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4.5万吨饲料级动植物油脂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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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4.5万吨饲料级动植物油脂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年产4.5万吨饲料级动植物油脂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发布时间:2023-02-28 14:16:23分类:公示公告次浏览
2023年2月12日,广西兴 (略) (略) 兴业县组织召开“年产4.5万吨饲料级动植物油脂生产项目”竣工环保现场检查和验收会。建设单位(广西兴 (略) )、验收监测单位(广西 (略) )以及3位特邀专家参加了会议,会议成立了验收工作组。

年产4.5万吨饲料级动植物油脂生产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3年2月12日,广西兴 (略) (略) 兴业县组织召开“年产4.5万吨饲料级动植物油脂生产项目”竣工环保现场检查和验收会。建设单位(广西兴 (略) )、验收监测单位(广西科保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以及3位特邀专家参加了会议,会议成立了验收工作组(名单附后)。验收工作组现场检查了项目环保措施(设施)的落实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对项目环保执行情况;验收监测单位对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调查报告的汇报,审阅并核实有关资料,根据《广西兴 (略) 年产4.5万吨饲料级动植物油脂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基本建设情况

广西兴 (略) 位 (略) 兴业县大平山健康食品产业园,项目场址中心地理坐标为E109°59′16.582″,N22°40′30.465″;项目东面现状为空地,隔空地约300m处为 (略) ,南面约28m处为324国道,隔324国道约70m处为 (略) ,西面为 (略) ,北面隔园区道路50m处为广西誉美 (略) 。

广西兴 (略) 于2022年1月委托广西程远 (略) 编制编制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2年2月23日, (略) 兴业生态环境局以《 (略) 兴业生态环境局关于年产4.5万吨饲料级动植物油脂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兴环项管[2022]6号)文件同意该项目建设;项目于2022年3月开工建设,2022年9月进入调试阶段;项目于2022年11月~2月开展验收工作。

二、项目工程建设内容

项目总用地面积为26186.89m2,地块现有的建筑物为宿舍楼、食堂、闲置车间等,项目在厂区北侧的空地新建动植物油脂生产车间及配套生产设施,其中生产车间建筑面积为600m2;配套的生产设施总建筑面积为1266m2,包括粉碎区、废白土房、油渣暂存区、锅炉房、冷库等;动植物油脂罐区占地面积为1000m2。项目建成后,年产4.5万吨饲料级动植物油脂。

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5%)。

三、项目工程变动情况

对照环评及审批意见内容,现场核实项目的变动情况有:

项目的环评建设内容与实际建设内容情况变动情况表

项目

变动情况

环评及批复内容

项目实际建设情况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1

50m3动植物油脂储罐改变位置,应急池改成应急罐

动植物油脂储罐区共有10个立式储罐(1000m3储罐2个,500m3储罐2个,200m3储罐4个,50m3储罐2个),占地面积为1000m2。四周设置围堰,高度为1.2m,并设置应急池。

厂区共设有10个立式储罐其中1000m3储罐2个,500m3储罐2个,200m3储罐4个,设置于动植物油脂罐区,四周设置围堰,高度为1.2m,其中一个200m3作为应急罐;50m3储罐2个,设置于精炼车间。

2

压榨机、沉渣锅、炼油锅数量变化

压榨机2台,沉渣锅4台,炼油锅10台

压榨机1台,沉渣锅2台,炼油锅12台

项目

变动情况

环评及批复内容

项目实际建设情况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

废气处理设施有部分变化

生产工艺废气经负压收集+油汽分离器+冷凝器+油烟净化器+喷淋塔+臭氧除臭装置+2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

生产工艺废气经负压收集+油汽分离器+冷凝器+油烟净化器+2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

变动说明:

1、50m3动植物油脂储罐改变位置,应急池改成应急罐

因企业运营需要,50m3动植物油脂储罐改设在精炼车间内,主要功能仍为用于动植物油脂的暂存,容量、使用功能未发生变化,该变动对环境影响不大。

因企业运营需要,项目动植物油脂储罐区的应急池改成用其中一个200m3储罐作为应急罐,周围设置1.2m围堰,若动植物油脂发生较大泄漏时可通过管道进入应急罐暂存,然后用泵转移至应急槽罐车上,再用木糠、吸油毡等材料吸收剩余油脂。该变动可满足动植物油脂泄露的应急需要,对环境影响不大。

2、压榨机、沉渣锅、炼油锅数量变化

因企业运营需要,项目减少1台压榨机、2台沉渣锅,增加2台炼油锅,该变动可满足生产需要且并未导致生产规模发生重大变化,对环境影响不大,不属于重大变动。

3、废气处理设施有部分变化

因企业运营需要,项目生产工艺废气原为“经负压收集+油汽分离器+冷凝器+油烟净化器+喷淋塔+臭氧除臭装置+2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变为“经负压收集+油汽分离器+冷凝器+油烟净化器+2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根据2022年12月26日~27日的监测结果可知,臭气浓度的监测值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求;油烟的监测值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表2的大型规模标准要求,因此该变动并未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加重,不属于重大变动。

