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酒古蔺有限公司中酒庄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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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酒古蔺有限公司中酒庄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听取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鼓励建设单位听取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

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现将有关信息公布如下,请您就关心的环境问题发表本人的看法,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中酒庄园项目

建设单位: (略)

建设地点: (略) 古蔺县茅溪镇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面积:项目占地面积约680亩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位于古蔺县茅溪镇,计划总投资*.00万元,占地约680亩,拟建酿酒车间27栋,窖池1340口,年产酱酒1万吨;制曲车间2栋,年产曲药2.5万吨。配套建设食堂、公厕、机修车间、原辅料暂存周转仓、粮食清理楼、废水收集池、固体废物储存房、高位水池、员工宿舍、行修车间、酒店、酒庄、 (略) 、会议中心、交易中心等。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告主要是征求广大群众对本项目的所持态度,公众提出意见应与环境保护相关:主要涉及项目建设对当地经济是否有促进作用、选址是否合理,建设项目对周边环境可能会产生的影响、对本项目最担心的环境问题等。提出意见的公众请留姓名、详细的联系方式。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书信、电子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表等多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单位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五、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28-*

单位地址: (略) 古蔺县茅溪镇

六、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成都翌达环 (略)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28-*

邮箱:*@*q.com

七、公参意见表

见附件。

八、公示时间

本文发布起的10个工作日内。

(略)

2023年2月27日

公众意见表.doc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听取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鼓励建设单位听取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

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现将有关信息公布如下,请您就关心的环境问题发表本人的看法,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中酒庄园项目

建设单位: (略)

建设地点: (略) 古蔺县茅溪镇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面积:项目占地面积约680亩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位于古蔺县茅溪镇,计划总投资*.00万元,占地约680亩,拟建酿酒车间27栋,窖池1340口,年产酱酒1万吨;制曲车间2栋,年产曲药2.5万吨。配套建设食堂、公厕、机修车间、原辅料暂存周转仓、粮食清理楼、废水收集池、固体废物储存房、高位水池、员工宿舍、行修车间、酒店、酒庄、 (略) 、会议中心、交易中心等。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告主要是征求广大群众对本项目的所持态度,公众提出意见应与环境保护相关:主要涉及项目建设对当地经济是否有促进作用、选址是否合理,建设项目对周边环境可能会产生的影响、对本项目最担心的环境问题等。提出意见的公众请留姓名、详细的联系方式。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书信、电子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表等多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单位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五、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28-*

单位地址: (略) 古蔺县茅溪镇

六、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成都翌达环 (略)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28-*

邮箱:*@*q.com

七、公参意见表

见附件。

八、公示时间

本文发布起的10个工作日内。

(略)

2023年2月27日

公众意见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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