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潮汕中心县委办公旧址修缮及改陈布展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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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潮汕中心县委办公旧址修缮及改陈布展项目

(略) 潮安区彩塘镇人民政府:
  你镇报来的《关于审批中共潮汕中心县委办公旧址修缮及改陈布展项目建设方案及概算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关于下达2022年红色革命遗址保护利用项目经费(第一批)的通知》(安财行[2022]105号)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保护革命历史遗址,加强革命传统教育、增强国人爱国情感,带动潮安区彩塘镇文化振兴协调发展,同意中共潮汕中心县委办公旧址修缮及改陈布展项目建设方案。
  二、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
  项目建设地 (略) 潮安区彩塘镇东里村内溪唐记中共潮汕中心县委办公旧址。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对中共潮汕中心县委办公旧址进行本体修缮及整体布展,修缮面积为500平方米,同时购置展陈设备(含背景板、定制形象造、海报、文物展柜、led显示屏等)一批,并根据展陈布局配套安装电气线路,以满足中共潮汕中心县委办公旧址展陈的需要,展陈面积为500平方米。
  三、项目概算总投资141.84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用109.6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0.12万元,预备费用2.1万元,设备购置费用19.96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在《关于下达2022年红色革命遗址保护利用项目经费(第一批)的通知》(安财行[2022]105号)文件下达资金135万元中列支,缺额部分由你镇自筹解诀。
  四、项目建设期为5个月。
  五、 (略)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301-*-04-01-*  
  六、项目要严格控制投资规模,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动工建设。请项目单位及时向统计部门申报项目入库。
  七、如需对本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作 较大变更的,请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安府规﹝2020﹞2号)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 我局提出申请。

(略) 潮安区彩塘镇人民政府:
  你镇报来的《关于审批中共潮汕中心县委办公旧址修缮及改陈布展项目建设方案及概算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关于下达2022年红色革命遗址保护利用项目经费(第一批)的通知》(安财行[2022]105号)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保护革命历史遗址,加强革命传统教育、增强国人爱国情感,带动潮安区彩塘镇文化振兴协调发展,同意中共潮汕中心县委办公旧址修缮及改陈布展项目建设方案。
  二、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
  项目建设地 (略) 潮安区彩塘镇东里村内溪唐记中共潮汕中心县委办公旧址。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对中共潮汕中心县委办公旧址进行本体修缮及整体布展,修缮面积为500平方米,同时购置展陈设备(含背景板、定制形象造、海报、文物展柜、led显示屏等)一批,并根据展陈布局配套安装电气线路,以满足中共潮汕中心县委办公旧址展陈的需要,展陈面积为500平方米。
  三、项目概算总投资141.84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用109.6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0.12万元,预备费用2.1万元,设备购置费用19.96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在《关于下达2022年红色革命遗址保护利用项目经费(第一批)的通知》(安财行[2022]105号)文件下达资金135万元中列支,缺额部分由你镇自筹解诀。
  四、项目建设期为5个月。
  五、 (略)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301-*-04-01-*  
  六、项目要严格控制投资规模,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动工建设。请项目单位及时向统计部门申报项目入库。
  七、如需对本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作 较大变更的,请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安府规﹝2020﹞2号)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 我局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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