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靖宇县委靖宇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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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靖宇县委靖宇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中共靖宇县委靖宇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略) 委:

  2022年,中共靖宇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法治靖宇建设的主体工程和重点任务,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深入开展法治政府达标创建,争创示范活动,有力推动了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向纵深发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全体会议暨述法评议会议

  2022年11月24日,县委书记于淼主持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全体会议暨述法评议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组成人员、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办公室组成人员的调整名单》《靖宇县落实<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规划(2021-2025)>重点任务分工方案》。部分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述法。

  (二)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

   (略) (略) 办《 (略) 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2021-2022年)申报评估命名工作的方案》要求,早请示、早部署,在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及时召开全县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动员部署会议,对照《指标体系》确定的目标任务进行全面自查梳理。通过对照《指标体系》确定的100项指标任务,按照《方案》中提出的自评自查要求,严格规范、全面梳理,共计完成指标任务100项,另完成加分项1项,其中标注“★”的任务全部完成,根据指标任务完成率,符合达标创建和综合示范创建标准,靖宇县 (略) 办提出申报2021—2022年周期县级法治政府建设达标创建和综合示范创建地区。

  (三)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1.行政监督不断加强。选聘73名营商环境监督员,对行政审批、行政执法、政务公开及政策落实等情况进行监督, (略) 营商环境投诉举报电话12342、“白山营商365”APP以及县营商环境热线电话*的宣传推广力度,拓宽企业对营商环境问题的投诉反馈渠道,并印发《 (略)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手册2400册,发放到各企事业单位进行广泛宣传。

  2.行政审批效能加速释放。着力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大力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确认县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共270项,不存在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任何方式设置变相行政许可事项,县级权责清单2284项,已在靖宇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完成县级权责清单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化标准化建立及时动态调整,“最多跑一次”事项达到1469项,占比达到91%。

  3.行政检查执法备案智能管理改革稳步推进。为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发展,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政数局全面推行行政检查执法备案智能管理改革工作,靖宇县行政执法部门共21个,共计211名执法人员全部下载并应用“我要执法”APP,所有检查事项均在互联网+监管国办系统进行认领,认领事项共计335项,已落实三个100%要求。

  4.政务公开工作成效显著。持续加强重大政策发布解读,全县共解读文件25件,大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公开重点领域各类信息800余条,完成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梳理出一级事项146项,二级事项1344项,比对国家目录未认领事项130项。

  5.深入开展“5+10”互企安商活动。持续开展涉民企业刑事“挂案”清理,落实《检察机关对民营企业轻微犯罪免责免罚清单》。双向开展助企互企民事检察监督,进一步规范诉讼代理人审查制度,助力企业依法、依规主张诉讼权利。落实《涉案企业合规建设、评估和审查办法(试行)》办理的惠某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案,及时召开联席会议,由县工商联、司法局、 (略) 监局组成了第三方监督评估小组。根据评估结果,对惠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保证了小微企业留得住、活得好。

  6.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全县共编制“四张清单”789项,其中不予处罚事项291项,从轻处罚事项278项、减轻处罚事项168项、免予行政强制事项52项。

  7.深入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检查人员名录库,制定年度随机抽查计划,2022年17个部门制定“双随机一公开”年度抽查计划54条审核通过。

  (四)推进依法决策、坚持规范文明执法

  1.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与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2022年,共审查政府常务会议题24件,与政府法律顾问共同审查合同各出具法律意见书11份,审查通过2份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审查通过1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合法性审核,审核出具3份行政裁决书,其他事项合法性审核6件。开展涉及行政处罚内容的行政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过认真清理,我县无涉及行政处罚内容的行政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情况。

  2.健全机制体制,严格规范行政行为。严格落实《靖宇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做好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重点对决策事项是否符合法定权限,决策草案的形成是否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决策草案内容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的规定等进行合法性审核,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化。不断完善执法机制。公告靖宇县本级行政执法主体名录,行政机关25个,法律法规授权组织26个。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对全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进行全面清理,现有行政执法人员共计1471名,每年组织一次执法资格证考前培训,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配备行政执法记录仪247台,规范执法全过程。

  3.规范行政决策,依法决策有效落实。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一把手”五个不直接管等制度,领导班子带头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加强对重大问题、重要事项的监管,确保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和规范性。严格规范文件起草,切实做好“三统一”制度与机关公文处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制度的衔接。严格履行工作程序,切实做好机要保密工作,有效保障各项工作在法律框架内运行。

