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注销贵州省峰茂工程运输有限公司等道路货物运输企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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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仁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注销贵州省峰茂工程运输有限公司等道路货物运输企业的公告

截止2023年2月28日,我局道路运输 (略) 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开展行业安全指导服务和检查中发现, (略) (略) 、贵州 (略) 自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号分别为:*、*)以来,未按规定履行承诺180日内投入合法合规运输车辆。

依据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第五条“超过承诺期限未投入车辆的,许可证件自动失效,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注销其相应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并收回《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在媒体公告。”

根据以上规定, (略) (略) 、贵州 (略)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并收回《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特此公告





(略) 交通运输局

2023年2月28日

截止2023年2月28日,我局道路运输 (略) 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开展行业安全指导服务和检查中发现, (略) (略) 、贵州 (略) 自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号分别为:*、*)以来,未按规定履行承诺180日内投入合法合规运输车辆。

依据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第五条“超过承诺期限未投入车辆的,许可证件自动失效,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注销其相应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并收回《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在媒体公告。”

根据以上规定, (略) (略) 、贵州 (略)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并收回《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特此公告





(略) 交通运输局

202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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