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列酸性水汽提装置扩能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稿)
B列酸性水汽提装置扩能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稿)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B列酸性水汽提装置扩能改造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B列酸性水汽提装置扩能改造
地点: (略) 炼油厂区西北部,硫磺装置南侧,现有酸性水汽提装置界区内
建设单位:中国石化 (略)
本项目验收范围:B列酸性水汽提装置技术改造,汽提塔原固定塔盘改为新型立体传质塔盘,提升传质效率,换热器、机泵等更新或改造,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等依托海南炼化厂区现有设施。B列汽提装置采用单塔加压、侧线抽出流程,塔顶酸性气送至硫磺装置处理,液氨作为产品出厂。本次扩能改造项目的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等均依托海南炼化厂区现有建设的工程,且海南炼油厂区已通过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本项目未新增用地。本次改造是在现有B列酸性水汽提装置的基础上进行,酸性水处理规模由100吨/小时改造为130吨/小时,年开工时间8400小时,操作弹性61-110%。
公示时间:2023年2月24日至2023年3月24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作者(187点击查看>>*8449,已修改1次),最新修改于2023-02-24 16:58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B列酸性水汽提装置扩能改造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B列酸性水汽提装置扩能改造
地点: (略) 炼油厂区西北部,硫磺装置南侧,现有酸性水汽提装置界区内
建设单位:中国石化 (略)
本项目验收范围:B列酸性水汽提装置技术改造,汽提塔原固定塔盘改为新型立体传质塔盘,提升传质效率,换热器、机泵等更新或改造,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等依托海南炼化厂区现有设施。B列汽提装置采用单塔加压、侧线抽出流程,塔顶酸性气送至硫磺装置处理,液氨作为产品出厂。本次扩能改造项目的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等均依托海南炼化厂区现有建设的工程,且海南炼油厂区已通过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本项目未新增用地。本次改造是在现有B列酸性水汽提装置的基础上进行,酸性水处理规模由100吨/小时改造为130吨/小时,年开工时间8400小时,操作弹性61-110%。
公示时间:2023年2月24日至2023年3月24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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