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子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22-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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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子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22-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2018】第4号)法律、法规政策要求,现向公众公告下列信息:

一、规划名称及概要

规划名称:长子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22-2035年)

规划期限:规划期限确定为2022-2035年,近期为2022-2030年

规划范围:长子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面积7.15平方公里,起步区面积1.58平方公里,包括东部装备制造与食品加工产业园、南部现代物流与环保产业园。其中:

东部装备制造与食品加工产业园规划面积1.86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东至山西 (略) 东侧,南至山西 (略) 南侧,西至县城东外环路东500米,北至鲍庄村南界南180米。

南部现代物流与环保产业园规划面积5.29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东至兴旺庄村东界东520米,南至兴旺庄村南界南630米,西至北圈沟村西界西180米,北至华远*港集团运煤专线(含运煤专线)。

产业定位:以装备制造、食品加工和现代物流为主导发展产业。

二、规划实施单位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长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单位地址: (略) 长子县东大街生态环境局一楼

联系人:秦 阳

联系方式:0355-*

邮箱:*@*63.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山西安 (略)

单位地址: (略) 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学府产业园科技街3号普天大厦A座14层1403室

联系人:杨工

联系方式:*

邮箱:*@*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_4cInJrFjg

提取码:4mtk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下载的公众参与调查表,向规划实施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提交意见,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长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2月17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2018】第4号)法律、法规政策要求,现向公众公告下列信息:

一、规划名称及概要

规划名称:长子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22-2035年)

规划期限:规划期限确定为2022-2035年,近期为2022-2030年

规划范围:长子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面积7.15平方公里,起步区面积1.58平方公里,包括东部装备制造与食品加工产业园、南部现代物流与环保产业园。其中:

东部装备制造与食品加工产业园规划面积1.86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东至山西 (略) 东侧,南至山西 (略) 南侧,西至县城东外环路东500米,北至鲍庄村南界南180米。

南部现代物流与环保产业园规划面积5.29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东至兴旺庄村东界东520米,南至兴旺庄村南界南630米,西至北圈沟村西界西180米,北至华远*港集团运煤专线(含运煤专线)。

产业定位:以装备制造、食品加工和现代物流为主导发展产业。

二、规划实施单位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长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单位地址: (略) 长子县东大街生态环境局一楼

联系人:秦 阳

联系方式:0355-*

邮箱:*@*63.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山西安 (略)

单位地址: (略) 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学府产业园科技街3号普天大厦A座14层1403室

联系人:杨工

联系方式:*

邮箱:*@*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_4cInJrFjg

提取码:4mtk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下载的公众参与调查表,向规划实施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提交意见,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长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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