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堡镇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入河排污口论证报告的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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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堡镇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入河排污口论证报告的审批意见


(略) 崇明 (略) :

你单位向我局提交的《堡镇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入河排污口论证报告》(以下简称《论证报告》)以及相关材料已收悉,我局组织专家对《论证报告》进行了技术评估,并对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及《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批复如下:

一、同意堡镇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尾水通过已建入河排污口排至长江,地理坐标东经121°35′23.5″,北纬31°31′55″,所在水功能区为II类水质功能区,排污口类型为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排放口由1根总长359.79m的正常排放管(DN1000钢管)和1根总长169.282m的应急排放管(DN1000钢管)组成,排放方式采取泵提连续排放。

二、堡镇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主要包括:新建新增污水处理规模1.25万m3/d,优化现有污水处理工艺,AAO池前增加厌缺氧池,并将高效沉淀池优化为磁混凝沉淀池;优化污泥处理工艺,将现有叠螺式脱水机改成带式浓缩脱水一体机。扩建后全厂总处理规模为2.5万m3/d。本项目出水水质应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 A 标准。主要污染物CODCr、BOD5、SS、NH3-N、TP的排放量不超过456.25t/a、91.25t/a、91.25t/a、45.625t/a、4.56t/a。

三、你单位应采取措施做到稳定达标排放和符合总量控制要求,加强对废污水的监测,禁止超标超量排放。

四、你单位应加强风险防控管理,确保事故防控工程体系正常运行,不断优化改进事故分级响应和应急处置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防止各类污染事故发生。

五、你单位应严格落实《论证报告》要求,在入河排污口处设置标志牌,加强入河排污口水质和水量的在线监测和人工监测,保证监控排污的在线流量计等监测仪器设备运行正常,将实时监测数据接入生态环境部门污染源监控平台,并定期向我局报送入河排污口监测统计有关信息。

六、当入河排污口所在水域发生严重干旱或水质严重恶化等紧急情况时,建设单位应采取必要的水资源保护、污染物处理等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

七、该入河排污口设置经批准后,若排污口废水排放规模、地点及排放的污染物等发生重大变更时,你单位应当重新对入河排污口设置进行论证报批。


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公告

   2、堡镇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入河排污口论证报告(公示版)

(略) 崇明区生态环境局

2023年2月27日


(略) 崇明 (略) :

你单位向我局提交的《堡镇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入河排污口论证报告》(以下简称《论证报告》)以及相关材料已收悉,我局组织专家对《论证报告》进行了技术评估,并对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及《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批复如下:

一、同意堡镇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尾水通过已建入河排污口排至长江,地理坐标东经121°35′23.5″,北纬31°31′55″,所在水功能区为II类水质功能区,排污口类型为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排放口由1根总长359.79m的正常排放管(DN1000钢管)和1根总长169.282m的应急排放管(DN1000钢管)组成,排放方式采取泵提连续排放。

二、堡镇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主要包括:新建新增污水处理规模1.25万m3/d,优化现有污水处理工艺,AAO池前增加厌缺氧池,并将高效沉淀池优化为磁混凝沉淀池;优化污泥处理工艺,将现有叠螺式脱水机改成带式浓缩脱水一体机。扩建后全厂总处理规模为2.5万m3/d。本项目出水水质应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 A 标准。主要污染物CODCr、BOD5、SS、NH3-N、TP的排放量不超过456.25t/a、91.25t/a、91.25t/a、45.625t/a、4.56t/a。

三、你单位应采取措施做到稳定达标排放和符合总量控制要求,加强对废污水的监测,禁止超标超量排放。

四、你单位应加强风险防控管理,确保事故防控工程体系正常运行,不断优化改进事故分级响应和应急处置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防止各类污染事故发生。

五、你单位应严格落实《论证报告》要求,在入河排污口处设置标志牌,加强入河排污口水质和水量的在线监测和人工监测,保证监控排污的在线流量计等监测仪器设备运行正常,将实时监测数据接入生态环境部门污染源监控平台,并定期向我局报送入河排污口监测统计有关信息。

六、当入河排污口所在水域发生严重干旱或水质严重恶化等紧急情况时,建设单位应采取必要的水资源保护、污染物处理等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

七、该入河排污口设置经批准后,若排污口废水排放规模、地点及排放的污染物等发生重大变更时,你单位应当重新对入河排污口设置进行论证报批。


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公告

   2、堡镇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入河排污口论证报告(公示版)

(略) 崇明区生态环境局

2023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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