  4.强化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职能。严格按照《 (略) 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暂行办法》 (略) 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按规定出庭应诉。重大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达100%。2022年以来,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7件,其中维持8件、终止4件、驳回2件,暂未审结3件。行政复议个案监督纠错力度较强,复议无被撤销、变更及确认违法案件,纠错比例较去年明显下降,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效果显著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凸显。行政复议决定履行率达100%。推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审结一审行政案件7件,发出司法建议1份,回函率达100%,有效促进依法行政。

  (五)全面推进乡镇综合执法改革工作

  1.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队*建设。对全县共525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资格审核确认和行政执法考试培训,培训率达到100%,目前发放新版行政执法证件197个。其中七大领域综合执法培训考试通过153人,发放新版行政执法证件97个。全县8个乡镇都已设立综合行政执法队,共有行政执法人员175人全部执证上岗,其中试点单位花园口镇有行政执法人员25人,靖宇镇有行政执法人员28人(其中有9名专职人员)。2022年,新增18名乡镇人员参加执法资格证考试,现均已全部通过考试。

  2.全面加强综合行政执法清单编制。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共印发三批《靖宇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目录清单》,清单下放27项职权。各执法部门共上报“部门派驻”执法事项396项,“吹哨报到”执法事项965项,各乡镇根据自身实际,分别建立了本乡镇的“部门派驻”执法事项清单和“吹哨报到”执法事项清单。其中,试点单位花园口镇认领了“吹哨报到”执法事项682项,“部门派驻”执法事项377项,靖宇镇认领了“吹哨报到”执法事项682项,“部门派驻”执法事项377项。

  3.严格规范综合行政执法各项行为。一是组织开展执法培训。共开展执法人员强化培训9次,县直部门业务培训5次,并组织各乡镇 (略) 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业务培训1次;二是制发“流程图”。共制发流程图6张,包括《行政检查流程图》、《行政裁决流程图》、《宅基地审批流程图》《行政处罚流程图(简易)》、《行政处罚流程图(普通)》、《行政强制流程图》;三是制定执法文书情况。我县组织公职律师及相关工作人员,制定出台《靖宇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文书汇编》,制定了执法文书模板5套;四是办理案件情况。各乡镇自综合行政执法队成立以来,共开展执法11件,其中包括行政处罚7件,行政检查3件(安全生产方面),行政强制1件。

  (六)加强法治社会建设,不断凝聚发展合力

  1.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建立1个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8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16个公共法律服务室,切实提高法律服务质量,为靖宇县百姓提供普惠均等的公共法律服务。2022年至今,依托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累计解答来电、来访群众法律咨询890余人次,代书24份,服务民生案件358件,免费服务企业12家,发放联系卡650份,发放法律宣传单3800余份,共调处各类纠纷333件,累计办理民事援助案件39件,挽回经济损失150余万元。共有调委会401个,实现了县、镇、村三级调解组织全覆盖。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17个,个人调解工作室4个,人民调解员1749人,百姓说事点232个,网格272个。根据民间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发挥人民调解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实现90%以上的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2.服务生态社会发展。坚持从保护群众切身利益,服务生态社会大局健康发展的层面开展工作,我县2022 (略) 生态环境厅授予“省级生态县”称号。2021年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中 (略) 厅评为先进集体;市生态环境局靖宇县分局办理的靖环罚字〔2021〕1号行政执法案例入选《 (略) 包容审慎监管行政执法十大“优秀案例”汇编》, (略) 生态环境系统唯一入选案例。

  3.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进一步明确普法责任,细化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下发《靖宇县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清单》,明确责任,细化任务,并将“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纳入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绩效考评中。同时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12.4”国家宪法日等主题活动和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活动156场,发放宣传资料1万余份,解答法律咨询200余人次,在全社会营造了浓厚人人学法,办事依法,遇事靠法的良好氛围。

  4.全力打造“绿色家园”品牌。一是积极推动“绿色家园”青少年教育基地建设。发挥政法部门优势,积极搭建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等五个基地。二是依法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加强对婚姻案件当事人的思想教育和法律宣传,做好案件调解工作。三是联合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依规开展校园周边环境集中整治活动,为青少年营造健康成长环境。四是凝聚帮扶合力。组织全县各机关单位开展“绿色家园帮扶月”活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整合系统内帮扶资源,开展“圆梦大学”“扶贫助学”等帮扶活动,通过不同形式传递温暖,奉献爱心。2022年,全县99个帮扶单位累计为192名帮扶少年提供助学资金、学还有待提高

