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生态环境局丰镇市分局关于丰镇市红砂坝镇后洼村废弃采坑地质环境专项治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乌兰察布市生态环境局丰镇市分局关于丰镇市红砂坝镇后洼村废弃采坑地质环境专项治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分 (略) (略) 红砂坝镇后洼村废弃采坑地质环境专项治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22日-2023年2月24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4-*( (略) 生态 (略) 分局)
传真:0474-*
通讯地址: (略) 新城区建设街新开路68号
邮编:*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电话 | |||||||||||||||||
(略) 红砂坝镇后洼村废弃采坑地质环境专项治理项目 | (略) (略) 红砂坝镇后洼村 | 中 (略) | 内蒙古中昕 (略) |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工矿废弃地复垦以及玄武岩综合利用,工矿废弃地复垦包括进行废弃地削坡、清运、利用、平整、覆土、恢复植被等全面治理工程与土地复垦工程,进行矿区道路翻耕、恢复植被等全面地质环境治理并对复垦区域进行植被监测、管护工作等。玄武岩综合利用包括对回收的玄武岩进行破碎分级,采用“一级颚破+二级锥破+三级锤破”,破碎后对玄武岩进行分级清运项目。属于“未批先建”,2022年7月20 (略) 生态环境局对项目未批先建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乌环罚告字01-2022]29号),建设单位已于2022年8月31日缴纳相关罚款。 项目总投资129万元,环保投资129万元,占总投资的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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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分 (略) (略) 红砂坝镇后洼村废弃采坑地质环境专项治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22日-2023年2月24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4-*( (略) 生态 (略) 分局)
传真:0474-*
通讯地址: (略) 新城区建设街新开路68号
邮编:*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电话 | |||||||||||||||||
(略) 红砂坝镇后洼村废弃采坑地质环境专项治理项目 | (略) (略) 红砂坝镇后洼村 | 中 (略) | 内蒙古中昕 (略) |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工矿废弃地复垦以及玄武岩综合利用,工矿废弃地复垦包括进行废弃地削坡、清运、利用、平整、覆土、恢复植被等全面治理工程与土地复垦工程,进行矿区道路翻耕、恢复植被等全面地质环境治理并对复垦区域进行植被监测、管护工作等。玄武岩综合利用包括对回收的玄武岩进行破碎分级,采用“一级颚破+二级锥破+三级锤破”,破碎后对玄武岩进行分级清运项目。属于“未批先建”,2022年7月20 (略) 生态环境局对项目未批先建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乌环罚告字01-2022]29号),建设单位已于2022年8月31日缴纳相关罚款。 项目总投资129万元,环保投资129万元,占总投资的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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