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嘉定区马陆镇(居家泾等)河道综合整治工程部分建设内容调整及设计变更批复意见的函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嘉定区马陆镇(居家泾等)河道综合整治工程部分建设内容调整及设计变更批复意见的函
沪水务〔2023〕88号
嘉定区水务局:
你局《关于报批嘉定区马*镇(居家泾等)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工程量调整及设计变更的请示》(嘉水请〔2023〕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建设内容调整
(一)因征地动迁工作未完成,原则同意居家泾、北塘港、南塘港、公孙泾、陶家湾等五条河道按现状河口线实施,取消土方开挖*.13立方米、土方回填60580.20立方米、A型生态砌块挡墙953.20米、B型塑钢板桩护岸45.58米、绿化75622.30平方米(其中*域绿化70739.40平方米,斜坡绿化4882.90平方米)、新建桥梁6座、排水沟12409.10米、翻建灌溉管道145米及倒虹吸2座。
(二)为进一步提升河道整治效果,原则同意居家泾、北塘港、南塘港、公孙泾等四条河道共新增八条支河整治,新增疏浚土方12520.66立方米、B型塑钢板桩护岸283.20米、E型塑钢板桩+木桩护岸608.94米。
(三)为进一步改善水环境及水质,原则同意新增水生绿化1950平方米。
二、设计变更
因征地动迁工作未完成,原则同意居家泾、北塘港、南塘港、公孙泾、陶家湾等五条河道7090.48米A型生态砌块挡墙、1381.50米C型绿化砼护坡变更为8616.61米B型塑钢板桩护岸;1101.79米A型生态砌块挡墙、330.38米B型塑钢板桩护岸变更为1511.19米D型密排木桩护岸。
三、上述建设内容调整后的工程费用和独立费用,由财务监理单位根据招投标等有关规定审核后进行调整,控制在原批复概算范围内。
四、请按照《 (略) 河道整治工程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强化项目前期,加强项目管理,按程序落实河道用地等事宜,完善相关手续,确保设计方案的科学合理及项目实施后的效益发挥。同时,加强用地协调,尽快推进该区域河道按规划实施。
特此函复。
(略) 水务局
2023年2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略) 水务局办公室 2023年2月3日印发
沪水务〔2023〕88号
嘉定区水务局:
你局《关于报批嘉定区马*镇(居家泾等)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工程量调整及设计变更的请示》(嘉水请〔2023〕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建设内容调整
(一)因征地动迁工作未完成,原则同意居家泾、北塘港、南塘港、公孙泾、陶家湾等五条河道按现状河口线实施,取消土方开挖*.13立方米、土方回填60580.20立方米、A型生态砌块挡墙953.20米、B型塑钢板桩护岸45.58米、绿化75622.30平方米(其中*域绿化70739.40平方米,斜坡绿化4882.90平方米)、新建桥梁6座、排水沟12409.10米、翻建灌溉管道145米及倒虹吸2座。
(二)为进一步提升河道整治效果,原则同意居家泾、北塘港、南塘港、公孙泾等四条河道共新增八条支河整治,新增疏浚土方12520.66立方米、B型塑钢板桩护岸283.20米、E型塑钢板桩+木桩护岸608.94米。
(三)为进一步改善水环境及水质,原则同意新增水生绿化1950平方米。
二、设计变更
因征地动迁工作未完成,原则同意居家泾、北塘港、南塘港、公孙泾、陶家湾等五条河道7090.48米A型生态砌块挡墙、1381.50米C型绿化砼护坡变更为8616.61米B型塑钢板桩护岸;1101.79米A型生态砌块挡墙、330.38米B型塑钢板桩护岸变更为1511.19米D型密排木桩护岸。
三、上述建设内容调整后的工程费用和独立费用,由财务监理单位根据招投标等有关规定审核后进行调整,控制在原批复概算范围内。
四、请按照《 (略) 河道整治工程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强化项目前期,加强项目管理,按程序落实河道用地等事宜,完善相关手续,确保设计方案的科学合理及项目实施后的效益发挥。同时,加强用地协调,尽快推进该区域河道按规划实施。
特此函复。
(略) 水务局
2023年2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略) 水务局办公室 2023年2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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