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泰和县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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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泰和县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D28-1123-2020-1181分 类:公告公示
责任部门: (略) 泰和生态环境局发文日期:2020-07-14 16:24:59
标 题:关于印发《泰和县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的通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公开时限:常年公开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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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泰和县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泰和县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泰和、武山垦殖场,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第29次县长办公会议同意,现将《泰和县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20年7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

泰和县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


前 言

为贯彻执行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有效地管理和控制泰和县行政区域内环境噪声污染,提高声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及《关于加强和规范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大气函[2017]1709号),进一步做好我县声环境保护工作,依据《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15190-2014)、《 (略) 总体规划(2014-2030)》、泰和县中心城区各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对泰和县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进行划分。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本 (略) 泰和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


目录

一、基本原则. 6

二、区划依据. 6

三、区划范围. 7

四、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8

五、声环境功能区标准限值. 9

六、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结果. 9

七、其他规定. 13


一、基本原则

根据《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15190-2014)的要求,区划以有效地控制噪声污染的程度与范围,有利于提高声环境质量为宗旨。区划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 (略) 规划为指导,按区域规划用地的主导功能、用地现状确定。 (略) 规划区面积;

(2)单块的声环境功能区面积,原则上不小于0.5 km2

(3) (略) 规模和用地变化情况,噪声区划可适时调整,原则上不超过5年调整一次。

二、区划依据

(一)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起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年12月29日修正)。

(二)规范标准

(1)《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15190-2014)

(2)《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

(3)《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640-2012);

(4)《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

(三)政策文件

(1)《关于加强和规范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大气函〔2017〕1709号);

(2)《 (略) 环境保护厅转发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管理工作的通知》(赣环大气字〔2017〕59号);

(四)其他依据

(1)《 (略) 总体规划》(2014-2030);

(2)《泰和县澄江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9年);

(3)《泰和县文田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8年);

(4)其他有关文件。

三、区划范围

本次声环境功能区划具体划定范围 (略) 中心城区范围, (略) 总体规划中将泰和县中心城区分为澄江片区和文田片区两个片区,根据《泰和县澄江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9年)和《泰和县文田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8年),澄江片区规划范围为:东至龙头山山脚,西以上田大道和南圳路为界,南以赣江边的滨江大道为界,北至祥和大道与紫瑶大道,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约为17.00km2;文田片区规划范围为:东以京九铁路为界,西以105国道为界,南至龙头山,北至泉南高速公路,规划面积约为21.00 km2, (略) 中心城区规划总面积约为38.00 km2

四、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一)“0类”声环境功能区

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

(二)“1类”声环境功能区

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

(三)“2类”声环境功能区

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

(四)“3类”声环境功能区

指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五)“4类”声环境功能区

指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包括4a类和4b类两种类型。4a类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两侧区域;4b类为铁路干线两侧区域。

交通干线边 (略) 交通 (略) 政道路与人行道的交界线、各级公路的边界线、铁路交通用地边界线

五、声环境功能区标准限值

表1环境噪声标准限值单位:dB(A)

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时段

昼间

夜间

0类

50

40

1类

55

45

2类

60

50

3类

65

55

4类

4a类

70

55

4b类

70

60

注:“昼间”指6:00至22:00之间的时段,该时段执行昼间标准;“夜间”指22:00至次日6:00之间的时段,该时段执行夜间标准。

六、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结果

(一)0类声环境功能区

鉴于泰和县中心城区发展的实际情况和建设用地规划,区域内无特别需要 (略) 等区域,因此本次不划分0类声环境功能区。

(二)1类、2类、3类声环境功能区

本次方案划定的声环境功能区的面积约为31.41km2,其他面积为交通用地面积、水域面积、乡村区域面积、山体面积等。其中1类声环境功能区1个,总面积0.72km2,占功能区总面积的2.29%;2类声环境功能区4个,总面积19.57km2,占功能区总面积的62.31%;3类声环境功能区3个,总面积11.12km2,占功能区总面积的35.40%。1类、2类、3类声环境功能区边界范围见表2。

表2 1~3类声环境功能区边界范围一览表

功能区编号

区域范围

面积

km2

声环境标准限值

1-1

“祥和大道(规划)-泰和大道-城镇开发边界-泰鑫路-祥和大道(规划)”

0.72

昼间55dB(A)

夜间45dB(A)

2-1

“滨江大道–中山路-白凤大道-祥和大道(规划)-上田大道-澄江大道-滨江大道”

7.52

昼间60dB(A)

夜间50dB(A)

