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生态环境局拟对东岛(雷州)锂电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动力与储能电池负极材料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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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生态环境局拟对东岛(雷州)锂电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动力与储能电池负极材料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略) 生态环境局拟批准《东岛(雷州) (略) 年产30万吨动力与储能电池负极材料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3年2月27日至2023年3月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 (略) 生态环境局反映。联系地址: (略) 人民大道中 (略) 生态环境局,邮编:*联系电话:*传真:*。

项目名称

东岛(雷州) (略) 年产30万吨动力与储能电池负极材料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

东岛(雷州) (略)

建设地点

(略) 工业园C区

环评机构

广东 (略)

项目概况

项 (略) (略) 工业园C区,项目总占地面积*m2,建筑面积*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有A-1#烧成及原料车间、A-2# 粉碎车间、B-1# 纯化车间、B-2# 纯化车间、B-3#预留车间、B-4#成品仓库、并配套相应辅助、公用、储运及环保工程等,项目年产7.8万t/a天然石墨负极材料、450t/a氧化石墨烯浆料、50t/a石墨烯粉体及1万t/a可膨胀石墨。项目总投资约13.8亿元,其中环保投资为545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废气:A-2#车间粉碎废气(粉碎、混合)等过程均在密闭容器或生产设备内进行,废气经处理达标后经排气筒G1排放;A-1#车间烧成废气污染物主要是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非*烷总烃、苯并[a]芘及沥青烟,经处理达标后分别通过排气筒G1、G2排放;对于纯化、氧化插层工序产生的酸性废气,经处理达标经排气筒G4排放,B-2#车间(石墨烯、可膨胀石墨)氧化插层、纯化废气、储罐废气处理达标经排气筒G5排放;B-1#车间备用锅炉废气采用低氮燃烧工艺,达标废气通过排气筒G6排放。废水:生产废水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的生产废水和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满足要求 (略) 工业园C区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噪声:建设单位拟采取隔声、降噪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矿物油、废含油抹布,分区放置在危险废物暂存仓内,交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资质单位处理;项目产生的粗硫酸锰暂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项目运营后对其进行危险废物鉴别,属于危险废物的交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资质单位处理,若不属于危险废物则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进行管理,交有处理能力单位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 (略) 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环境风险:厂区做好功能分区,满足消防车辆行车要求;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具有可燃危险性的物质,储存设备、配套措施应满足规范的防火防爆要求;构筑物设计考虑防雷、防静电措施和耐火保护;及时修订企业突发事件环境应急预案,认真落实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相关工作等。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并在项目所在地公众易于接触的报纸进行公示,在信息公示及报纸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公众和单位的反馈意见和建议。 (略) 生态环境局在项目环评受理过程中没有收到公众的反馈意见和建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略) 生态环境局拟批准《东岛(雷州) (略) 年产30万吨动力与储能电池负极材料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3年2月27日至2023年3月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 (略) 生态环境局反映。联系地址: (略) 人民大道中 (略) 生态环境局,邮编:*联系电话:*传真:*。

项目名称

东岛(雷州) (略) 年产30万吨动力与储能电池负极材料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

东岛(雷州) (略)

建设地点

(略) 工业园C区

环评机构

广东 (略)

项目概况

项 (略) (略) 工业园C区,项目总占地面积*m2,建筑面积*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有A-1#烧成及原料车间、A-2# 粉碎车间、B-1# 纯化车间、B-2# 纯化车间、B-3#预留车间、B-4#成品仓库、并配套相应辅助、公用、储运及环保工程等,项目年产7.8万t/a天然石墨负极材料、450t/a氧化石墨烯浆料、50t/a石墨烯粉体及1万t/a可膨胀石墨。项目总投资约13.8亿元,其中环保投资为545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废气:A-2#车间粉碎废气(粉碎、混合)等过程均在密闭容器或生产设备内进行,废气经处理达标后经排气筒G1排放;A-1#车间烧成废气污染物主要是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非*烷总烃、苯并[a]芘及沥青烟,经处理达标后分别通过排气筒G1、G2排放;对于纯化、氧化插层工序产生的酸性废气,经处理达标经排气筒G4排放,B-2#车间(石墨烯、可膨胀石墨)氧化插层、纯化废气、储罐废气处理达标经排气筒G5排放;B-1#车间备用锅炉废气采用低氮燃烧工艺,达标废气通过排气筒G6排放。废水:生产废水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的生产废水和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满足要求 (略) 工业园C区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噪声:建设单位拟采取隔声、降噪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矿物油、废含油抹布,分区放置在危险废物暂存仓内,交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资质单位处理;项目产生的粗硫酸锰暂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项目运营后对其进行危险废物鉴别,属于危险废物的交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资质单位处理,若不属于危险废物则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进行管理,交有处理能力单位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 (略) 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环境风险:厂区做好功能分区,满足消防车辆行车要求;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具有可燃危险性的物质,储存设备、配套措施应满足规范的防火防爆要求;构筑物设计考虑防雷、防静电措施和耐火保护;及时修订企业突发事件环境应急预案,认真落实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相关工作等。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并在项目所在地公众易于接触的报纸进行公示,在信息公示及报纸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公众和单位的反馈意见和建议。 (略) 生态环境局在项目环评受理过程中没有收到公众的反馈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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