  创造性开展工作水平不高,特色亮点工作不突出,仍 (略) (略) 办等下达的规定动作任务。

  (二)法治工作基础仍然薄弱

  自身法治工作力量配备不强,工作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尤其缺少公共资源方面的专业法律人才,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治工作的全面、系统铺开。

  (三)依法行政意识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个别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有待提高,行政不作为、慢作为现象仍然存在,个别领域文明执法、规范执法的意识和能力还有待加强。

  (四)法制宣传的实效需要进一步增强

  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带头学法治思想。县委县政府把法治思想作为全面依法治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狠抓“关键少数”的带头作用,将法治思想与党史教育相融合、与网络教育相结合,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法治思想和依法治国理论。主动协调县委宣传部门将学法治思想与党史教育相融合,全县各乡镇各部门理论学法治思想共124次,实现学,促进法治靖宇建设,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3.健全考核评价制度。将全面依法治县工作纳入县绩效考核,分值占比达5%,创新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法评价标准,提出三种第一责任人基本称职和单位不予赋分情况,使年度法治建设考核操作性更强,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责情况纳入考核指标体系、列入领导干部年终述职内容。县委组织部门将领导干部履行法治建设责任纳入年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领导班子目标责任考核、干部奖惩、任免挂钩,一并列入《靖宇县县管干部领导班子考核实施方案》。3月下旬,开展了全县法治建设绩效考核,并将考核情况及时报送至“四大机制”办公室。并督促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完成述法报告。印发《2021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报告汇编》50册,确保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县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人手一册,引导县委、县政府及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完善推进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法。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安排

  2023年,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重点,创新机制,狠抓落实,努力做好以下工作,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法治理念,深入学法治思想,提高队*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 (略) 的能力。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开展学法活动,制定全年学法计划,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培训。

  二是持续做好依法行政。进一步梳理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完善窗口服务制度,真正做到为民、便民、利民。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法制审查,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合法性审查等。

  三是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集体学法、法制讲座、法律培训制度,认真组织实施,促进领导干部学法的经常化。采取多种形式,逐步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考勤、学法档案、学法情况通报等制度,把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作为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是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法律顾问选聘备案、执业监管、业务交流、诚信记录等工作机制,推动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将法律顾问发挥情况纳入依法行政考核、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重要内容。

   中共靖宇县委靖宇县人民政府

  2023年1月29日


(责任编辑:靖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技术中心)

中共靖宇县委靖宇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略) 委:

  2022年,中共靖宇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法治靖宇建设的主体工程和重点任务,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深入开展法治政府达标创建,争创示范活动,有力推动了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向纵深发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全体会议暨述法评议会议

  2022年11月24日,县委书记于淼主持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全体会议暨述法评议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组成人员、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办公室组成人员的调整名单》《靖宇县落实<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规划(2021-2025)>重点任务分工方案》。部分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述法。

  (二)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

   (略) (略) 办《 (略) 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2021-2022年)申报评估命名工作的方案》要求,早请示、早部署,在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及时召开全县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动员部署会议,对照《指标体系》确定的目标任务进行全面自查梳理。通过对照《指标体系》确定的100项指标任务,按照《方案》中提出的自评自查要求,严格规范、全面梳理,共计完成指标任务100项,另完成加分项1项,其中标注“★”的任务全部完成,根据指标任务完成率,符合达标创建和综合示范创建标准,靖宇县 (略) 办提出申报2021—2022年周期县级法治政府建设达标创建和综合示范创建地区。

  (三)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1.行政监督不断加强。选聘73名营商环境监督员,对行政审批、行政执法、政务公开及政策落实等情况进行监督, (略) 营商环境投诉举报电话12342、“白山营商365”APP以及县营商环境热线电话*的宣传推广力度,拓宽企业对营商环境问题的投诉反馈渠道,并印发《 (略)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手册2400册,发放到各企事业单位进行广泛宣传。

  2.行政审批效能加速释放。着力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大力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确认县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共270项,不存在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任何方式设置变相行政许可事项,县级权责清单2284项,已在靖宇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完成县级权责清单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化标准化建立及时动态调整,“最多跑一次”事项达到1469项,占比达到91%。

  3.行政检查执法备案智能管理改革稳步推进。为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发展,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政数局全面推行行政检查执法备案智能管理改革工作,靖宇县行政执法部门共21个,共计211名执法人员全部下载并应用“我要执法”APP,所有检查事项均在互联网+监管国办系统进行认领,认领事项共计335项,已落实三个100%要求。

  4.政务公开工作成效显著。持续加强重大政策发布解读,全县共解读文件25件,大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公开重点领域各类信息800余条,完成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梳理出一级事项146项,二级事项1344项,比对国家目录未认领事项130项。