2-2

“滨江大道––中山路-白凤大道-祥和大道(规划)-支路-紫瑶大道-城镇开发边界-泰鑫路-祥和大道(规划)-泰和大道-城镇开发边界-滨江大道”

5.61

2-3

“塘头路(支路)-澄江大道(规划)-文沿路-泰和大道-塘头路”

0.59

2-4

“吉泰大道(规划)-大塘路(支路)-腾飞大道-兴业大道-105国道-城镇开发边界-文沿路-螺湖路-泰和大道-杏风东路(规划)-吉泰大道(规划)”

5.85

3-1

“窑下路-文沿路-吉泰大道(规划)-杏风东路(规划)-永昌大道(规划)-螺湖路-窑下路”

1.77

昼间65dB(A)

夜间55dB(A)

3-2

京九线物流仓储用地

0.38

3-3

“105国道-工业园南侧边界-吉泰大道-泉南高速公路-105国道”形成的文田片区工业园

8.97

注:功能区编号X-Y中X代表功能区类别,Y代表所属功能区序号。

(三)4类声环境功能区

划入4a类区的交通干线33条,其中二级公路1条、主干路12条、次干路20条;划入4b类区的铁路交通共2条,铁路站场1个。

1、“4a类”声环境功能区

划入4a类区的交通干线33条,其中主干道12条,次干道20 条,二级公路1条。4a类区划分结果见表5。

表3划入4a类声环境功能区的交通干线一览表

序号

道路

名称

道路

属性

起讫点

道路长度(m)

备注

声环境标准限值

1

祥和大道

主干道

上田大道-滨江大道

6822

规划未建

昼间:

70dB(A)

夜间:

55dB(A)

2

上田大道

主干道

105国道-滨江大道

3557

已建

3

澄江大道

主干道

上田大道-滨江大道

6324

在建

4

泰和大道

主干道

上田大道-源塘路

13082

在建

5

官溪路

主干道

105国道-滨江大道

3817

在建

6

钦顺路

主干道

祥和大道-滨江大道

3096

在建

7

白凤大道

主干道

105国道-工农兵大道

4748

已建

8

文沿路

主干道

白凤大道-吉泰大道

3073

已建

9

吉泰大道

主干道

文沿路-源塘路

6906

在建

10

泰垦路

主干道

105国道-吉泰大道

3949

已建

11

源塘路

主干道

105国道-吉泰大道

2751

在建

12

井冈山大道

主干道

105国道-吉泰大道

2792

已建

13

滨江大道

次干道

上田路-文沿路

10451

在建

14

工农兵大道

次干道

士奇路-滨江大道

3870

在建

15

士奇路

次干道

祥和大道-泰和大道

2336

在建

16

玉华大道

次干道

上田大道-子章路

3527

在建

17

白口城大道

次干道

祥和大道-解放路

1805

在建

18

周矩路

次干道

祥和大道-工农兵大道

1396

在建

19

中山路

次干道

工农兵大道-滨江大道

1440

已建

20

胜利路

次干道

工农兵大道-滨江大道

601

规划未建

21

泰鑫路

次干道

紫瑶大道-滨江大道

3103

在建

22

盟鸥路

次干道

紫瑶大道-工农兵大道

1984

在建

23

澄泰路

次干道

白凤大道-滨江大道

2261

规划未建

24

嘉禾大道

次干道

白凤大道-晓渡路

2279

在建

25

螺湖路

次干道

白凤大道-吉泰大道

2888

在建

26

杏风东路

次干道

白凤大道-吉泰大道

2808

规划未建

27

桂花路

次干道

105国道-吉泰大道

2658

规划未建

28

中心大道

次干道

105国道-吉泰大道

3294

规划未建

29

西桥路

次干道

105国道-吉泰大道

2877

在建

30

合力大道

次干道

泰和大道-文沿路

6086

规划未建

31

永昌大道

次干道

源塘路-文沿路

6711

规划未建

32

上田路

次干道

滨江大道-白口城路

1731

已建

33

105国道

国道

源塘路-上田大道

11977

已建

(1)若临街建筑高于三层楼房以上(含三层)时,将临街建筑面向交通干线一侧至交通干线边界线的区域划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第一排建筑背向道路一侧未受到交通噪声直达影响的区域执行相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2)若临街建筑低于三层楼房(含开阔地)时,将交通干线边界线外一定距离内的区域划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的确定方法如下:

a.相邻区域为1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55m;

b.相邻区域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40 m;

c.相邻区域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25 m。

2、4b类声环境功能区

4b类区包括铁路(铁路专用线除外)边界线外一定距离的两侧区域和具有一定规模的交通站场。4b类声环境功能距离划定同4a类声环境功能区,本次划入4b类区的铁路交通共2条,总长度25.13km,铁路站场1个。4b类区划分结果见表4和表5。

