现人人享有社会保障的目标,开展基本养老保险助保贷款工作。
2)立项依据:为切实解决我县特困群体缴纳基本养老
保险费难的问题。
3)实施主体:广昌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4)实施方案:年初县级预算安排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2万
2023年广昌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xlsx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广昌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1.4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费1.4万元,比上年减1.6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3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2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对单位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单位实际,参照《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县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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