  5.深入开展“5+10”互企安商活动。持续开展涉民企业刑事“挂案”清理,落实《检察机关对民营企业轻微犯罪免责免罚清单》。双向开展助企互企民事检察监督,进一步规范诉讼代理人审查制度,助力企业依法、依规主张诉讼权利。落实《涉案企业合规建设、评估和审查办法(试行)》办理的惠某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案,及时召开联席会议,由县工商联、司法局、 (略) 监局组成了第三方监督评估小组。根据评估结果,对惠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保证了小微企业留得住、活得好。

  6.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全县共编制“四张清单”789项,其中不予处罚事项291项,从轻处罚事项278项、减轻处罚事项168项、免予行政强制事项52项。

  7.深入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检查人员名录库,制定年度随机抽查计划,2022年17个部门制定“双随机一公开”年度抽查计划54条审核通过。

  (四)推进依法决策、坚持规范文明执法

  1.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与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2022年,共审查政府常务会议题24件,与政府法律顾问共同审查合同各出具法律意见书11份,审查通过2份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审查通过1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合法性审核,审核出具3份行政裁决书,其他事项合法性审核6件。开展涉及行政处罚内容的行政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过认真清理,我县无涉及行政处罚内容的行政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情况。

  2.健全机制体制,严格规范行政行为。严格落实《靖宇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做好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重点对决策事项是否符合法定权限,决策草案的形成是否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决策草案内容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的规定等进行合法性审核,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化。不断完善执法机制。公告靖宇县本级行政执法主体名录,行政机关25个,法律法规授权组织26个。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对全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进行全面清理,现有行政执法人员共计1471名,每年组织一次执法资格证考前培训,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配备行政执法记录仪247台,规范执法全过程。

  3.规范行政决策,依法决策有效落实。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一把手”五个不直接管等制度,领导班子带头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加强对重大问题、重要事项的监管,确保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和规范性。严格规范文件起草,切实做好“三统一”制度与机关公文处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制度的衔接。严格履行工作程序,切实做好机要保密工作,有效保障各项工作在法律框架内运行。

  4.强化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职能。严格按照《 (略) 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暂行办法》 (略) 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按规定出庭应诉。重大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达100%。2022年以来,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7件,其中维持8件、终止4件、驳回2件,暂未审结3件。行政复议个案监督纠错力度较强,复议无被撤销、变更及确认违法案件,纠错比例较去年明显下降,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效果显著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凸显。行政复议决定履行率达100%。推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审结一审行政案件7件,发出司法建议1份,回函率达100%,有效促进依法行政。

  (五)全面推进乡镇综合执法改革工作

  1.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队*建设。对全县共525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资格审核确认和行政执法考试培训,培训率达到100%,目前发放新版行政执法证件197个。其中七大领域综合执法培训考试通过153人,发放新版行政执法证件97个。全县8个乡镇都已设立综合行政执法队,共有行政执法人员175人全部执证上岗,其中试点单位花园口镇有行政执法人员25人,靖宇镇有行政执法人员28人(其中有9名专职人员)。2022年,新增18名乡镇人员参加执法资格证考试,现均已全部通过考试。

  2.全面加强综合行政执法清单编制。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共印发三批《靖宇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目录清单》,清单下放27项职权。各执法部门共上报“部门派驻”执法事项396项,“吹哨报到”执法事项965项,各乡镇根据自身实际,分别建立了本乡镇的“部门派驻”执法事项清单和“吹哨报到”执法事项清单。其中,试点单位花园口镇认领了“吹哨报到”执法事项682项,“部门派驻”执法事项377项,靖宇镇认领了“吹哨报到”执法事项682项,“部门派驻”执法事项377项。

  3.严格规范综合行政执法各项行为。一是组织开展执法培训。共开展执法人员强化培训9次,县直部门业务培训5次,并组织各乡镇 (略) 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业务培训1次;二是制发“流程图”。共制发流程图6张,包括《行政检查流程图》、《行政裁决流程图》、《宅基地审批流程图》《行政处罚流程图(简易)》、《行政处罚流程图(普通)》、《行政强制流程图》;三是制定执法文书情况。我县组织公职律师及相关工作人员,制定出台《靖宇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文书汇编》,制定了执法文书模板5套;四是办理案件情况。各乡镇自综合行政执法队成立以来,共开展执法11件,其中包括行政处罚7件,行政检查3件(安全生产方面),行政强制1件。

