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2月1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顺自贡至泸州港公路工程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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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2月1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顺自贡至泸州港公路工程二期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届满。
联系电话:0813-*
通讯地址: (略) 自流井 (略) 政务服务与数字化管理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顺自贡至泸州港公路工程二期
(略) 境内 (略) 交通 (略) (略) 交通勘 (略) 路线分为两段,B段自贡*港至沿滩工业园区段(K21+228~K32+960)段路线起于乐自高速自井连接线,向东展线,上跨内昆铁路、内宜高速后,经过兴隆镇,止于沿滩工业园区,路线全长 11.729 公里。D段王井镇至自贡-泸州界段(K43+495~K91+636.012)起于沿滩区循环产业园区道路,下穿在建的成自宜高铁后,经过王井镇、邓关街道、兜山镇、安溪镇、赵化镇、长滩镇,止于自贡与泸州的交界处,与在建的泸州段顺接,路线全长 48.269 公里,合计本次设计里程长度 59.998 公里。本项目 D 段从 K55+000~K90+320 路段走向与 (略) 道 307 部分重合, (略) 道的运输功能。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废水:施工场地设置沉淀池、隔油池,将泥浆水、设备、车辆洗涤水简单处理后用于施工现场洒水抑尘;工程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场地文明施工及环境管理暂行规定》,对地表水的排放进行组织设计,严禁乱排、乱流污染施工场。施工时产生的泥浆水及冲孔钻孔桩产生的泥浆未经处理不得随意排放,不得污染现场及周围环境。
废气: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照《 (略)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和《 (略) 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中对施工场地的相关要求中严格要求控制建设施工扬尘,要求全面推行现场标准化管理,主城区工地做到“六必须”(必须围档作业、必须硬化道路、必须设置冲洗设施、必须及时洒水作业、必须落实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扫施工现场)、 “六不准”(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运渣车辆冒顶装载、不准高空抛撒建筑垃圾、不准现场搅拌混凝土、不准场地积水、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施工期间要加强对建设工地的监督检查,督促责任单位落实降尘、压尘和抑尘措施。
噪声:施工中注意选用效率高、噪声低的机械设备,并注意维修养护和正确使用,使之保持最佳工作状态。高噪声施工机械和设备应远离居民点布置,并将高噪声设备安放在临时设备间内作业,以减缓噪声影响。
固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规定。
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要实行袋装,每天由清洁员清理,送往垃圾收集点;尽量减少建筑材料在运输、装卸、施工过程中的撒漏,建筑垃圾(包括拆迁的建筑垃圾)应送往指定的堆放点存放,并及时进行处理处置;工地废料要有分类堆放的储存场所,以便进行回收或处理处置;)弃方(废土石方)由具有合法资质的建筑垃圾承运单位运至指定的合法消纳场处理。
生态:工程建设施工期、运营期都应进行生态环境的监控或调查。在施工期,主要对涉及林地的施工区域进行监控与火险监测;建设单位还要加强对区域性分布的重点保护植物及古树名木进行调查,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现有重点保护对象,及时上报主管部门,采取相应保护措施。
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废水:路面和路基应设置完善的排水系统,在设计路面、路基排水系统路侧边沟时,需避免与农田连接。临近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体的路段,应在路线两侧醒目位置设置限速、禁止超车等警示标志,要求危险品车辆限速通过,并设置连续的防撞护栏和污水收集装置,防止化学危险品(主要是石化产品和建矿材料)事故污染等对沿线水域和*域的影响。同时,应禁止漏油、不安装保护帆布的货车和超载车上路,以防止公路上车辆漏油和货物洒落在道路上,造成沿线地面水体污染和安全事故隐患;装载煤、石灰、水泥等容易起尘散货物料时,必须加篷覆盖方能上路,防止物料散落形成径流污水影响水质。
废气:为减小冷拌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对周围居民的影响,本环评要求及时对拌合站地面进行硬化,对未硬化的空地进行绿化。采用先进的密闭的冷拌设备,确保灰土的拌和在密闭装置中进行。冷拌设备应具有密封除尘装置,灰土的拌和经配套的除尘装置收集处理,以减小对周围居民点的影响。同时,针对生产性粉尘应定期组护,并应适时记录运行情况。组织第三方监测和自我监测,并有完整的监测记录。除尘等环保措施用定期检查和维护。应加强对路基、边坡等区域的绿化植物的养护,发现有生长不良、死亡的植株,应及时补种。此项工作可委 (略) 进行该项工作,确保植物良好生长,以形成良性的生态群落,通过植物遮挡使公路与周围环境相对隔离,减少营运期的尾气影响。
固废:本项目营运期不设附属设施,主要固体废物来自过往车辆和行人丢弃的垃圾,须定时由环卫工人清扫至附近的城镇垃圾处理厂。
噪声: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方案的环保设计工程中,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中预留有噪声防治措施声屏障 3602m,隔声窗 1760m2。本环评要求,加强对沿线声环境敏感点的跟踪监测,如由于路线调整或实际车流量的变化引起路线两侧声敏感点超标,特别是三桥村、安溪镇、敖山村等集中居民区,须按实际情况调整补充声屏障等声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声环境保护目标的声环境质量现状不超标。预留噪声跟踪监测及治理费用200万元。
