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县小沧畲族乡库区移民示范区项目—滨水广场景观提升、移民中心文化广场景观提升及主干道外立面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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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江县小沧畲族乡库区移民示范区项目—滨水广场景观提升、移民中心文化广场景观提升及主干道外立面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江县小沧畲族乡库区移民示范区项目—滨水广场景观提升、移民中心文化广场景观提升及主干道外立面改造工程已由连江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连江县小沧畲族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连江县小沧畲族乡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州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连江县。

2.2.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招标范围为连江县小沧畲族乡库区移民示范区项目—滨水广场景观提升、移民中心文化广场景观提升及主干道外立面改造工程,主要招标内容包括园林绿化工程、装修装饰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单项合同额2500 (略) 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个日历天(适用 (略) 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2.6.标段划分(如果有):无。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 (略) 政工程类。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略) 建筑业(准)龙头企业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信用分以各成员的最高企业季度信用分(市政工程类)确定。

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按招标文件要求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①针对入围评审的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评标委员会应当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记录(以下简称:“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低于60分的,其资格文件评审不合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

3.7.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2月28日至2023年3月6日(周末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 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 时00 分至17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连江县凤城镇文笔路1号(五大中心))采用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3月13日上午10 时00分 00 秒,地址: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连江县凤城镇文笔路1号(五大中心))本项目开标室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若为法定代表人到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购买招标资料收据凭证原件及复印件;若为委托代理人到场的,应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资料收据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场核验登记,且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61000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 (略)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缴存年度保证金,若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③或纸质银行保函方式。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连江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cn)、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公告栏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江县小沧畲族乡人民政府

地址: 连江县小沧畲族乡人民政府

电话:*

联系人:刘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 (略)

地址: (略) 晋安区岭下路37号三木家天下A区7号楼308

电话:0591-*

联系人:陈工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连江县小沧畲族乡人民政府

地址:连江县小沧畲族乡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591-*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连江县凤城镇文笔路1号(五大中心)

联系电话:0591-*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江县小沧畲族乡库区移民示范区项目—滨水广场景观提升、移民中心文化广场景观提升及主干道外立面改造工程已由连江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连江县小沧畲族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连江县小沧畲族乡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州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连江县。

2.2.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招标范围为连江县小沧畲族乡库区移民示范区项目—滨水广场景观提升、移民中心文化广场景观提升及主干道外立面改造工程,主要招标内容包括园林绿化工程、装修装饰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单项合同额2500 (略) 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个日历天(适用 (略) 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2.6.标段划分(如果有):无。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 (略) 政工程类。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略) 建筑业(准)龙头企业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信用分以各成员的最高企业季度信用分(市政工程类)确定。

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按招标文件要求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①针对入围评审的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评标委员会应当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记录(以下简称:“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低于60分的,其资格文件评审不合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

3.7.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2月28日至2023年3月6日(周末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 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 时00 分至17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连江县凤城镇文笔路1号(五大中心))采用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3月13日上午10 时00分 00 秒,地址: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连江县凤城镇文笔路1号(五大中心))本项目开标室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若为法定代表人到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购买招标资料收据凭证原件及复印件;若为委托代理人到场的,应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资料收据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场核验登记,且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61000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 (略)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缴存年度保证金,若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③或纸质银行保函方式。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连江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cn)、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公告栏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江县小沧畲族乡人民政府

地址: 连江县小沧畲族乡人民政府

电话:*

联系人:刘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 (略)

地址: (略) 晋安区岭下路37号三木家天下A区7号楼308

电话:0591-*

联系人:陈工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连江县小沧畲族乡人民政府

地址:连江县小沧畲族乡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591-*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连江县凤城镇文笔路1号(五大中心)

联系电话:0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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