  (六)加强法治社会建设,不断凝聚发展合力

  1.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建立1个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8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16个公共法律服务室,切实提高法律服务质量,为靖宇县百姓提供普惠均等的公共法律服务。2022年至今,依托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累计解答来电、来访群众法律咨询890余人次,代书24份,服务民生案件358件,免费服务企业12家,发放联系卡650份,发放法律宣传单3800余份,共调处各类纠纷333件,累计办理民事援助案件39件,挽回经济损失150余万元。共有调委会401个,实现了县、镇、村三级调解组织全覆盖。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17个,个人调解工作室4个,人民调解员1749人,百姓说事点232个,网格272个。根据民间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发挥人民调解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实现90%以上的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2.服务生态社会发展。坚持从保护群众切身利益,服务生态社会大局健康发展的层面开展工作,我县2022 (略) 生态环境厅授予“省级生态县”称号。2021年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中 (略) 厅评为先进集体;市生态环境局靖宇县分局办理的靖环罚字〔2021〕1号行政执法案例入选《 (略) 包容审慎监管行政执法十大“优秀案例”汇编》, (略) 生态环境系统唯一入选案例。

  3.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进一步明确普法责任,细化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下发《靖宇县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清单》,明确责任,细化任务,并将“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纳入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绩效考评中。同时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12.4”国家宪法日等主题活动和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活动156场,发放宣传资料1万余份,解答法律咨询200余人次,在全社会营造了浓厚人人学法,办事依法,遇事靠法的良好氛围。

  4.全力打造“绿色家园”品牌。一是积极推动“绿色家园”青少年教育基地建设。发挥政法部门优势,积极搭建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等五个基地。二是依法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加强对婚姻案件当事人的思想教育和法律宣传,做好案件调解工作。三是联合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依规开展校园周边环境集中整治活动,为青少年营造健康成长环境。四是凝聚帮扶合力。组织全县各机关单位开展“绿色家园帮扶月”活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整合系统内帮扶资源,开展“圆梦大学”“扶贫助学”等帮扶活动,通过不同形式传递温暖,奉献爱心。2022年,全县99个帮扶单位累计为192名帮扶少年提供助学资金、学还有待提高

  创造性开展工作水平不高,特色亮点工作不突出,仍 (略) (略) 办等下达的规定动作任务。

  (二)法治工作基础仍然薄弱

  自身法治工作力量配备不强,工作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尤其缺少公共资源方面的专业法律人才,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治工作的全面、系统铺开。

  (三)依法行政意识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个别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有待提高,行政不作为、慢作为现象仍然存在,个别领域文明执法、规范执法的意识和能力还有待加强。

  (四)法制宣传的实效需要进一步增强

  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带头学法治思想。县委县政府把法治思想作为全面依法治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狠抓“关键少数”的带头作用,将法治思想与党史教育相融合、与网络教育相结合,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法治思想和依法治国理论。主动协调县委宣传部门将学法治思想与党史教育相融合,全县各乡镇各部门理论学法治思想共124次,实现学,促进法治靖宇建设,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3.健全考核评价制度。将全面依法治县工作纳入县绩效考核,分值占比达5%,创新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法评价标准,提出三种第一责任人基本称职和单位不予赋分情况,使年度法治建设考核操作性更强,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责情况纳入考核指标体系、列入领导干部年终述职内容。县委组织部门将领导干部履行法治建设责任纳入年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领导班子目标责任考核、干部奖惩、任免挂钩,一并列入《靖宇县县管干部领导班子考核实施方案》。3月下旬,开展了全县法治建设绩效考核,并将考核情况及时报送至“四大机制”办公室。并督促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完成述法报告。印发《2021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报告汇编》50册,确保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县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人手一册,引导县委、县政府及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完善推进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法。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安排

  2023年,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重点,创新机制,狠抓落实,努力做好以下工作,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法治理念,深入学法治思想,提高队*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 (略) 的能力。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开展学法活动,制定全年学法计划,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培训。

  二是持续做好依法行政。进一步梳理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完善窗口服务制度,真正做到为民、便民、利民。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法制审查,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合法性审查等。

  三是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集体学法、法制讲座、法律培训制度,认真组织实施,促进领导干部学法的经常化。采取多种形式,逐步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考勤、学法档案、学法情况通报等制度,把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作为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是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法律顾问选聘备案、执业监管、业务交流、诚信记录等工作机制,推动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将法律顾问发挥情况纳入依法行政考核、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重要内容。

   中共靖宇县委靖宇县人民政府

  2023年1月29日


(责任编辑:靖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技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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