表4划入4b类声环境功能区的铁路干线一览表

序号

名称

区域范围

声环境标准限值

1

昌吉赣高铁

中心城区内

昼间:70dB(A)

夜间:60dB(A)

2

京九铁路

中心城区内

表5划入4b类声环境功能区的铁路站场一览表

功能区编号

声环境功能区名称

区域范围

面积(km2

声环境标准

限值

4b-1

泰和火车站

泰和火车站用地及相关配套设施用地

0.11

昼间:

70dB(A)

夜间:

60dB(A)

(四)乡村声环境功能的确定

本次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工作中未涉及到的乡镇、村庄等区域,根椐《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相关规定确定乡村区域适用的声环境质量要求。

(1)位于乡村的康复疗养区执行0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2)村庄原则上执行1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工业活动较多的村庄以及有交通干线经过的村庄(指执行4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以外的地区)全部执行2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3)集镇执行2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4)独立于村庄、集镇之外的工业、仓储集中区执行3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5)位于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参考本方案中4a类声环境功能区)内的噪声敏感建筑物执行4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七、其他规定

(一)3类声环境功能区的其他规定:

位于各类工业区规划范围,总体上划定为3类区的,在下列情况下执行2类区标准:

A、规划为工业用地,但尚未开发建设,且仍有敏感目标的区域;

B、现状为学校、医院、住宅、机关、公园等噪声敏感区;

C、开发区详规确定为非工业用地的区域。

(二)文田片区规划为非工业用地的地块,用地现状为工业用地的暂执行3类区标准要求,待用地性质变化后按规划的用地性质功能属性确定。

(三)规划未建成的划分4类声环境功能区的交通干线,未建成前按当前功能区划从严管理,建成后划分到相应的4类声环境功能区执行相应标准要求。

(四)对于4b类声环境功能区与4a类声环境功能区的重叠部分,划分为4b类声环境功能区。

(五)除上述划定的各类区域外,其他未划分区域参照乡村声环境功能区标准执行,待建设用地规划功能确定之后,按照规划用地性质参照相应功能属性确定。

(六)本方案未尽事宜,参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章的相关条款执行。


索 引 号:D28-1123-2020-1181分 类:公告公示
责任部门: (略) 泰和生态环境局发文日期:2020-07-14 16:2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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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泰和县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泰和、武山垦殖场,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第29次县长办公会议同意,现将《泰和县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20年7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

泰和县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


前 言

为贯彻执行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有效地管理和控制泰和县行政区域内环境噪声污染,提高声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及《关于加强和规范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大气函[2017]1709号),进一步做好我县声环境保护工作,依据《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15190-2014)、《 (略) 总体规划(2014-2030)》、泰和县中心城区各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对泰和县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进行划分。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本 (略) 泰和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


目录

一、基本原则. 6

二、区划依据. 6

三、区划范围. 7

四、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8

五、声环境功能区标准限值. 9

六、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结果. 9

七、其他规定. 13


一、基本原则

根据《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15190-2014)的要求,区划以有效地控制噪声污染的程度与范围,有利于提高声环境质量为宗旨。区划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 (略) 规划为指导,按区域规划用地的主导功能、用地现状确定。 (略) 规划区面积;

(2)单块的声环境功能区面积,原则上不小于0.5 km2

(3) (略) 规模和用地变化情况,噪声区划可适时调整,原则上不超过5年调整一次。

二、区划依据

(一)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起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年12月29日修正)。

(二)规范标准

(1)《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15190-2014)

(2)《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

(3)《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640-2012);

(4)《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

(三)政策文件

(1)《关于加强和规范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大气函〔2017〕1709号);

(2)《 (略) 环境保护厅转发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管理工作的通知》(赣环大气字〔2017〕59号);

(四)其他依据

(1)《 (略) 总体规划》(2014-2030);

(2)《泰和县澄江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9年);

(3)《泰和县文田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8年);

(4)其他有关文件。

三、区划范围

本次声环境功能区划具体划定范围 (略) 中心城区范围, (略) 总体规划中将泰和县中心城区分为澄江片区和文田片区两个片区,根据《泰和县澄江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9年)和《泰和县文田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8年),澄江片区规划范围为:东至龙头山山脚,西以上田大道和南圳路为界,南以赣江边的滨江大道为界,北至祥和大道与紫瑶大道,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约为17.00km2;文田片区规划范围为:东以京九铁路为界,西以105国道为界,南至龙头山,北至泉南高速公路,规划面积约为21.00 km2, (略) 中心城区规划总面积约为38.00 km2

