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互众药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上海互众药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 上海互众药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联系人 | 朱鑫宸 | |||
项目名称 | (略) | |||||
评价类型 |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 |||||
项目地理位置: (略) 闵行区梅陇镇曹联路289号(北栋) | ||||||
项目概况: 投资500万元,年产胶囊5亿粒、片剂0.5亿片、粉剂0.5亿罐。 | ||||||
评价项目组长 | 王磊 | 技术负责人 | 陈荣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陈荣 | 报告编制人 | 曾秋霞 | |||
审核人 | 陈荣 | 项目组成员 | 胡基业、高一鸣 | |||
现场调查 | **日现场调查企业周边情况、总体布局、平面布置、物料、设备、工艺流程、防护设施、职业卫生管理等相关信息以及收集与评价相关资料,确定方案。 **日~**日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测定,补充现场调查表缺乏资料。 | |||||
职业病危害因素 | 其他粉尘、硫酸及三氧化硫、氯化氢及盐酸、氢氧化钠、*醇、*腈、*醇、硫化氢、氨、一氧化碳、噪声、高温 | |||||
检测结果 | 本次所检测工作场所的化学有害因素浓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物理因素强度部分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 | |||||
评价结论及建议 |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国统字(2019)66号修改的分类标准,本项目属于“C1492保健食品制造”。按《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属于“三、制造业-(二)食品制造业-7.其他食品制造”,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一般”的建设项目。 通过现场调查及评价,本项目总体布局、建筑卫生学、个人防护用品、应急救援设施、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等符合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的相关要求;辅助用室、职业病防护设施、职业卫生管理部分符合要求。工作场所化学因素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符合职业卫生接触限值要求,物理因素强度部分符合要求。对于存在问题均已提出相应建议。 综上所述,企业基本执行了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并部分落实职业卫生管理制度,针对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了一定的防护措施,降低了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和强度,并为各岗位人员配备了有针对性的个人防护用品。用人单位须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健全职业卫生管理体系,并根据本次评价的建议进行整改和改进,则本项目生产运行过程将满足国家职业病防护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 |||||
专家组评审意见 | 专家组同意该建设项目为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一般”,原则同意《评价报告》的相关内容,并按专家意见修改后,形成正式稿。 | |||||
报告完成时间 | **日 |
建设单位 | 上海互众药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联系人 | 朱鑫宸 | |||
项目名称 | (略) | |||||
评价类型 |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 |||||
项目地理位置: (略) 闵行区梅陇镇曹联路289号(北栋) | ||||||
项目概况: 投资500万元,年产胶囊5亿粒、片剂0.5亿片、粉剂0.5亿罐。 | ||||||
评价项目组长 | 王磊 | 技术负责人 | 陈荣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陈荣 | 报告编制人 | 曾秋霞 | |||
审核人 | 陈荣 | 项目组成员 | 胡基业、高一鸣 | |||
现场调查 | **日现场调查企业周边情况、总体布局、平面布置、物料、设备、工艺流程、防护设施、职业卫生管理等相关信息以及收集与评价相关资料,确定方案。 **日~**日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测定,补充现场调查表缺乏资料。 | |||||
职业病危害因素 | 其他粉尘、硫酸及三氧化硫、氯化氢及盐酸、氢氧化钠、*醇、*腈、*醇、硫化氢、氨、一氧化碳、噪声、高温 | |||||
检测结果 | 本次所检测工作场所的化学有害因素浓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物理因素强度部分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 | |||||
评价结论及建议 |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国统字(2019)66号修改的分类标准,本项目属于“C1492保健食品制造”。按《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属于“三、制造业-(二)食品制造业-7.其他食品制造”,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一般”的建设项目。 通过现场调查及评价,本项目总体布局、建筑卫生学、个人防护用品、应急救援设施、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等符合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的相关要求;辅助用室、职业病防护设施、职业卫生管理部分符合要求。工作场所化学因素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符合职业卫生接触限值要求,物理因素强度部分符合要求。对于存在问题均已提出相应建议。 综上所述,企业基本执行了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并部分落实职业卫生管理制度,针对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了一定的防护措施,降低了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和强度,并为各岗位人员配备了有针对性的个人防护用品。用人单位须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健全职业卫生管理体系,并根据本次评价的建议进行整改和改进,则本项目生产运行过程将满足国家职业病防护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 |||||
专家组评审意见 | 专家组同意该建设项目为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一般”,原则同意《评价报告》的相关内容,并按专家意见修改后,形成正式稿。 | |||||
报告完成时间 |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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