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龙里县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龙里县谷脚镇2023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立项的批复
中共龙里县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龙里县谷脚镇2023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立项的批复
谷脚镇人民政府:
根据《 (略) (略) (略) (略) (略) (略) 水利厅关于印发〈 (略)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黔财农〔2021〕115号)及《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黔财农〔2022〕126号)要求,经县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批复申报的2个项目立项(项目清单见附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立项批复及资金安排。本次项目安排资金共计100万元,资金来源为2018年龙里县谷脚镇入股贵州中康 (略) 葛根产业项目按程序收回的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立项项目2个,为基础设施类项目。
二、项目实施单位收到本批复后,于30日内编制项目实施方案,送行业主管部门审查后,报县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批复。
三、县财政局会同县乡村振兴局根据项目立项批复文件下达资金安排文件。
四、本次安排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谁使用谁负责”原则,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 (略) (略) (略) (略) (略) (略) 水利厅关于印发〈 (略)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黔财农〔2021〕115号)精神,规范财政衔接资金的使用,并做好项目的分级、分类和公示公告工作,在镇、村公示栏公示项目信息,提高社会和群众知晓率,扩大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做好项目的信息化工作。根据立项批复及资金安排情况,在项目实施与管理过程中,各项目实施单位及时将审批立项项目的实施进度、资金使用进度、受益户、验收等相关信息录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严格实行备案制。
附件:龙里县谷脚镇2023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立项批复表.xlsx
监督电话:0854-*、12317
中共龙里县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
2023年2月20日
谷脚镇人民政府:
根据《 (略) (略) (略) (略) (略) (略) 水利厅关于印发〈 (略)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黔财农〔2021〕115号)及《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黔财农〔2022〕126号)要求,经县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批复申报的2个项目立项(项目清单见附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立项批复及资金安排。本次项目安排资金共计100万元,资金来源为2018年龙里县谷脚镇入股贵州中康 (略) 葛根产业项目按程序收回的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立项项目2个,为基础设施类项目。
二、项目实施单位收到本批复后,于30日内编制项目实施方案,送行业主管部门审查后,报县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批复。
三、县财政局会同县乡村振兴局根据项目立项批复文件下达资金安排文件。
四、本次安排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谁使用谁负责”原则,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 (略) (略) (略) (略) (略) (略) 水利厅关于印发〈 (略)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黔财农〔2021〕115号)精神,规范财政衔接资金的使用,并做好项目的分级、分类和公示公告工作,在镇、村公示栏公示项目信息,提高社会和群众知晓率,扩大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做好项目的信息化工作。根据立项批复及资金安排情况,在项目实施与管理过程中,各项目实施单位及时将审批立项项目的实施进度、资金使用进度、受益户、验收等相关信息录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严格实行备案制。
附件:龙里县谷脚镇2023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立项批复表.xlsx
监督电话:0854-*、12317
中共龙里县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
2023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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