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驿站项目(澳前驿站)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旅游驿站项目(澳前驿站)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施行)、《 (略) 污染地块开发利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闽环保土〔2018〕22号)(2018.9.29)、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修复(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核要点(试行)(闽环保土〔2021〕8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服务中心于2022年11月委托福建 (略) 开展旅游驿站项目(澳前驿站)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通过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可知,调查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满足当前项目用地需求,现将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旅游驿站项目(澳前驿站)地块位于平潭综合实验区海坛街道澳前台湾小镇南侧(井边东路与疏港道路交叉口西南侧),东侧为空闲用地,西侧和南侧均为林地,北侧为澳前台湾小镇。地块中心坐标约为北纬25.*°,东经119.*°,地块面积为1129.17平方米,合1.6938亩。调查地块内用地类型主要为农田和林地。地块现状为旅游驿站项目(澳前驿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编号:*H53)确定该地块作为旅游驿站项目(澳前驿站)建设,用地类型为《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中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A2文化设施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
二、调查内容
通过开展对旅游驿站项目(澳前驿站)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确认地块内土壤是否存在污染,地下水和地表水是否存在污染,为后期该地块的开发建设提供依据。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的要求,本次调查对地块所在地及周边区域开展了资料收集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现场定点和现场快筛等一系列工作,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完成了《旅游驿站项目(澳前驿站)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三、调查结果
经现场踏勘、人员访谈、资料收集等工作对地块内可能的污染源进行分析认为:调查地块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的污染源,周边相邻地块主要为澳前小区、澳前台湾小镇、平潭澳前小学、平潭双玉幼儿园等,不存在重点污染工业企业,调查地块未曾涉及污泥堆肥活动,未使用污水灌溉,历史上不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
经对调查地块现场快筛结果,调查地块内表层土壤的所有检测数据均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试行)》(DB 4403/T 67-2020)中第二类用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估筛选值。
综上分析,调查地块内及周围区域无可能的污染源,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不属于污染地块,二类用地进行开发利用,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四、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服务中心
通讯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片区商务营运中心管委会3号楼15层
联系人:陈晓花 电话:*
五、报告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福建 (略)
通讯地址: (略) 福州高新区乌龙江南大道30号福州清华紫光科技园-海峡科技研发区1-5#研发楼第9-12层
联系人:陈昱瑾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施行)、《 (略) 污染地块开发利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闽环保土〔2018〕22号)(2018.9.29)、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修复(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核要点(试行)(闽环保土〔2021〕8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服务中心于2022年11月委托福建 (略) 开展旅游驿站项目(澳前驿站)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通过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可知,调查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满足当前项目用地需求,现将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旅游驿站项目(澳前驿站)地块位于平潭综合实验区海坛街道澳前台湾小镇南侧(井边东路与疏港道路交叉口西南侧),东侧为空闲用地,西侧和南侧均为林地,北侧为澳前台湾小镇。地块中心坐标约为北纬25.*°,东经119.*°,地块面积为1129.17平方米,合1.6938亩。调查地块内用地类型主要为农田和林地。地块现状为旅游驿站项目(澳前驿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编号:*H53)确定该地块作为旅游驿站项目(澳前驿站)建设,用地类型为《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中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A2文化设施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
二、调查内容
通过开展对旅游驿站项目(澳前驿站)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确认地块内土壤是否存在污染,地下水和地表水是否存在污染,为后期该地块的开发建设提供依据。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的要求,本次调查对地块所在地及周边区域开展了资料收集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现场定点和现场快筛等一系列工作,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完成了《旅游驿站项目(澳前驿站)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三、调查结果
经现场踏勘、人员访谈、资料收集等工作对地块内可能的污染源进行分析认为:调查地块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的污染源,周边相邻地块主要为澳前小区、澳前台湾小镇、平潭澳前小学、平潭双玉幼儿园等,不存在重点污染工业企业,调查地块未曾涉及污泥堆肥活动,未使用污水灌溉,历史上不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
经对调查地块现场快筛结果,调查地块内表层土壤的所有检测数据均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试行)》(DB 4403/T 67-2020)中第二类用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估筛选值。
综上分析,调查地块内及周围区域无可能的污染源,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不属于污染地块,二类用地进行开发利用,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四、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服务中心
通讯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片区商务营运中心管委会3号楼15层
联系人:陈晓花 电话:*
五、报告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福建 (略)
通讯地址: (略) 福州高新区乌龙江南大道30号福州清华紫光科技园-海峡科技研发区1-5#研发楼第9-12层
联系人:陈昱瑾联系电话:*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