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黄县牧原肉食品有限公司生猪屠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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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黄县牧原肉食品有限公司生猪屠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公示信息详情
内黄县牧原肉食品有限公司生猪屠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闫工2023-02-20

内黄 (略) 生猪屠宰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文件的要求,内黄 (略) 生猪屠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网络查阅

环评初稿网络获取链接:

http://**_SEGrnln1ty_UzET9_HA提取码:kurz

2)纸质版查阅

如需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全文,您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以及书信的形式与规划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①单位名称:内黄 (略)

联系人:闫民慧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略) 内黄县 (略) 道502交叉口向西1.5公里北侧

②评价单位: (略) 波光 (略)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略) 北关区金豪商务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的范围:本次规划范围内受影响的及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民、法人、其它组织。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链接为:http://** 提取码: zfas,请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发送至电子邮箱:*@*63.com。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请公众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公示的联系方式发送电子邮件、电话、写信等方式,发表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建议和看法。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和公示时间为2023年2月20日~2023年3月3日,共10个工作日。

内黄 (略)

2023年2月20日

附件:
,内黄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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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黄县牧原肉食品有限公司生猪屠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闫工2023-02-20

内黄 (略) 生猪屠宰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文件的要求,内黄 (略) 生猪屠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网络查阅

环评初稿网络获取链接:

http://**_SEGrnln1ty_UzET9_HA提取码:kurz

2)纸质版查阅

如需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全文,您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以及书信的形式与规划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①单位名称:内黄 (略)

联系人:闫民慧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略) 内黄县 (略) 道502交叉口向西1.5公里北侧

②评价单位: (略) 波光 (略)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略) 北关区金豪商务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的范围:本次规划范围内受影响的及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民、法人、其它组织。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链接为:http://** 提取码: zfas,请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发送至电子邮箱:*@*63.com。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请公众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公示的联系方式发送电子邮件、电话、写信等方式,发表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建议和看法。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和公示时间为2023年2月20日~2023年3月3日,共10个工作日。

内黄 (略)

2023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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