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2月28日拟对三门昌盛输配电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撑条350t/a、硅橡胶板18t/a、垫块和绝缘子370t/a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2023年2月28日拟对三门昌盛输配电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撑条350t/a、硅橡胶板18t/a、垫块和绝缘子370t/a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2023年2月28日拟对三门昌 (略) 年产撑条350 t/a、硅橡胶板18 t/a、垫块和绝缘子370 t/a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台环建(三)示[2023]8号 | 年产撑条350 t/a、硅橡胶板18 t/a、垫块和绝缘子370 t/a项目 | (略) 三门县海游街道庆福路48号 | 三门昌 (略) | 企业拟租赁三 (略) 位于三门县海游街道庆福路48号的厂房作为生产经营场所,建筑面积约为2380 m2,购置拉挤机、成型机、切割机等生产设备,形成年产撑条350 t/a、硅橡胶板18 t/a、垫块和绝缘子370 t/a的生产能力 | 无。 | 建设单位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废气: 配料废气中的粉尘废气和切割、修边粉尘废气统一收集后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25 m排气筒排放;拉挤废气、成型废气和配料、搅拌废气中的有机废气统一收集后经1套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25 m排气筒排放。 废水: 项目生产过程中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厂区内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 噪声: (1)选择性能稳定、运转平稳、低噪声的设备;(2)合理布局生产车间;(3)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及日常管理,防止设备故障形成非正常生产噪声。 固废: 边角料、次品、布袋集尘灰、一般废包装材料为一般工业固废,经收 (略) 利用,不得露天堆放,做好防雨防渗,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场所;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最终统一填埋处置;废化学品包装材料、废机油、废油桶、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转移须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临时堆场应设置专门的危险废物临时堆放场所,并作防渗和防雨处理,避免二次污染。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28日至2023年 3月9日(7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综合规划管理科
联系电话:*,* * 传真:*
通讯地址:三门县海游街道广场路18号(三门县人民政府服务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环保窗口)公众可以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关于2023年2月28日拟对三门昌 (略) 年产撑条350 t/a、硅橡胶板18 t/a、垫块和绝缘子370 t/a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台环建(三)示[2023]8号 | 年产撑条350 t/a、硅橡胶板18 t/a、垫块和绝缘子370 t/a项目 | (略) 三门县海游街道庆福路48号 | 三门昌 (略) | 企业拟租赁三 (略) 位于三门县海游街道庆福路48号的厂房作为生产经营场所,建筑面积约为2380 m2,购置拉挤机、成型机、切割机等生产设备,形成年产撑条350 t/a、硅橡胶板18 t/a、垫块和绝缘子370 t/a的生产能力 | 无。 | 建设单位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废气: 配料废气中的粉尘废气和切割、修边粉尘废气统一收集后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25 m排气筒排放;拉挤废气、成型废气和配料、搅拌废气中的有机废气统一收集后经1套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25 m排气筒排放。 废水: 项目生产过程中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厂区内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 噪声: (1)选择性能稳定、运转平稳、低噪声的设备;(2)合理布局生产车间;(3)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及日常管理,防止设备故障形成非正常生产噪声。 固废: 边角料、次品、布袋集尘灰、一般废包装材料为一般工业固废,经收 (略) 利用,不得露天堆放,做好防雨防渗,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场所;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最终统一填埋处置;废化学品包装材料、废机油、废油桶、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转移须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临时堆场应设置专门的危险废物临时堆放场所,并作防渗和防雨处理,避免二次污染。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28日至2023年 3月9日(7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综合规划管理科
联系电话:*,* * 传真:*
通讯地址:三门县海游街道广场路18号(三门县人民政府服务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环保窗口)公众可以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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