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骅港泰地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起步工程货种变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黄骅港泰地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起步工程货种变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及《 (略) 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条例》的有关规定,对本项目公众参与进行第一次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建设的环境影响及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黄骅港 (略) 起步工程货种变化项目
项目概要:项目位于黄骅港综合港区二港池南部岸线东侧的油品及液体化工品作业区,黄骅港 (略) 现有起步工程范围内。
黄骅港综合港区泰地液体化工码头及罐区工程起步工程建设有5万吨及成品油及液体化工泊位2个,起步工程共建设储罐50座,分5个罐组,总库容33.4万m3。现有储运货种7种,货种储存情况为:罐组01原油,罐组02柴油,罐组03*醇、*酸、*二醇,罐组04汽油,罐组05燃料油。
本次拟定新增货种11种,另现有货种柴油储存罐组发生变化,详细变化情况为罐组01新增货物种类稀释沥青,罐组02新增货物种类白油、轻循环油,罐组03新增货物种类*醇、棕榈酸化油、烃基生物柴油、生物柴油、工业混合油、*基叔*基醚,罐组04新增货物种类石脑油、混合芳烃、柴油,罐组05新增货物种类稀释沥青。本次新增货种涉及全部5个罐组储存货种的变化,总库容不发生变化。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黄骅港 (略)
通讯地址:沧州渤海新区黄骅港综合港区二港池泰地办公楼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宋经理 *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略)
通讯地址: (略) (略) 长安区阜 (略) 2号楼203室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刘工 *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接受委托后,环评单位勘查现场、整理资料;制定环境监测方案,建设单位委托环境检测机构进行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环评单位根据工程技术资料同步进行环评报告的编制,编制过程中通过工程分析,确定主要排污节点,并经论证确定应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根据采取环保措施后的污染源排放情况,预测分析可能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情况,最后得出项目建设是否可行性的结论;报告编制完成后提交主管审批部门组织专家审查、审批。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信息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工程建设所涉及环境问题的意见,包括:公众对拟建工程选址问题、工程实施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及应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等公众关心的问题,以便充分了解当地公众对工程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为第二次信息公开及完善环评报告书内容做准备。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以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它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是由生态环境部制定,下载链接如下:http://**_*.html
七、公示起止时间
本次信息公示有效期为2023年2月24日—3月9日,共10个工作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及《 (略) 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条例》的有关规定,对本项目公众参与进行第一次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建设的环境影响及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黄骅港 (略) 起步工程货种变化项目
项目概要:项目位于黄骅港综合港区二港池南部岸线东侧的油品及液体化工品作业区,黄骅港 (略) 现有起步工程范围内。
黄骅港综合港区泰地液体化工码头及罐区工程起步工程建设有5万吨及成品油及液体化工泊位2个,起步工程共建设储罐50座,分5个罐组,总库容33.4万m3。现有储运货种7种,货种储存情况为:罐组01原油,罐组02柴油,罐组03*醇、*酸、*二醇,罐组04汽油,罐组05燃料油。
本次拟定新增货种11种,另现有货种柴油储存罐组发生变化,详细变化情况为罐组01新增货物种类稀释沥青,罐组02新增货物种类白油、轻循环油,罐组03新增货物种类*醇、棕榈酸化油、烃基生物柴油、生物柴油、工业混合油、*基叔*基醚,罐组04新增货物种类石脑油、混合芳烃、柴油,罐组05新增货物种类稀释沥青。本次新增货种涉及全部5个罐组储存货种的变化,总库容不发生变化。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黄骅港 (略)
通讯地址:沧州渤海新区黄骅港综合港区二港池泰地办公楼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宋经理 *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略)
通讯地址: (略) (略) 长安区阜 (略) 2号楼203室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刘工 *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接受委托后,环评单位勘查现场、整理资料;制定环境监测方案,建设单位委托环境检测机构进行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环评单位根据工程技术资料同步进行环评报告的编制,编制过程中通过工程分析,确定主要排污节点,并经论证确定应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根据采取环保措施后的污染源排放情况,预测分析可能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情况,最后得出项目建设是否可行性的结论;报告编制完成后提交主管审批部门组织专家审查、审批。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信息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工程建设所涉及环境问题的意见,包括:公众对拟建工程选址问题、工程实施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及应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等公众关心的问题,以便充分了解当地公众对工程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为第二次信息公开及完善环评报告书内容做准备。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以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它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是由生态环境部制定,下载链接如下:http://**_*.html
七、公示起止时间
本次信息公示有效期为2023年2月24日—3月9日,共10个工作日。 最近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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