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新协力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东莞市新协力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东莞市新协力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麻涌镇广麻大道126号13号101室 |
建设单位 | (略) 新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深圳昇 (略) |
项目概况 | (略) 新 (略) (略) 麻涌镇广麻大道126号13号101室(中心经纬度:东经113°33′14.047″,北纬23°3′39.238″),2022年7月8 (略) 生态环境局《 (略) 新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东环建〔2022〕6423 号), (略) 新 (略) 建设项目正在申请办理排污许可证,由于还未建成投产,故还未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略) 场产品需求变化,故项目拟进行改扩建。改扩建后总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员工人数、工作制度、阳极氧化产品面积、化学镀产品面积、发黑产品面积、磷化产品面积、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产生量和排放量均无变化。总占地面积562.4m2,建筑面积2476.5m2,总投资1382万元,设置1条全自动龙门式阳极氧化线和1条半自动阳极氧化线、1条全自动龙门式发黑磷化镀锌线、1条全自动龙门式化学镍线和1条半自动化学镍线、1条全自动龙门式镀硬铬线和1条半自动镀硬铬线、喷砂机、抛光机等其他机加工设备。电镀五金配件1768.32万件/年,外层电镀面积16.68万平方米/年,总电镀面积21.59万平方米/年,主要的镀种有:镍(化学镍、冲击镍)、锌、铬(硬铬、黑铬);发黑面积2.805万平方米/年;磷化面积2.805万平方米/年;阳极氧化五金配件123.36万件/年,阳极氧化面积12.31万平方米/年。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合计54.48t/d排入基地污水处理厂处理,其中60%(32.688t/d)经基地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回用,40%(21.792t/d)经基地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最终排入狮子洋。共有员工45人,不在厂内食宿,全年工作300天,生产车间实行1班制,每班8小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一、大气污染源 本项目内设备均用电,本身不设锅炉、备用发电机及厨房。本次改扩建不涉及改扩建前全自动龙门式阳极氧化线和半自动阳极氧化线,全自动龙门式化学镍线和半自动化学镍线除钝化槽由无铬钝化改为含铬钝化外其余槽体无变化,取消全自动龙门式挂镀锌线,部分喷砂和拉丝工序从2楼搬至1楼、4楼后颗粒物和抛光颗粒物一个排气筒排放。因此无变化工序的废气不再重复列出,仅分析改扩建部分。项目改扩建部分大气污染主要是碱雾、氯化氢、硫酸雾、铬酸雾、化学品散发恶臭、颗粒物。。项目采取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都能相应地降低污染物排放量,使其达到相对应的排放浓度要求,不会对项目内部及周围大气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二、水环境影响分析 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合计产生量54.48m3/d,其中32.688m3/d(60%)回用前处理后水洗等,其余21.792m3/d(40%)达标排放进入狮子洋。 三、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产生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通风设备及空压机运行时所产生的噪声。噪声值约为65~85dB(A)。通过采取上述各项减振、隔声、吸声、消声等综合治理措施后,项目夜间不进行生产,项目厂界昼间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定期清理,统一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交由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项目危废暂存区,定期交具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严格执行 “三同时”制度,落实本环评报告中的环保措施,且相应的环保措施必须通过竣工环保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并确保日后能够正常运行,将本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控制在允许的范围以内。 |
公示时间 | 2023-02-27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 |
联系电话 | * |
通讯地址 | (略) 南城街道宏伟二路南城段九号胜安大厦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附件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东莞市新协力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麻涌镇广麻大道126号13号101室 |
建设单位 | (略) 新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深圳昇 (略) |
项目概况 | (略) 新 (略) (略) 麻涌镇广麻大道126号13号101室(中心经纬度:东经113°33′14.047″,北纬23°3′39.238″),2022年7月8 (略) 生态环境局《 (略) 新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东环建〔2022〕6423 号), (略) 新 (略) 建设项目正在申请办理排污许可证,由于还未建成投产,故还未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略) 场产品需求变化,故项目拟进行改扩建。改扩建后总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员工人数、工作制度、阳极氧化产品面积、化学镀产品面积、发黑产品面积、磷化产品面积、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产生量和排放量均无变化。总占地面积562.4m2,建筑面积2476.5m2,总投资1382万元,设置1条全自动龙门式阳极氧化线和1条半自动阳极氧化线、1条全自动龙门式发黑磷化镀锌线、1条全自动龙门式化学镍线和1条半自动化学镍线、1条全自动龙门式镀硬铬线和1条半自动镀硬铬线、喷砂机、抛光机等其他机加工设备。电镀五金配件1768.32万件/年,外层电镀面积16.68万平方米/年,总电镀面积21.59万平方米/年,主要的镀种有:镍(化学镍、冲击镍)、锌、铬(硬铬、黑铬);发黑面积2.805万平方米/年;磷化面积2.805万平方米/年;阳极氧化五金配件123.36万件/年,阳极氧化面积12.31万平方米/年。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合计54.48t/d排入基地污水处理厂处理,其中60%(32.688t/d)经基地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回用,40%(21.792t/d)经基地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最终排入狮子洋。共有员工45人,不在厂内食宿,全年工作300天,生产车间实行1班制,每班8小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一、大气污染源 本项目内设备均用电,本身不设锅炉、备用发电机及厨房。本次改扩建不涉及改扩建前全自动龙门式阳极氧化线和半自动阳极氧化线,全自动龙门式化学镍线和半自动化学镍线除钝化槽由无铬钝化改为含铬钝化外其余槽体无变化,取消全自动龙门式挂镀锌线,部分喷砂和拉丝工序从2楼搬至1楼、4楼后颗粒物和抛光颗粒物一个排气筒排放。因此无变化工序的废气不再重复列出,仅分析改扩建部分。项目改扩建部分大气污染主要是碱雾、氯化氢、硫酸雾、铬酸雾、化学品散发恶臭、颗粒物。。项目采取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都能相应地降低污染物排放量,使其达到相对应的排放浓度要求,不会对项目内部及周围大气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二、水环境影响分析 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合计产生量54.48m3/d,其中32.688m3/d(60%)回用前处理后水洗等,其余21.792m3/d(40%)达标排放进入狮子洋。 三、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产生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通风设备及空压机运行时所产生的噪声。噪声值约为65~85dB(A)。通过采取上述各项减振、隔声、吸声、消声等综合治理措施后,项目夜间不进行生产,项目厂界昼间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定期清理,统一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交由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项目危废暂存区,定期交具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严格执行 “三同时”制度,落实本环评报告中的环保措施,且相应的环保措施必须通过竣工环保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并确保日后能够正常运行,将本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控制在允许的范围以内。 |
公示时间 | 2023-02-27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 |
联系电话 | * |
通讯地址 | (略) 南城街道宏伟二路南城段九号胜安大厦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附件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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