四、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一)“0类”声环境功能区

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

(二)“1类”声环境功能区

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

(三)“2类”声环境功能区

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

(四)“3类”声环境功能区

指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五)“4类”声环境功能区

指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包括4a类和4b类两种类型。4a类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两侧区域;4b类为铁路干线两侧区域。

交通干线边 (略) 交通 (略) 政道路与人行道的交界线、各级公路的边界线、铁路交通用地边界线

五、声环境功能区标准限值

表1环境噪声标准限值单位:dB(A)

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时段

昼间

夜间

0类

50

40

1类

55

45

2类

60

50

3类

65

55

4类

4a类

70

55

4b类

70

60

注:“昼间”指6:00至22:00之间的时段,该时段执行昼间标准;“夜间”指22:00至次日6:00之间的时段,该时段执行夜间标准。

六、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结果

(一)0类声环境功能区

鉴于泰和县中心城区发展的实际情况和建设用地规划,区域内无特别需要 (略) 等区域,因此本次不划分0类声环境功能区。

(二)1类、2类、3类声环境功能区

本次方案划定的声环境功能区的面积约为31.41km2,其他面积为交通用地面积、水域面积、乡村区域面积、山体面积等。其中1类声环境功能区1个,总面积0.72km2,占功能区总面积的2.29%;2类声环境功能区4个,总面积19.57km2,占功能区总面积的62.31%;3类声环境功能区3个,总面积11.12km2,占功能区总面积的35.40%。1类、2类、3类声环境功能区边界范围见表2。

表2 1~3类声环境功能区边界范围一览表

功能区编号

区域范围

面积

km2

声环境标准限值

1-1

“祥和大道(规划)-泰和大道-城镇开发边界-泰鑫路-祥和大道(规划)”

0.72

昼间55dB(A)

夜间45dB(A)

2-1

“滨江大道–中山路-白凤大道-祥和大道(规划)-上田大道-澄江大道-滨江大道”

7.52

昼间60dB(A)

夜间50dB(A)

2-2

“滨江大道––中山路-白凤大道-祥和大道(规划)-支路-紫瑶大道-城镇开发边界-泰鑫路-祥和大道(规划)-泰和大道-城镇开发边界-滨江大道”

5.61

2-3

“塘头路(支路)-澄江大道(规划)-文沿路-泰和大道-塘头路”

0.59

2-4

“吉泰大道(规划)-大塘路(支路)-腾飞大道-兴业大道-105国道-城镇开发边界-文沿路-螺湖路-泰和大道-杏风东路(规划)-吉泰大道(规划)”

5.85

3-1

“窑下路-文沿路-吉泰大道(规划)-杏风东路(规划)-永昌大道(规划)-螺湖路-窑下路”

1.77

昼间65dB(A)

夜间55dB(A)

3-2

京九线物流仓储用地

0.38

3-3

“105国道-工业园南侧边界-吉泰大道-泉南高速公路-105国道”形成的文田片区工业园

8.97

注:功能区编号X-Y中X代表功能区类别,Y代表所属功能区序号。

(三)4类声环境功能区

划入4a类区的交通干线33条,其中二级公路1条、主干路12条、次干路20条;划入4b类区的铁路交通共2条,铁路站场1个。

1、“4a类”声环境功能区

划入4a类区的交通干线33条,其中主干道12条,次干道20 条,二级公路1条。4a类区划分结果见表5。

表3划入4a类声环境功能区的交通干线一览表

序号

道路

名称

道路

属性

起讫点

道路长度(m)

备注

声环境标准限值

1

祥和大道

主干道

上田大道-滨江大道

6822

规划未建

昼间:

70dB(A)

夜间:

55dB(A)