根据《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文有关规定:“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中的一项或一项以上发生可能导致重大变动的情况,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界定为重大变动,属于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属于重大变动的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

结论:通过本次对该项目实际建设情况调查分析得知:年产4.5万吨饲料级动植物油脂生产项目实际建设的性质(原料、产品方案、建设内容等)、规模、建设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均未发生变化,项目配备环保设施未发生重大变化,该项目无重大变动。

二、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年产4.5万吨饲料级动植物油脂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现场核查表明:

(1)废气处理设施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生物质锅炉废气、熬炼及精炼废气和厂区污水处理站恶臭、食堂油烟废气。

1)生物质燃烧废气

项目配套1台生物质锅炉(3t/h),产生的热蒸汽为精炼过程提供热源进行间接加热;另设1座生物质导热油炉(2t/h),通过加热导热油为熬油过程提供热源。生物质颗粒成型燃料主要由木材、草本植物及其废料组成,成型生物质颗粒燃烧后不含汞及其化合物。项目使用“水浴除尘+布袋除尘”处理设施对锅炉废气进行处理,处理后经过3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2)熬炼和精炼废气

项目负压熬炼及精炼过程会产生热蒸汽,经配套的冷凝系统冷凝后变成冷凝废气,冷凝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油烟和异味(臭气浓度)。

本项目熬炼及精炼工序会产生油烟废气。项目熬炼以及精炼产生的废气经负压收集后进入同一套废气处理设施处理。项目产生的含油烟废气及恶臭气体先经“负压收集+油汽分离器+冷凝器”以及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2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

3)污水处理站恶臭

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污染物主要为NH3、H2S。项目通过喷洒生物除臭剂,空间除臭效率可达60%~90%,来减少恶臭的无组织排放。

4)食堂油烟废气

项目劳动定员为25人,均在厂区内食宿。食堂厨房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油烟经净化设施净化后经专用烟道引至食堂屋顶排放。项目油烟经处理后,排放浓度可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小型规模的要求:油烟排放浓度低于2.0mg/m3,净化设施净化效率不低于60%的要求。

(2)废水处理设施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

项目生产废水主要包括车间地面清洗废水、喷淋塔废水、熬炼废水、精炼废水。该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5、SS、NH3-N和动植物油。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区专用污水管道排至厂区污水处理站,经过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大平山健康食品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本项目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格栅+沉砂隔油池+调节池+混凝沉淀反应器+气浮+厌氧池+缺氧池+好氧+二沉池+混凝反应沉淀池+消毒池”。

项目设置三级化粪池来处理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排入企业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然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大平山健康食品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同时对化粪池进行定期清掏,及时清运处理,采取防渗措施。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自锅炉、干燥塔、过滤机、粉碎机、压榨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项目通过加强生产作业管理,选用低噪声设备,噪声源设备集中布置在厂区内,采取围墙隔声措施,合理布局,维护机器正常运转等措施来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周边50m范围内无声敏感点,项目噪声对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处置方式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废白土、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燃生物质锅炉灰渣、格栅及隔油池产生的油脂、员工生活垃圾以及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等。

①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交由当地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清运处置。

②废白土:集中收集后交由 (略) 进行再生利用。

③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主要成分为生物质颗粒燃烧后产生的灰分,集中收集后提供给周边农户用作农肥或用作厂区绿化的肥料。

④燃生物质锅炉产生的灰渣:主要成分为生物质颗粒燃烧后产生的灰渣,集中收集后提供给周边农户用作农肥。

⑤格栅及隔油池油脂:项目产生的废水中含有一定的油分,项目废水处理设施设置有隔油池,废水在经过格栅及隔油预处理后,废水中大部分的油类物质被收集,不会对后续的池类构筑物以及污水管道等造成堵塞等影响,该部分收集的油脂为熬炼及精炼工序冷凝废气中未完全分离出来的油脂,不含其它毒性物质,符合项目原料要求,格栅及隔油池集中收集后的油脂作为原料回用于项目熬油工序。

⑥污水处理站污泥:项目污泥经压滤机浓缩脱水后,使用容器集中分类收集,暂存在污泥暂存间,并定期运至有资质的污泥处置单位处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⑦废导热油:项目利用加热导热油为熬炼工序提供热源,导热油每5年更换1次,该项废物属于危险废物,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分类编号为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物代码900-249-08(其他生产、销售、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及沾染矿物油的废弃包装物)。项目营运至验收期间并未产生废导热油,一旦产生,采用油桶进行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并做好台账记录。

经上述措施处理后,本项目固废对环境影响不大。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厂界下风向无组织废气监测因子(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的监测结果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值要求,其中上风向不评价。

