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政务服务办关于对天津天世农农牧科技有限公司新增燃气锅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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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坻区政务服务办关于对天津天世农农牧科技有限公司新增燃气锅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 真:022-*

通讯地址:宝坻区钰华街118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天津天 (略) 新增燃气锅炉项目

天津天 (略)

(略) 宝坻区八门城镇产业功能区(宝芦公路南侧)

天津华泽 (略)

天津天 (略) (以下简称“建设单位”) (略) 宝坻区八门城镇产业功能区(宝芦公路南侧),占地面积为39628m2,建筑面积为24926m2,主要设置原料成品仓库、生产车间、筒仓,等生产用房,以及办公室、食堂等配套用房,主要从事水产饲料、兽禽饲料加工,现有生产规模为年产饲料20万吨。

2022年,建设单位为满足客户需求,提高相应的产品质量,降低饲料产品中含水率,单位时间内所用热能有所增加,现有锅炉不能满足供热量,建设单位拟投资60万元,在现有工程锅炉房内新增一台4t/h燃气锅炉及配套设施用于膨化、制粒、干燥过程中用热,其他设备均依托现有。本项目建成后,锅炉房现有一台2t/h的燃气锅炉作为备用锅炉仍然保留在锅炉房内,本项目建成后全厂产品由20万吨调整为18.9万吨,产量略微减少。

废气:本项目锅炉设置低氮燃烧器,锅炉燃烧产生的燃气废气经1根新增一根38m高排气筒P5排放。

废水:本项目不新增员工,无生活废水产生;锅炉运行的产生的锅炉排污水、软水制备系统外排浓水,经污水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八门城镇产业功能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噪声:设备选购时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构筑物隔声降噪措施。

固体废物:本项目不新增人员,故不新增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废海绵铁、废离子交换树脂暂存于厂内一般固废暂存间,交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处理。

2023年2月27日—2023年3月3日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 真:022-*

通讯地址:宝坻区钰华街118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天津天 (略) 新增燃气锅炉项目

天津天 (略)

(略) 宝坻区八门城镇产业功能区(宝芦公路南侧)

天津华泽 (略)

天津天 (略) (以下简称“建设单位”) (略) 宝坻区八门城镇产业功能区(宝芦公路南侧),占地面积为39628m2,建筑面积为24926m2,主要设置原料成品仓库、生产车间、筒仓,等生产用房,以及办公室、食堂等配套用房,主要从事水产饲料、兽禽饲料加工,现有生产规模为年产饲料20万吨。

2022年,建设单位为满足客户需求,提高相应的产品质量,降低饲料产品中含水率,单位时间内所用热能有所增加,现有锅炉不能满足供热量,建设单位拟投资60万元,在现有工程锅炉房内新增一台4t/h燃气锅炉及配套设施用于膨化、制粒、干燥过程中用热,其他设备均依托现有。本项目建成后,锅炉房现有一台2t/h的燃气锅炉作为备用锅炉仍然保留在锅炉房内,本项目建成后全厂产品由20万吨调整为18.9万吨,产量略微减少。

废气:本项目锅炉设置低氮燃烧器,锅炉燃烧产生的燃气废气经1根新增一根38m高排气筒P5排放。

废水:本项目不新增员工,无生活废水产生;锅炉运行的产生的锅炉排污水、软水制备系统外排浓水,经污水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八门城镇产业功能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噪声:设备选购时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构筑物隔声降噪措施。

固体废物:本项目不新增人员,故不新增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废海绵铁、废离子交换树脂暂存于厂内一般固废暂存间,交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处理。

2023年2月27日—2023年3月3日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 真:022-*

通讯地址:宝坻区钰华街118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天津天 (略) 新增燃气锅炉项目

天津天 (略)

(略) 宝坻区八门城镇产业功能区(宝芦公路南侧)

天津华泽 (略)

天津天 (略) (以下简称“建设单位”) (略) 宝坻区八门城镇产业功能区(宝芦公路南侧),占地面积为39628m2,建筑面积为24926m2,主要设置原料成品仓库、生产车间、筒仓,等生产用房,以及办公室、食堂等配套用房,主要从事水产饲料、兽禽饲料加工,现有生产规模为年产饲料20万吨。

2022年,建设单位为满足客户需求,提高相应的产品质量,降低饲料产品中含水率,单位时间内所用热能有所增加,现有锅炉不能满足供热量,建设单位拟投资60万元,在现有工程锅炉房内新增一台4t/h燃气锅炉及配套设施用于膨化、制粒、干燥过程中用热,其他设备均依托现有。本项目建成后,锅炉房现有一台2t/h的燃气锅炉作为备用锅炉仍然保留在锅炉房内,本项目建成后全厂产品由20万吨调整为18.9万吨,产量略微减少。

废气:本项目锅炉设置低氮燃烧器,锅炉燃烧产生的燃气废气经1根新增一根38m高排气筒P5排放。

废水:本项目不新增员工,无生活废水产生;锅炉运行的产生的锅炉排污水、软水制备系统外排浓水,经污水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八门城镇产业功能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噪声:设备选购时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构筑物隔声降噪措施。

固体废物:本项目不新增人员,故不新增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废海绵铁、废离子交换树脂暂存于厂内一般固废暂存间,交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处理。

2023年2月27日—2023年3月3日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 真:022-*

通讯地址:宝坻区钰华街118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天津天 (略) 新增燃气锅炉项目

天津天 (略)

(略) 宝坻区八门城镇产业功能区(宝芦公路南侧)

天津华泽 (略)

天津天 (略) (以下简称“建设单位”) (略) 宝坻区八门城镇产业功能区(宝芦公路南侧),占地面积为39628m2,建筑面积为24926m2,主要设置原料成品仓库、生产车间、筒仓,等生产用房,以及办公室、食堂等配套用房,主要从事水产饲料、兽禽饲料加工,现有生产规模为年产饲料20万吨。

2022年,建设单位为满足客户需求,提高相应的产品质量,降低饲料产品中含水率,单位时间内所用热能有所增加,现有锅炉不能满足供热量,建设单位拟投资60万元,在现有工程锅炉房内新增一台4t/h燃气锅炉及配套设施用于膨化、制粒、干燥过程中用热,其他设备均依托现有。本项目建成后,锅炉房现有一台2t/h的燃气锅炉作为备用锅炉仍然保留在锅炉房内,本项目建成后全厂产品由20万吨调整为18.9万吨,产量略微减少。

废气:本项目锅炉设置低氮燃烧器,锅炉燃烧产生的燃气废气经1根新增一根38m高排气筒P5排放。

废水:本项目不新增员工,无生活废水产生;锅炉运行的产生的锅炉排污水、软水制备系统外排浓水,经污水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八门城镇产业功能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噪声:设备选购时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构筑物隔声降噪措施。

固体废物:本项目不新增人员,故不新增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废海绵铁、废离子交换树脂暂存于厂内一般固废暂存间,交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处理。

2023年2月27日—2023年3月3日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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