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27日市行政审批局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情况(惠山区)-碳基复合材料产业化项目
2023年2月27日市行政审批局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情况(惠山区)-碳基复合材料产业化项目
2023年 (略) 行政审批局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情况(惠山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反馈意见的 联系方式 |
1 | 碳基复合材料产业化项目 | (略) 惠山区洛社镇杨北路29号 | 无锡 (略) | 苏 (略) | 无锡 (略) 总投资13000万元, (略) 惠山区洛社镇杨北路29号,租赁江苏 (略) 闲置工业厂房9165平方米,新建年产碳/碳复合材料208吨项目。 | 1、建设项目应当采用能耗物耗小、污染物产生量少的清洁生产工艺,合理利用自然资源,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2、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完善厂区污水管网和雨水管网。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冷却水循环回用,冷却浓水与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在符合接管标准前提下,一并接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气相渗透使用电加热。气相渗透和机加工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排放废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表3相关标准要求。 4、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采取有效的减振、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厂界外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5、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应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并按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处理相关手续。厂内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贮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和《 (略) 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等有关文件规定要求。 6、按照《 (略) 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识。制定并落实环境监测计划。 7、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针对性地制订、落实减缓与防范措施,编制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8、该项目生产车间外100米范围为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防护距离,目前在此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目标,今后在此范围内有关单位不得建设新的环境敏感项目。 | 0510-* *@*ina.com |
2 | X射线医用球管的生产线技术改造(技术改造) | (略) 惠山区经济开发区惠山大道1719-7号1、2、3层 | 麦默 (略) | 苏 (略) | 麦默 (略) 总投资2375万元, (略) 惠山区经济开发区惠山大道1719-7号,租用无锡惠山新城生命 (略) 厂房4288平方米,实施X射线医用球管的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扩建后全厂项目规模:年产X射线医用球管3000台。 | 1、建设项目应当采用能耗物耗小、污染物产生量少的清洁生产工艺,合理利用自然资源,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2、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完善厂区污水管网和雨水管网。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预处理符合接管标准后接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本项目使用的螺纹紧固胶在施工状态下VOCs含量达到《胶黏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33372 -2020)表3相关限值要求。焊接、螺纹紧固胶挥发、酒精挥发、真空泵排气、绝缘油挥发、危废间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排放标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2、表3 相关标准要求,排气筒高度≥15米。 4、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采取有效的减振、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厂界外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5、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应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并按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处理相关手续。厂内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贮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和《 (略) 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等有关文件规定要求。 6、按照《 (略) 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识。制定并落实环境监测计划。 7、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针对性地制订、落实减缓与防范措施,编制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8、该项目生产车间外100米范围为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防护距离,目前在此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目标,今后在此范围内有关单位不得建设新的环境敏感项目。 | 0510-* *@*ina.com |
3 | 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项目 | (略) 惠山区惠山大道1719-18号三层 | 无锡英地 (略) | 南京源 (略) | 无锡英地 (略) 总投资630万元, (略) 惠山经济开发区惠山大道1719-18号三层,租赁无锡惠山新城生命 (略) 闲置厂房2162平方米,新建年产定制式固定全瓷义齿4万颗、定制式固定义齿3万颗、定制式活动义齿3万颗项目。 | 1、建设项目应当采用能耗物耗小、污染物产生量少的清洁生产工艺,合理利用自然资源,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2、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完善厂区污水管网和雨水管网。本项目清洗过程全自动、全密闭,清洗废液委托资质单位处置、零排放;生活污水、消毒冷凝水和修整废水经处理后接入污水管网进入无锡 (略) 集中处理。 3、本项目使用的胶水在施工状态下VOCs含量达到《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33372-2020)表3相关限值要求。金属预氧化、烧结、蒸汽消毒、煮沸过程使用电加热,分割模型、颈部修整、喷砂、打磨、抛光、切削、胶抛、树脂打印、种钉、染色、充胶、危废间产生的少量颗粒物和有机废气经处理后达标排放,排放标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2、表3相关标准要求,排气筒高度≥15米。 4、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采取有效的减振、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厂界外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本项目夜间不生产。 5、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应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并按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处理相关手续。厂内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贮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和《 (略) 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等有关文件规定要求。 6、按照《 (略) 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识。制定并落实环境监测计划。 7、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针对性地制订、落实减缓与防范措施,编制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8、该项目厂界外100米范围为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防护距离,目前在此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目标,今后在此范围内有关单位不得建设新的环境敏感项目。 | 0510-* *@*ina.com |