2

上田大道

主干道

105国道-滨江大道

3557

已建

3

澄江大道

主干道

上田大道-滨江大道

6324

在建

4

泰和大道

主干道

上田大道-源塘路

13082

在建

5

官溪路

主干道

105国道-滨江大道

3817

在建

6

钦顺路

主干道

祥和大道-滨江大道

3096

在建

7

白凤大道

主干道

105国道-工农兵大道

4748

已建

8

文沿路

主干道

白凤大道-吉泰大道

3073

已建

9

吉泰大道

主干道

文沿路-源塘路

6906

在建

10

泰垦路

主干道

105国道-吉泰大道

3949

已建

11

源塘路

主干道

105国道-吉泰大道

2751

在建

12

井冈山大道

主干道

105国道-吉泰大道

2792

已建

13

滨江大道

次干道

上田路-文沿路

10451

在建

14

工农兵大道

次干道

士奇路-滨江大道

3870

在建

15

士奇路

次干道

祥和大道-泰和大道

2336

在建

16

玉华大道

次干道

上田大道-子章路

3527

在建

17

白口城大道

次干道

祥和大道-解放路

1805

在建

18

周矩路

次干道

祥和大道-工农兵大道

1396

在建

19

中山路

次干道

工农兵大道-滨江大道

1440

已建

20

胜利路

次干道

工农兵大道-滨江大道

601

规划未建

21

泰鑫路

次干道

紫瑶大道-滨江大道

3103

在建

22

盟鸥路

次干道

紫瑶大道-工农兵大道

1984

在建

23

澄泰路

次干道

白凤大道-滨江大道

2261

规划未建

24

嘉禾大道

次干道

白凤大道-晓渡路

2279

在建

25

螺湖路

次干道

白凤大道-吉泰大道

2888

在建

26

杏风东路

次干道

白凤大道-吉泰大道

2808

规划未建

27

桂花路

次干道

105国道-吉泰大道

2658

规划未建

28

中心大道

次干道

105国道-吉泰大道

3294

规划未建

29

西桥路

次干道

105国道-吉泰大道

2877

在建

30

合力大道

次干道

泰和大道-文沿路

6086

规划未建

31

永昌大道

次干道

源塘路-文沿路

6711

规划未建

32

上田路

次干道

滨江大道-白口城路

1731

已建

33

105国道

国道

源塘路-上田大道

11977

已建

(1)若临街建筑高于三层楼房以上(含三层)时,将临街建筑面向交通干线一侧至交通干线边界线的区域划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第一排建筑背向道路一侧未受到交通噪声直达影响的区域执行相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2)若临街建筑低于三层楼房(含开阔地)时,将交通干线边界线外一定距离内的区域划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的确定方法如下:

a.相邻区域为1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55m;

b.相邻区域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40 m;

c.相邻区域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25 m。

2、4b类声环境功能区

4b类区包括铁路(铁路专用线除外)边界线外一定距离的两侧区域和具有一定规模的交通站场。4b类声环境功能距离划定同4a类声环境功能区,本次划入4b类区的铁路交通共2条,总长度25.13km,铁路站场1个。4b类区划分结果见表4和表5。

表4划入4b类声环境功能区的铁路干线一览表

序号

名称

区域范围

声环境标准限值

1

昌吉赣高铁

中心城区内

昼间:70dB(A)

夜间:60dB(A)

2

京九铁路

中心城区内

表5划入4b类声环境功能区的铁路站场一览表

功能区编号

声环境功能区名称

区域范围

面积(km2

声环境标准

限值

4b-1

泰和火车站

泰和火车站用地及相关配套设施用地

0.11

昼间:

70dB(A)

夜间:

60dB(A)

(四)乡村声环境功能的确定

本次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工作中未涉及到的乡镇、村庄等区域,根椐《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相关规定确定乡村区域适用的声环境质量要求。

(1)位于乡村的康复疗养区执行0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2)村庄原则上执行1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工业活动较多的村庄以及有交通干线经过的村庄(指执行4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以外的地区)全部执行2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3)集镇执行2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4)独立于村庄、集镇之外的工业、仓储集中区执行3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5)位于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参考本方案中4a类声环境功能区)内的噪声敏感建筑物执行4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七、其他规定

(一)3类声环境功能区的其他规定:

位于各类工业区规划范围,总体上划定为3类区的,在下列情况下执行2类区标准:

A、规划为工业用地,但尚未开发建设,且仍有敏感目标的区域;

B、现状为学校、医院、住宅、机关、公园等噪声敏感区;

C、开发区详规确定为非工业用地的区域。

(二)文田片区规划为非工业用地的地块,用地现状为工业用地的暂执行3类区标准要求,待用地性质变化后按规划的用地性质功能属性确定。

(三)规划未建成的划分4类声环境功能区的交通干线,未建成前按当前功能区划从严管理,建成后划分到相应的4类声环境功能区执行相应标准要求。

(四)对于4b类声环境功能区与4a类声环境功能区的重叠部分,划分为4b类声环境功能区。

(五)除上述划定的各类区域外,其他未划分区域参照乡村声环境功能区标准执行,待建设用地规划功能确定之后,按照规划用地性质参照相应功能属性确定。

(六)本方案未尽事宜,参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章的相关条款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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