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塘工业区B06-02地块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申请事项批前征询意见公示
莲塘工业区B06-02地块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申请事项批前征询意见公示
汕高自建公示〔2023〕2号
一、用地位置:莲塘工业区鮀西路与潮汕环线交界东南侧
二、用地性质:一类工业用地(M1)
三、实用地面积:12000.00平方米(18.000亩)
四、规划技术指标:
1、容积率≥3.5;地面以上计容建筑面积≥42000.00平方米(下限为刚性控制,上限为弹性控制);
2、建筑密度:≥30%;
3、绿地率:≤20%;
4、建(构)筑物海拔限高:≤80米;
5、与电力高压线路相邻的地块内建(构)筑物退距需满足电力防护相关要求。
五、建筑间距及建筑退缩道路和用地红线按《汕头经济特区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控制。
六、机动车出入口设置应符合《汕头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规定。
七、地下空间作为配建停车和配电、配水、通信、环卫等配套设施用房使用。
八、项目设计应符合消防、环保、无障碍通行等要求,需配建配电房等各类配套设施,具体设置按有关规定和技术规范执行。项目各类管线可 (略) 政管线。
九、 (略) 控制指标:绿地率等于20%时,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小于60%、可透水地面面积比例不小于40%;绿地率小于20%时,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和可透水地面面积比例可适当降低,但不可小于40%和20%。
十、新建民用建筑应当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
十一、未涉及问题,按《 (略) 莲塘工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汕头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汕头经济特区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等有关法规和技术规范执行。
凡与以上申请事项之间有利害关系的,依照有关规定,可在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向本局提出申述(申述采用书面形式,个人申述材料应亲笔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申述材料应由法人代表及单位签章)。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有关上述项目的详细信息可同时在汕头高新区网站(网址:http://**)查阅。项目有关信息,可到汕头高新区规划建设局(科技中路5号208室)查询。联系电话:*。
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自然资源与建设局
2023年2月27日
汕高自建公示〔2023〕2号
一、用地位置:莲塘工业区鮀西路与潮汕环线交界东南侧
二、用地性质:一类工业用地(M1)
三、实用地面积:12000.00平方米(18.000亩)
四、规划技术指标:
1、容积率≥3.5;地面以上计容建筑面积≥42000.00平方米(下限为刚性控制,上限为弹性控制);
2、建筑密度:≥30%;
3、绿地率:≤20%;
4、建(构)筑物海拔限高:≤80米;
5、与电力高压线路相邻的地块内建(构)筑物退距需满足电力防护相关要求。
五、建筑间距及建筑退缩道路和用地红线按《汕头经济特区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控制。
六、机动车出入口设置应符合《汕头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规定。
七、地下空间作为配建停车和配电、配水、通信、环卫等配套设施用房使用。
八、项目设计应符合消防、环保、无障碍通行等要求,需配建配电房等各类配套设施,具体设置按有关规定和技术规范执行。项目各类管线可 (略) 政管线。
九、 (略) 控制指标:绿地率等于20%时,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小于60%、可透水地面面积比例不小于40%;绿地率小于20%时,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和可透水地面面积比例可适当降低,但不可小于40%和20%。
十、新建民用建筑应当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
十一、未涉及问题,按《 (略) 莲塘工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汕头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汕头经济特区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等有关法规和技术规范执行。
凡与以上申请事项之间有利害关系的,依照有关规定,可在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向本局提出申述(申述采用书面形式,个人申述材料应亲笔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申述材料应由法人代表及单位签章)。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有关上述项目的详细信息可同时在汕头高新区网站(网址:http://**)查阅。项目有关信息,可到汕头高新区规划建设局(科技中路5号208室)查询。联系电话:*。
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自然资源与建设局
2023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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