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侯马市晋国遗址?盟誓遗址保护展示项目(一期工程)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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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侯马市晋国遗址?盟誓遗址保护展示项目(一期工程)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批前公示

(略) 文化和旅游 (略) 晋国遗址·盟誓遗址保护展示项目(一期工程)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项目位 (略) 新田路南侧(原侯马热电厂内)。用地总面积8.6206公顷。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盟誓遗址展示区,建设内容包括本体修复、遗址展示和现场展示馆、研究中心、游客服务中心建筑改造等,盟誓遗址博物馆及前广场0.96公顷,市民休闲带状绿地(北区)0.66公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自然资源部《城乡规划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现进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前公示。

凡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应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向市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保护股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2月27日-2023年3月10日

1、来信来访: (略) 自然资源局 程王路26号

2、联系电话:0357-*


(略) 文化和旅游 (略) 晋国遗址·盟誓遗址保护展示项目(一期工程)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项目位 (略) 新田路南侧(原侯马热电厂内)。用地总面积8.6206公顷。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盟誓遗址展示区,建设内容包括本体修复、遗址展示和现场展示馆、研究中心、游客服务中心建筑改造等,盟誓遗址博物馆及前广场0.96公顷,市民休闲带状绿地(北区)0.66公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自然资源部《城乡规划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现进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前公示。

凡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应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向市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保护股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2月27日-2023年3月10日

1、来信来访: (略) 自然资源局 程王路26号

2、联系电话:0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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