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公开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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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公开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



2021年12月3日至2022年1月3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宁夏回族自治区开展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22年3月21 日反馈了督察报告。 (略) 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迅速作出安排部署, (略) 委常委会会议、政府常务会议和政府专题会议,认真研究部署督察整改工作, (略) 实际制定并印发了《 (略) 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现将全文向社会公开。

《整改方案》坚持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定不移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国之大者”,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不折不扣整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稳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 展,担当建设绿 (略) 重大责任,努力建设现代化美丽新吴忠。

《整改方案》明确,按照提高站位、对标对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举一反三、统筹兼顾,严格标准、提高质效,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原则,全面开展督察整改工作,实现督察反馈意见彻底整改、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现代化治理体系不断提升的目标。确定的28项整改任务中,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2项,2022年完成8项,2023年完成13项,2025年完成5项,移交的责任追究问题依规依纪依法追究到位。

《整改方案》对每项整改任务逐一明确整改实施主体、整改验收单位、整改目标、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实行清单化管理。同时,为全面推进督察整改,制定了6个方面的强化措施。一是坚定不移践行生态文明思想。坚持把学生态文明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通过理论学生态文明思想的科学性、真理性、时代性和实践性,将学。四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力打好蓝天保卫战。坚持“四尘同治”,完善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联治机制,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协调推进温室气体排放控制,持续提升环境空气质量。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持续推动“五水共治”,坚持左右岸、上下游、干支流流域污染治理齐抓共管。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实施“一口一策”,进行分类整治。围绕黄河干流吴忠过境段、重要支流、重点入黄排水沟因地制宜开展流域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实施精准治理,切实解决突出水生态环境问题,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强化重点监管地块风险管控和建设用地用途管制,加大耕地保护力度,巩固提升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管理。扎实推动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黑臭水体整治、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农膜回收利用和养殖污染防治五大重点任务。强化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提高固废处理“三化”水平,强化医疗废弃物处置监管和医疗污水排放环境安全监管,持续推进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相关问题整改,深入推进黄河流域“清废行动”。强化危险废物经 (略) 转移事项管理。五是持续加强生态环境风险管控。始终保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进一步落实污染源“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坚持铁腕执法、铁腕治污,严肃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提高生态环境监管执法能力和水平。严格执行企业环境信用等级评价制度,积极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发挥社会监督和联合惩戒效力。完善环境应急体系,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加强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和风险隐患排查。六是推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认真落实《 (略) 各级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略) 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全面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坚持规划引领,强化“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刚性约束,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深化排污权交易改革,推动各县(市、区)积极争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为保障整改工作顺利开展,《整改方案》明确了5个方面保障措施。一是强化组织领导。 (略) (略) 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 (略)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的统一领导,定期研究整改重点问题和重大事项。 (略) 级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专班,统筹协调推进整改工作,强化任务督办和工作调度,推动整改任务落实。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单位)建立相应的督察整改领导机制,各整改责任单位制定具体整改方案。二是压实工作责任。认真制定整改方案,逐项细化、实化整改目标任务与具体措施,从严从实整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略) 政府是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的责任主体, (略) 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督察整改的第一责任人。各县(市、区)党委 (略) 直有关部门(单位)是督察整改任务的实施主体,坚持以上率下,逐级传导压力,层层抓好落实。三是加强督查考核。市委办、 (略) 生态环境局加强日常调度督办,市发改委、工信局、自然资源局等有关部门配合,采取专项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每月调度整改任务进展情况,及时督导督办,推动问题逐项严格整改、逐个验收销号。行业主管部门认真履行监管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整改任务“有人盯、有人办”。市纪委监委对督察交办的责任追究问题严肃追责问责,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表面整改、虚假整改、敷衍整改等问题,依纪依规依法追究责任。四是规范验收销号。严格落实整改销号条件、工作程序、档案收集、结果备案、督查问责等具体要求,确保反馈意见整改一个、验收一个、销号一个。严格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管理。 (略) 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方案,严格销号标准,实行台账管理。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落实整改验收销号责任,验收销号牵头单位会同配合单位,按照“谁主管谁验收、谁主责谁牵头”的原则和“自验、申请、核准、销号、公开”的程序,采取现场核查等方式,核实拟销号整改任务的措施落实情况,出具验收销号意见,验收销号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五是加大信息公开。加大督察整改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公众对生态环境保护的参与度和知晓率。严格按照《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方案》要求,督促相关企业披露受到环境行政处罚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环境信息,主动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监督。

下一步, (略) 将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坚决整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努力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为建设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的美丽新宁夏作出吴忠贡献。








