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华业建材有限公司年产氢氧化钙3.5万吨、新型装饰材料3.5万吨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长兴华业建材有限公司年产氢氧化钙3.5万吨、新型装饰材料3.5万吨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略) 年产氢氧化钙3.5万吨、新型装饰材料3.5万吨技改项目已委托长兴 (略) 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现向公众公告下列信息,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年产氢氧化钙3.5万吨、新型装饰材料3.5万吨技改项目
建设性质:改建
建设地点:长兴县李家巷镇沈湾村
建设规模:项目拟利用现有闲置租用厂房,新增全自动混合机、提升及输送系统、包装系统和码垛系统等生产及辅助设备,在不超出源项目产能“年产氢氧化钙7万吨”的情况下,实施年产氢氧化钙3.5万吨、新型装饰材料3.5万吨技改项目。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销售收入4000万元,利润326万元,税收266万元。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营运期主要污染因子有:
(1)废气:粉尘。
(2)废水:生活污水。
(3)噪声:设备生产噪声。
(4)固废: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有原材料包装材料、收集的粉尘及员工生活垃圾。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
(1)废气:本项目各工序产生的粉尘经有效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沿不低于15m排气筒高工排放。
(2)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委托清运处理。
(3)噪声:企业选用优质低噪设备,合理布局车间、设备;高噪声设备底部增设防振垫;生产过程均需关闭门窗;加强设备日常检修和维护,保证各设备正常运转,以免由于设备故障原因产生较大噪声;加强生产管理,教育员工文明生产,减少人为因素造成的噪声,合理安排生产。
(4)固废:本项目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原材料包装材料收集后出售综合利用;职工生活垃圾经袋装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
四、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结论要点
(略) 年产氢氧化钙3.5万吨、新型装饰材料3.5万吨技改 (略) 总体发展规划和长兴县三线一单,选址合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清洁生产原则,符合总量控制原则,项目污染物在达标排放情况下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区域环境质量能维持现状,只要业主重视环保工作,认真落实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加强对污染物的治理工作,做到环保工作专人分管,责任到人,加强对各类污染源的管理,落实环保治理所需要的资金,则该项目的实施,可以做到在较高的生产效益的同时,又能达到环境保护的目标。因此该项目从环境影响角度来说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表简本的方式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到本项目的环评单位查阅环境影响报告简本。公众认为必要时,在项目审批前可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索取环评补充信息。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现对建设项目所在地及周边区域的公众和有关单位征求如下事项: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对目前本地区环境质量的满意程度;主要关注的环境问题;项目的建设是否有利于本地区经济发展;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具体的意见和建议等。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将意见反馈,也可直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地址:长兴县李家巷镇沈湾村
联系人:沈思思 电话:* 邮编:*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长兴 (略)
地址: (略) 长兴县明珠北路1318号振力大厦16楼1601室
联系人:熊珍珍 电话:0572-* 邮编:*
(3)审批部门联系方式
当地环保部门: (略) 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
电话:0572-* 邮编:*
八、公告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略) 人民政府《 (略)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对该项目建设予以公示,公示10个工作日(2023年2月28日~2023年3月13日)。公众对本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信函、传真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直接反馈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环评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略) 年产氢氧化钙3.5万吨、新型装饰材料3.5万吨技改项目已委托长兴 (略) 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现向公众公告下列信息,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年产氢氧化钙3.5万吨、新型装饰材料3.5万吨技改项目
建设性质:改建
建设地点:长兴县李家巷镇沈湾村
建设规模:项目拟利用现有闲置租用厂房,新增全自动混合机、提升及输送系统、包装系统和码垛系统等生产及辅助设备,在不超出源项目产能“年产氢氧化钙7万吨”的情况下,实施年产氢氧化钙3.5万吨、新型装饰材料3.5万吨技改项目。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销售收入4000万元,利润326万元,税收266万元。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营运期主要污染因子有:
(1)废气:粉尘。
(2)废水:生活污水。
(3)噪声:设备生产噪声。
(4)固废: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有原材料包装材料、收集的粉尘及员工生活垃圾。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
(1)废气:本项目各工序产生的粉尘经有效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沿不低于15m排气筒高工排放。
(2)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委托清运处理。
(3)噪声:企业选用优质低噪设备,合理布局车间、设备;高噪声设备底部增设防振垫;生产过程均需关闭门窗;加强设备日常检修和维护,保证各设备正常运转,以免由于设备故障原因产生较大噪声;加强生产管理,教育员工文明生产,减少人为因素造成的噪声,合理安排生产。
(4)固废:本项目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原材料包装材料收集后出售综合利用;职工生活垃圾经袋装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
四、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结论要点
(略) 年产氢氧化钙3.5万吨、新型装饰材料3.5万吨技改 (略) 总体发展规划和长兴县三线一单,选址合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清洁生产原则,符合总量控制原则,项目污染物在达标排放情况下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区域环境质量能维持现状,只要业主重视环保工作,认真落实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加强对污染物的治理工作,做到环保工作专人分管,责任到人,加强对各类污染源的管理,落实环保治理所需要的资金,则该项目的实施,可以做到在较高的生产效益的同时,又能达到环境保护的目标。因此该项目从环境影响角度来说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表简本的方式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到本项目的环评单位查阅环境影响报告简本。公众认为必要时,在项目审批前可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索取环评补充信息。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现对建设项目所在地及周边区域的公众和有关单位征求如下事项: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对目前本地区环境质量的满意程度;主要关注的环境问题;项目的建设是否有利于本地区经济发展;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具体的意见和建议等。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将意见反馈,也可直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地址:长兴县李家巷镇沈湾村
联系人:沈思思 电话:* 邮编:*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长兴 (略)
地址: (略) 长兴县明珠北路1318号振力大厦16楼1601室
联系人:熊珍珍 电话:0572-* 邮编:*
(3)审批部门联系方式
当地环保部门: (略) 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
电话:0572-* 邮编:*
八、公告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略) 人民政府《 (略)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对该项目建设予以公示,公示10个工作日(2023年2月28日~2023年3月13日)。公众对本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信函、传真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直接反馈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环评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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