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27日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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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27日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27日至3月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以下建设项目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91-*

传真:0691-*

通信地址: (略) 景洪工业园区嘎栋片区榕林路2号

邮编:*

一、拟审查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西双版纳州医疗废物处理项目扩能升级

(略) 嘎洒镇曼戈播村民委员会曼么克村民小组旁

西双版纳州金盛 (略)

云南 (略)

本项目是异地迁建项目,将原高温蒸汽灭菌系统3吨/日提升为5吨/日,并新建一套8吨/日立式旋转焚烧系统生产线。建设 (略) 嘎洒镇曼戈播村民委员会曼么克村民小组旁,征地面积约21亩,净用地面积11亩,服务年限15年。项目建成后可满足西双版纳州日益增长的医疗废物处置需求。

运营期主要影响和对策措施:

1.废气:焚烧炉燃烧医疗废物时产生的烟气是医疗废物焚烧的主要大气污染源,本项目脱酸釆用“干法/半干法脱酸”工艺,除尘采用“袋式除尘器”工艺,二噁英采用“燃烧工艺控制+急冷+活性炭吸附+袋式除尘器”工艺,重金属采用“活性炭/消石灰喷射+袋式除尘器”工艺。满足《医疗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规范》(HJ/T177-2005)中的要求。医疗废物贮存阶段医疗废物未经高温蒸汽处理,排放的气体携带病原微生物,在冷库设置集气管道,对冷库废气进行收集,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去除气体中的病毒和噬菌体活性炭吸附装置对废气中的VOC和恶臭气体吸附去除,经以上处理措施,去除了病毒、病菌和恶臭气体(主要含硫化氢、氨)的气体经排气筒排放。为了满足工程运行过程对烟气中污染物排放监督管理的需要,确保本工程污染物达标排放,安装烟气在线监测系统,监测项目有废气量、烟尘、SO2、NOX、CO、HCl、一燃室和二燃室温度、含氧量等。同时设立远程数据接口,接受生态环境监测部门24h的随机监测。本监测系统实现自动控制,确保达标排放。

2.废水:本项目正常情况下产生的废水主要源自:焚烧系统余热锅炉排污水、高温蒸汽消毒系统电锅炉排污水、车辆及周转箱消毒废水、烟气急冷、净化系统工艺废水、员工生活污水以及初期雨水。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包括初期雨水)分设生活污水站、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

3.噪声:噪声主要为空气动力性噪声及机械性噪声。噪声源主要为泵类、风机等,声源强度在90dB(A)以下。针对不同噪声源采用隔声、消声、合理布局等治理措施。

4.固废: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医疗废物处置过程产生的炉渣、飞灰、废活性炭、污泥以及人员活动产生的生活垃圾等。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定期进场清运处置。焚烧炉渣、飞灰运至填埋场处置,废活性炭、污泥等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在项目征求意见稿公示、送审前,公示期间均无反馈意见。问卷调查中同样无反对意见,一致支持项目的建设。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信息公告在2公示期间,无公众查阅纸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27日至3月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以下建设项目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91-*

传真:0691-*

通信地址: (略) 景洪工业园区嘎栋片区榕林路2号

邮编:*

一、拟审查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西双版纳州医疗废物处理项目扩能升级

(略) 嘎洒镇曼戈播村民委员会曼么克村民小组旁

西双版纳州金盛 (略)

云南 (略)

本项目是异地迁建项目,将原高温蒸汽灭菌系统3吨/日提升为5吨/日,并新建一套8吨/日立式旋转焚烧系统生产线。建设 (略) 嘎洒镇曼戈播村民委员会曼么克村民小组旁,征地面积约21亩,净用地面积11亩,服务年限15年。项目建成后可满足西双版纳州日益增长的医疗废物处置需求。

运营期主要影响和对策措施:

1.废气:焚烧炉燃烧医疗废物时产生的烟气是医疗废物焚烧的主要大气污染源,本项目脱酸釆用“干法/半干法脱酸”工艺,除尘采用“袋式除尘器”工艺,二噁英采用“燃烧工艺控制+急冷+活性炭吸附+袋式除尘器”工艺,重金属采用“活性炭/消石灰喷射+袋式除尘器”工艺。满足《医疗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规范》(HJ/T177-2005)中的要求。医疗废物贮存阶段医疗废物未经高温蒸汽处理,排放的气体携带病原微生物,在冷库设置集气管道,对冷库废气进行收集,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去除气体中的病毒和噬菌体活性炭吸附装置对废气中的VOC和恶臭气体吸附去除,经以上处理措施,去除了病毒、病菌和恶臭气体(主要含硫化氢、氨)的气体经排气筒排放。为了满足工程运行过程对烟气中污染物排放监督管理的需要,确保本工程污染物达标排放,安装烟气在线监测系统,监测项目有废气量、烟尘、SO2、NOX、CO、HCl、一燃室和二燃室温度、含氧量等。同时设立远程数据接口,接受生态环境监测部门24h的随机监测。本监测系统实现自动控制,确保达标排放。

2.废水:本项目正常情况下产生的废水主要源自:焚烧系统余热锅炉排污水、高温蒸汽消毒系统电锅炉排污水、车辆及周转箱消毒废水、烟气急冷、净化系统工艺废水、员工生活污水以及初期雨水。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包括初期雨水)分设生活污水站、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

3.噪声:噪声主要为空气动力性噪声及机械性噪声。噪声源主要为泵类、风机等,声源强度在90dB(A)以下。针对不同噪声源采用隔声、消声、合理布局等治理措施。

4.固废: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医疗废物处置过程产生的炉渣、飞灰、废活性炭、污泥以及人员活动产生的生活垃圾等。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定期进场清运处置。焚烧炉渣、飞灰运至填埋场处置,废活性炭、污泥等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在项目征求意见稿公示、送审前,公示期间均无反馈意见。问卷调查中同样无反对意见,一致支持项目的建设。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信息公告在2公示期间,无公众查阅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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