2021年12月3日至2022年1月3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宁夏回族自治区开展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22年3月21 日反馈了督察报告。 (略) 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迅速作出安排部署, (略) 委常委会会议、政府常务会议和政府专题会议,认真研究部署督察整改工作, (略) 实际制定并印发了《 (略) 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现将全文向社会公开。

《整改方案》坚持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定不移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国之大者”,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不折不扣整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稳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 展,担当建设绿 (略) 重大责任,努力建设现代化美丽新吴忠。

《整改方案》明确,按照提高站位、对标对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举一反三、统筹兼顾,严格标准、提高质效,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原则,全面开展督察整改工作,实现督察反馈意见彻底整改、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现代化治理体系不断提升的目标。确定的28项整改任务中,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2项,2022年完成8项,2023年完成13项,2025年完成5项,移交的责任追究问题依规依纪依法追究到位。

《整改方案》对每项整改任务逐一明确整改实施主体、整改验收单位、整改目标、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实行清单化管理。同时,为全面推进督察整改,制定了6个方面的强化措施。一是坚定不移践行生态文明思想。坚持把学生态文明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通过理论学生态文明思想的科学性、真理性、时代性和实践性,将学。四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力打好蓝天保卫战。坚持“四尘同治”,完善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联治机制,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协调推进温室气体排放控制,持续提升环境空气质量。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持续推动“五水共治”,坚持左右岸、上下游、干支流流域污染治理齐抓共管。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实施“一口一策”,进行分类整治。围绕黄河干流吴忠过境段、重要支流、重点入黄排水沟因地制宜开展流域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实施精准治理,切实解决突出水生态环境问题,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强化重点监管地块风险管控和建设用地用途管制,加大耕地保护力度,巩固提升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管理。扎实推动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黑臭水体整治、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农膜回收利用和养殖污染防治五大重点任务。强化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提高固废处理“三化”水平,强化医疗废弃物处置监管和医疗污水排放环境安全监管,持续推进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相关问题整改,深入推进黄河流域“清废行动”。强化危险废物经 (略) 转移事项管理。五是持续加强生态环境风险管控。始终保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进一步落实污染源“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坚持铁腕执法、铁腕治污,严肃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提高生态环境监管执法能力和水平。严格执行企业环境信用等级评价制度,积极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发挥社会监督和联合惩戒效力。完善环境应急体系,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加强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和风险隐患排查。六是推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认真落实《 (略) 各级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略) 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全面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坚持规划引领,强化“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刚性约束,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深化排污权交易改革,推动各县(市、区)积极争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为保障整改工作顺利开展,《整改方案》明确了5个方面保障措施。一是强化组织领导。 (略) (略) 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 (略)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的统一领导,定期研究整改重点问题和重大事项。 (略) 级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专班,统筹协调推进整改工作,强化任务督办和工作调度,推动整改任务落实。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单位)建立相应的督察整改领导机制,各整改责任单位制定具体整改方案。二是压实工作责任。认真制定整改方案,逐项细化、实化整改目标任务与具体措施,从严从实整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略) 政府是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的责任主体, (略) 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督察整改的第一责任人。各县(市、区)党委 (略) 直有关部门(单位)是督察整改任务的实施主体,坚持以上率下,逐级传导压力,层层抓好落实。三是加强督查考核。市委办、 (略) 生态环境局加强日常调度督办,市发改委、工信局、自然资源局等有关部门配合,采取专项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每月调度整改任务进展情况,及时督导督办,推动问题逐项严格整改、逐个验收销号。行业主管部门认真履行监管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整改任务“有人盯、有人办”。市纪委监委对督察交办的责任追究问题严肃追责问责,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表面整改、虚假整改、敷衍整改等问题,依纪依规依法追究责任。四是规范验收销号。严格落实整改销号条件、工作程序、档案收集、结果备案、督查问责等具体要求,确保反馈意见整改一个、验收一个、销号一个。严格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管理。 (略) 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方案,严格销号标准,实行台账管理。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落实整改验收销号责任,验收销号牵头单位会同配合单位,按照“谁主管谁验收、谁主责谁牵头”的原则和“自验、申请、核准、销号、公开”的程序,采取现场核查等方式,核实拟销号整改任务的措施落实情况,出具验收销号意见,验收销号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五是加大信息公开。加大督察整改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公众对生态环境保护的参与度和知晓率。严格按照《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方案》要求,督促相关企业披露受到环境行政处罚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环境信息,主动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监督。

下一步, (略) 将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坚决整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努力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为建设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的美丽新宁夏作出吴忠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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