生态:监测数据分施工期、营运期两个时段形成监测报告,及时发现问题并向林业或环保主管部门报告备案。由工程投资方出资,由环保部门或委托其他专业监测机构负责实施。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届满。
联系电话:0813-*
通讯地址: (略) 自流井 (略) 政务服务与数字化管理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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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自贡至泸州港公路工程二期
(略) 境内 (略) 交通 (略) (略) 交通勘 (略) 路线分为两段,B段自贡*港至沿滩工业园区段(K21+228~K32+960)段路线起于乐自高速自井连接线,向东展线,上跨内昆铁路、内宜高速后,经过兴隆镇,止于沿滩工业园区,路线全长 11.729 公里。D段王井镇至自贡-泸州界段(K43+495~K91+636.012)起于沿滩区循环产业园区道路,下穿在建的成自宜高铁后,经过王井镇、邓关街道、兜山镇、安溪镇、赵化镇、长滩镇,止于自贡与泸州的交界处,与在建的泸州段顺接,路线全长 48.269 公里,合计本次设计里程长度 59.998 公里。本项目 D 段从 K55+000~K90+320 路段走向与 (略) 道 307 部分重合, (略) 道的运输功能。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废水:施工场地设置沉淀池、隔油池,将泥浆水、设备、车辆洗涤水简单处理后用于施工现场洒水抑尘;工程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场地文明施工及环境管理暂行规定》,对地表水的排放进行组织设计,严禁乱排、乱流污染施工场。施工时产生的泥浆水及冲孔钻孔桩产生的泥浆未经处理不得随意排放,不得污染现场及周围环境。
废气: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照《 (略)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和《 (略) 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中对施工场地的相关要求中严格要求控制建设施工扬尘,要求全面推行现场标准化管理,主城区工地做到“六必须”(必须围档作业、必须硬化道路、必须设置冲洗设施、必须及时洒水作业、必须落实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扫施工现场)、 “六不准”(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运渣车辆冒顶装载、不准高空抛撒建筑垃圾、不准现场搅拌混凝土、不准场地积水、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施工期间要加强对建设工地的监督检查,督促责任单位落实降尘、压尘和抑尘措施。
噪声:施工中注意选用效率高、噪声低的机械设备,并注意维修养护和正确使用,使之保持最佳工作状态。高噪声施工机械和设备应远离居民点布置,并将高噪声设备安放在临时设备间内作业,以减缓噪声影响。
固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规定。
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要实行袋装,每天由清洁员清理,送往垃圾收集点;尽量减少建筑材料在运输、装卸、施工过程中的撒漏,建筑垃圾(包括拆迁的建筑垃圾)应送往指定的堆放点存放,并及时进行处理处置;工地废料要有分类堆放的储存场所,以便进行回收或处理处置;)弃方(废土石方)由具有合法资质的建筑垃圾承运单位运至指定的合法消纳场处理。
生态:工程建设施工期、运营期都应进行生态环境的监控或调查。在施工期,主要对涉及林地的施工区域进行监控与火险监测;建设单位还要加强对区域性分布的重点保护植物及古树名木进行调查,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现有重点保护对象,及时上报主管部门,采取相应保护措施。
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废水:路面和路基应设置完善的排水系统,在设计路面、路基排水系统路侧边沟时,需避免与农田连接。临近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体的路段,应在路线两侧醒目位置设置限速、禁止超车等警示标志,要求危险品车辆限速通过,并设置连续的防撞护栏和污水收集装置,防止化学危险品(主要是石化产品和建矿材料)事故污染等对沿线水域和*域的影响。同时,应禁止漏油、不安装保护帆布的货车和超载车上路,以防止公路上车辆漏油和货物洒落在道路上,造成沿线地面水体污染和安全事故隐患;装载煤、石灰、水泥等容易起尘散货物料时,必须加篷覆盖方能上路,防止物料散落形成径流污水影响水质。
废气:为减小冷拌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对周围居民的影响,本环评要求及时对拌合站地面进行硬化,对未硬化的空地进行绿化。采用先进的密闭的冷拌设备,确保灰土的拌和在密闭装置中进行。冷拌设备应具有密封除尘装置,灰土的拌和经配套的除尘装置收集处理,以减小对周围居民点的影响。同时,针对生产性粉尘应定期组护,并应适时记录运行情况。组织第三方监测和自我监测,并有完整的监测记录。除尘等环保措施用定期检查和维护。应加强对路基、边坡等区域的绿化植物的养护,发现有生长不良、死亡的植株,应及时补种。此项工作可委 (略) 进行该项工作,确保植物良好生长,以形成良性的生态群落,通过植物遮挡使公路与周围环境相对隔离,减少营运期的尾气影响。
固废:本项目营运期不设附属设施,主要固体废物来自过往车辆和行人丢弃的垃圾,须定时由环卫工人清扫至附近的城镇垃圾处理厂。
噪声: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方案的环保设计工程中,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中预留有噪声防治措施声屏障 3602m,隔声窗 1760m2。本环评要求,加强对沿线声环境敏感点的跟踪监测,如由于路线调整或实际车流量的变化引起路线两侧声敏感点超标,特别是三桥村、安溪镇、敖山村等集中居民区,须按实际情况调整补充声屏障等声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声环境保护目标的声环境质量现状不超标。预留噪声跟踪监测及治理费用200万元。
生态:监测数据分施工期、营运期两个时段形成监测报告,及时发现问题并向林业或环保主管部门报告备案。由工程投资方出资,由环保部门或委托其他专业监测机构负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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