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森诺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垦利区危险废物中转站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日期公开2023-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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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森诺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垦利区危险废物中转站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日期公开2023-02-23

东营森 (略) 垦利区危险废物中转站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日期公开
2023-02-23 14:59:00来源:评论:0 点击:字体大小:

东营森 (略) 垦利区危险废物中转站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日期公开

东营森 (略) 垦利区危险废物中转站项目于2020年12月30 (略) 垦利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的审批意见(垦审批环字[2020]108号)。

东营森 (略) 垦利区危险废物中转站项目的主体工程及环保工程于2022年8月23日全部建成,调试起止日期为2023年2月23日至2023年5月23日。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略) 令[2017]第682号)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要求,现将本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调试起止日期向社会公开,我公司将依法积极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建设单位:东营森 (略)

建设地点: (略) 垦利区郝家镇北二路19号

联系人:盖文龙

电话:*

建设项目建设规模:

东营森 (略) 垦利区危险废物中转站项 (略) 垦利区郝家镇北二路19号,厂址中线点坐标为N118.428,E37.479。本项目占地面积1200m2,主要租赁一座车间,购置1座35m3危险废物暂存罐,22个货架和16个吨桶以及配套的环保设施。

建设项目污染物产排情况、环保设施建设情况及执行标准:

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内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垦 (略) 设计进水水质指标

废气: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VOCs, 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中“非重点行业”Ⅱ时段对应的限值要求。

厂界无组织VOCs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7-2018)表2中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

噪声:设备生产噪声采取合理布局、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处理,本项目各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

固体废物: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沾染废矿物油的废抹布、废碱液、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分类存放于本项目相应暂存设施,定期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


东营森 (略) 垦利区危险废物中转站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日期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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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森 (略) 垦利区危险废物中转站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日期公开

东营森 (略) 垦利区危险废物中转站项目于2020年12月30 (略) 垦利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的审批意见(垦审批环字[2020]108号)。

东营森 (略) 垦利区危险废物中转站项目的主体工程及环保工程于2022年8月23日全部建成,调试起止日期为2023年2月23日至2023年5月23日。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略) 令[2017]第682号)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要求,现将本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调试起止日期向社会公开,我公司将依法积极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建设单位:东营森 (略)

建设地点: (略) 垦利区郝家镇北二路19号

联系人:盖文龙

电话:*

建设项目建设规模:

东营森 (略) 垦利区危险废物中转站项 (略) 垦利区郝家镇北二路19号,厂址中线点坐标为N118.428,E37.479。本项目占地面积1200m2,主要租赁一座车间,购置1座35m3危险废物暂存罐,22个货架和16个吨桶以及配套的环保设施。

建设项目污染物产排情况、环保设施建设情况及执行标准:

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内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垦 (略) 设计进水水质指标

废气: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VOCs, 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中“非重点行业”Ⅱ时段对应的限值要求。

厂界无组织VOCs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7-2018)表2中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

噪声:设备生产噪声采取合理布局、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处理,本项目各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

固体废物: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沾染废矿物油的废抹布、废碱液、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分类存放于本项目相应暂存设施,定期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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