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2月20日拟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关于2023年2月20日拟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环保农林水务科拟对以下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准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20日至2月24日(5个工作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分子生物学PCR实验室项目 | 永宁县望远镇 (略) 停车场内 | (略) | 宁夏 (略) | 项目总占地面积70.5㎡,主要建设1座一体化PCR方舱实验室,配套建设1座医疗废物暂存间。项目总投资1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7万元,占总投资的20.8%。 | 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病原微生物气溶胶和有机废气。病原微生物气溶胶和有机废气经生物安全柜内高效过滤器处理+紫外线灯杀菌,再经实验室的新风系统中的高效过滤器过滤,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放标准后,引至方舱实验室舱顶排气口排放。 (二)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压力蒸汽灭菌器废水、实验室清洁废水、实验室操作人员洗手废水和浓盐水。压力蒸汽灭菌器废水、实验室清洁废水及实验室操作人员洗手废水经实验室污水废水综合处理设备预处理后同浓盐水排入 (略) 现有污水处理站再处理,排放均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的预处理标准后,排入城镇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永宁县第二(望远)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空气调节机组和各类泵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实验室墙壁隔声、基础减振、距离衰减等综合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 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四)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一般固体废物(废滤芯和反渗透膜)和危险废物(废试剂、废样品、废防护用具、废消毒纱布、废样本包装袋、废试剂盒、废移液器头、废离心管、废96孔板、消毒用品废弃包装物、废高效过滤器和废紫外灯管)。一般固体废物由供货厂家更换时一并带走,不在实验室内暂存;废样品、废试剂和废防护用具等经高压蒸汽灭菌器杀菌后汇同废试剂盒及消毒用品废弃包装物,经密闭的医疗垃圾转运箱运输至医疗废物暂存间(27㎡),定期交由宁夏德坤 (略) 清运处置;废高效过滤器由专业人士进行原位消毒后,装入安全容器内进行消毒灭菌后带走;废紫外灯管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内,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应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规定要求设置。 (五)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其他建议和要求。 |
联系人:环保农林水务科
联系电话:0951-*
通讯地址: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环保农林水务科拟对以下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准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20日至2月24日(5个工作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分子生物学PCR实验室项目 | 永宁县望远镇 (略) 停车场内 | (略) | 宁夏 (略) | 项目总占地面积70.5㎡,主要建设1座一体化PCR方舱实验室,配套建设1座医疗废物暂存间。项目总投资1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7万元,占总投资的20.8%。 | 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病原微生物气溶胶和有机废气。病原微生物气溶胶和有机废气经生物安全柜内高效过滤器处理+紫外线灯杀菌,再经实验室的新风系统中的高效过滤器过滤,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放标准后,引至方舱实验室舱顶排气口排放。 (二)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压力蒸汽灭菌器废水、实验室清洁废水、实验室操作人员洗手废水和浓盐水。压力蒸汽灭菌器废水、实验室清洁废水及实验室操作人员洗手废水经实验室污水废水综合处理设备预处理后同浓盐水排入 (略) 现有污水处理站再处理,排放均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的预处理标准后,排入城镇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永宁县第二(望远)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空气调节机组和各类泵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实验室墙壁隔声、基础减振、距离衰减等综合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 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四)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一般固体废物(废滤芯和反渗透膜)和危险废物(废试剂、废样品、废防护用具、废消毒纱布、废样本包装袋、废试剂盒、废移液器头、废离心管、废96孔板、消毒用品废弃包装物、废高效过滤器和废紫外灯管)。一般固体废物由供货厂家更换时一并带走,不在实验室内暂存;废样品、废试剂和废防护用具等经高压蒸汽灭菌器杀菌后汇同废试剂盒及消毒用品废弃包装物,经密闭的医疗垃圾转运箱运输至医疗废物暂存间(27㎡),定期交由宁夏德坤 (略) 清运处置;废高效过滤器由专业人士进行原位消毒后,装入安全容器内进行消毒灭菌后带走;废紫外灯管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内,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应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规定要求设置。 (五)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其他建议和要求。 |
联系人:环保农林水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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