公开时间:2023年2月27日~2023年3月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23年 (略) 行政审批局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情况(惠山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反馈意见的 联系方式 |
1 | 碳基复合材料产业化项目 | (略) 惠山区洛社镇杨北路29号 | 无锡 (略) | 苏 (略) | 无锡 (略) 总投资13000万元, (略) 惠山区洛社镇杨北路29号,租赁江苏 (略) 闲置工业厂房9165平方米,新建年产碳/碳复合材料208吨项目。 | 1、建设项目应当采用能耗物耗小、污染物产生量少的清洁生产工艺,合理利用自然资源,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2、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完善厂区污水管网和雨水管网。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冷却水循环回用,冷却浓水与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在符合接管标准前提下,一并接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气相渗透使用电加热。气相渗透和机加工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排放废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表3相关标准要求。 4、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采取有效的减振、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厂界外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5、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应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并按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处理相关手续。厂内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贮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和《 (略) 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等有关文件规定要求。 6、按照《 (略) 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识。制定并落实环境监测计划。 7、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针对性地制订、落实减缓与防范措施,编制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8、该项目生产车间外100米范围为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防护距离,目前在此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目标,今后在此范围内有关单位不得建设新的环境敏感项目。 | 0510-* *@*ina.com |
2 | X射线医用球管的生产线技术改造(技术改造) | (略) 惠山区经济开发区惠山大道1719-7号1、2、3层 | 麦默 (略) | 苏 (略) | 麦默 (略) 总投资2375万元, (略) 惠山区经济开发区惠山大道1719-7号,租用无锡惠山新城生命 (略) 厂房4288平方米,实施X射线医用球管的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扩建后全厂项目规模:年产X射线医用球管3000台。 | 1、建设项目应当采用能耗物耗小、污染物产生量少的清洁生产工艺,合理利用自然资源,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2、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完善厂区污水管网和雨水管网。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预处理符合接管标准后接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本项目使用的螺纹紧固胶在施工状态下VOCs含量达到《胶黏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33372 -2020)表3相关限值要求。焊接、螺纹紧固胶挥发、酒精挥发、真空泵排气、绝缘油挥发、危废间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排放标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2、表3 相关标准要求,排气筒高度≥15米。 4、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采取有效的减振、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厂界外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5、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应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并按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处理相关手续。厂内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贮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和《 (略) 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等有关文件规定要求。 6、按照《 (略) 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识。制定并落实环境监测计划。 7、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针对性地制订、落实减缓与防范措施,编制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8、该项目生产车间外100米范围为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防护距离,目前在此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目标,今后在此范围内有关单位不得建设新的环境敏感项目。 | 0510-* *@*ina.com |
3 | 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项目 | (略) 惠山区惠山大道1719-18号三层 | 无锡英地 (略) | 南京源 (略) | 无锡英地 (略) 总投资630万元, (略) 惠山经济开发区惠山大道1719-18号三层,租赁无锡惠山新城生命 (略) 闲置厂房2162平方米,新建年产定制式固定全瓷义齿4万颗、定制式固定义齿3万颗、定制式活动义齿3万颗项目。 | 1、建设项目应当采用能耗物耗小、污染物产生量少的清洁生产工艺,合理利用自然资源,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2、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完善厂区污水管网和雨水管网。本项目清洗过程全自动、全密闭,清洗废液委托资质单位处置、零排放;生活污水、消毒冷凝水和修整废水经处理后接入污水管网进入无锡 (略) 集中处理。 3、本项目使用的胶水在施工状态下VOCs含量达到《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33372-2020)表3相关限值要求。金属预氧化、烧结、蒸汽消毒、煮沸过程使用电加热,分割模型、颈部修整、喷砂、打磨、抛光、切削、胶抛、树脂打印、种钉、染色、充胶、危废间产生的少量颗粒物和有机废气经处理后达标排放,排放标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2、表3相关标准要求,排气筒高度≥15米。 4、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采取有效的减振、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厂界外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本项目夜间不生产。 5、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应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并按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处理相关手续。厂内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贮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和《 (略) 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等有关文件规定要求。 6、按照《 (略) 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识。制定并落实环境监测计划。 7、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针对性地制订、落实减缓与防范措施,编制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8、该项目厂界外100米范围为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防护距离,目前在此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目标,今后在此范围内有关单位不得建设新的环境敏感项目。 | 0510-* *@*ina.com |
公开时间:2023年2月27日~2023年3月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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