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发改投资〔2023〕11号关于宁明县农林产业智能化平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2023-02-15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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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发改投资〔2023〕11号关于宁明县农林产业智能化平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2023-02-1510:30

宁发改投资〔2023〕11号关于宁明县农林产业智能化平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2023-02-15 10:30来源:宁明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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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发改投资〔2023〕11号

关于宁明县农林产业智能化平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广西宁明惠宁 (略) :

报来《关于给予宁明县农林产业智能化平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宁城投报〔2023〕25号)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材料收悉。根据广西恒传数 (略) 编制完成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重庆同丰 (略) 广西分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及专家的评审意见,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为精准掌握我县农林产业基础数据,加快构建农林产业智能化平台建设,进一步提高农林产业监管智能化水平,推动我县农林产业高质量发展,同意建设宁明县农林产业智能化平台项目。

二、项目代码:2212-*-04-04-*。

三、项目拟建设地址:凭祥-宁明贸易加工区东区三期标准厂房(26栋)。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

建设内容包括应用系统、应用支撑平台、指挥中心和基础设施平台。业务覆盖范围为对全县境内林业进行监管,并采集全县201.97万亩林地信息。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估算664.3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614.0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43.03万元,项目预备费7.26万元。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资金。

六、原则同意《可研报告》提出工程技术标准和工程设计方案。

七、原则同意《可研报告》提出的请照建设环境优美,资源节约型项目的要求,优化设计把环境和生态平衡,集约和节约用地、节能减排等工作落实到位。

八、严格按照附件核准的方案开展招标工作。

请据此批复开展下阶段工作。

附件:宁明县农林产业智能化平台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表

宁明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2月1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

宁明县农林产业智能化平台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表



招标条目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招标估算金额(万元)

合计

(万元)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服务

咨询设计服务







核准

13.42

43.03

工程监理服务







核准

16.73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







核准

6.80

第三方测试服务







核准

6.08

货物

软件开发

核准



核准

核准



265.00

471.64

设备购置和系统集成

核准



核准

核准



206.64

其它费用








142.44


情况说明:项目估算投资额为664.37万元人民币,依照 2018年3月8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国家发展改革委会第 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第五条规定:第二条至第四条规定范围内的项目,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招标: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

(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

(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

该项目货物采购已达到公开招标要求,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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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发改投资〔2023〕11号关于宁明县农林产业智能化平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2023-02-15 10:30来源:宁明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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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发改投资〔2023〕11号

关于宁明县农林产业智能化平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广西宁明惠宁 (略) :

报来《关于给予宁明县农林产业智能化平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宁城投报〔2023〕25号)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材料收悉。根据广西恒传数 (略) 编制完成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重庆同丰 (略) 广西分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及专家的评审意见,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为精准掌握我县农林产业基础数据,加快构建农林产业智能化平台建设,进一步提高农林产业监管智能化水平,推动我县农林产业高质量发展,同意建设宁明县农林产业智能化平台项目。

二、项目代码:2212-*-04-04-*。

三、项目拟建设地址:凭祥-宁明贸易加工区东区三期标准厂房(26栋)。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

建设内容包括应用系统、应用支撑平台、指挥中心和基础设施平台。业务覆盖范围为对全县境内林业进行监管,并采集全县201.97万亩林地信息。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估算664.3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614.0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43.03万元,项目预备费7.26万元。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资金。

六、原则同意《可研报告》提出工程技术标准和工程设计方案。

七、原则同意《可研报告》提出的请照建设环境优美,资源节约型项目的要求,优化设计把环境和生态平衡,集约和节约用地、节能减排等工作落实到位。

八、严格按照附件核准的方案开展招标工作。

请据此批复开展下阶段工作。

附件:宁明县农林产业智能化平台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表

宁明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2月1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

宁明县农林产业智能化平台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表



招标条目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招标估算金额(万元)

合计

(万元)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服务

咨询设计服务







核准

13.42

43.03

工程监理服务







核准

16.73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







核准

6.80

第三方测试服务







核准

6.08

货物

软件开发

核准



核准

核准



265.00

471.64

设备购置和系统集成

核准



核准

核准



206.64

其它费用








142.44


情况说明:项目估算投资额为664.37万元人民币,依照 2018年3月8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国家发展改革委会第 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第五条规定:第二条至第四条规定范围内的项目,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招标: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

(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

(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

该项目货物采购已达到公开招标要求,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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