2、DA001排气筒外排口(锅炉废气)监测因子(颗粒物、SO2、NOX、烟气黑度)的监测结果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中燃煤锅炉标准要求;DA002排气筒外排口(生产废气)油烟的监测结果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表2的大型规模标准要求,臭气浓度的监测结果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求。

3、项目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经过企业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处理尾水能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相应标准限值要求,且同时能满足大平山健康食品产业园污水处理厂接纳污水的标准要求。

4、项目周边敏感点雅桥村的环境质量监测因子的监测结果中SO2、NOx、TSP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氨、硫化氢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2018)附录D中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要求;

5、项目四周厂界外1m处昼夜噪声的监测结果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6、一般固废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的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相关要求。

综上,项目验收期间,根据监测结果可知,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的治理设施的处理效果均满足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设计指标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五、验收结论

广西兴 (略) “年产4.5万吨饲料级动植物油脂生产项目”环境保护手续齐全,项目建设在设计、施工阶段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文件所要求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年产4.5万吨饲料级动植物油脂生产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项目后续环保工作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通过后,业主需要继续按照项目环评与审批文件要求做好各项污染防治工作,健全完善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加强设备的维护管理,提高有关人员的环保意识,保证项目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同时按新时期的环保要求做好环保工作。

广西兴 (略) +年产4.5万吨饲料级动植物油脂生产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公示本.pdf

广西兴 (略) 年产4.5万吨饲料级动植物油脂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及验收小组成员名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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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4.5万吨饲料级动植物油脂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发布时间:2023-02-28 14:16:23分类:公示公告次浏览
2023年2月12日,广西兴 (略) (略) 兴业县组织召开“年产4.5万吨饲料级动植物油脂生产项目”竣工环保现场检查和验收会。建设单位(广西兴 (略) )、验收监测单位(广西 (略) )以及3位特邀专家参加了会议,会议成立了验收工作组。

年产4.5万吨饲料级动植物油脂生产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3年2月12日,广西兴 (略) (略) 兴业县组织召开“年产4.5万吨饲料级动植物油脂生产项目”竣工环保现场检查和验收会。建设单位(广西兴 (略) )、验收监测单位(广西科保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以及3位特邀专家参加了会议,会议成立了验收工作组(名单附后)。验收工作组现场检查了项目环保措施(设施)的落实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对项目环保执行情况;验收监测单位对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调查报告的汇报,审阅并核实有关资料,根据《广西兴 (略) 年产4.5万吨饲料级动植物油脂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基本建设情况

广西兴 (略) 位 (略) 兴业县大平山健康食品产业园,项目场址中心地理坐标为E109°59′16.582″,N22°40′30.465″;项目东面现状为空地,隔空地约300m处为 (略) ,南面约28m处为324国道,隔324国道约70m处为 (略) ,西面为 (略) ,北面隔园区道路50m处为广西誉美 (略) 。

广西兴 (略) 于2022年1月委托广西程远 (略) 编制编制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2年2月23日, (略) 兴业生态环境局以《 (略) 兴业生态环境局关于年产4.5万吨饲料级动植物油脂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兴环项管[2022]6号)文件同意该项目建设;项目于2022年3月开工建设,2022年9月进入调试阶段;项目于2022年11月~2月开展验收工作。

二、项目工程建设内容

项目总用地面积为26186.89m2,地块现有的建筑物为宿舍楼、食堂、闲置车间等,项目在厂区北侧的空地新建动植物油脂生产车间及配套生产设施,其中生产车间建筑面积为600m2;配套的生产设施总建筑面积为1266m2,包括粉碎区、废白土房、油渣暂存区、锅炉房、冷库等;动植物油脂罐区占地面积为1000m2。项目建成后,年产4.5万吨饲料级动植物油脂。

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5%)。

三、项目工程变动情况

对照环评及审批意见内容,现场核实项目的变动情况有:

项目的环评建设内容与实际建设内容情况变动情况表

项目

变动情况

环评及批复内容

项目实际建设情况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1

50m3动植物油脂储罐改变位置,应急池改成应急罐

动植物油脂储罐区共有10个立式储罐(1000m3储罐2个,500m3储罐2个,200m3储罐4个,50m3储罐2个),占地面积为1000m2。四周设置围堰,高度为1.2m,并设置应急池。

厂区共设有10个立式储罐其中1000m3储罐2个,500m3储罐2个,200m3储罐4个,设置于动植物油脂罐区,四周设置围堰,高度为1.2m,其中一个200m3作为应急罐;50m3储罐2个,设置于精炼车间。

2

压榨机、沉渣锅、炼油锅数量变化

压榨机2台,沉渣锅4台,炼油锅10台

压榨机1台,沉渣锅2台,炼油锅12台

项目

变动情况

环评及批复内容

项目实际建设情况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

废气处理设施有部分变化

生产工艺废气经负压收集+油汽分离器+冷凝器+油烟净化器+喷淋塔+臭氧除臭装置+2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

生产工艺废气经负压收集+油汽分离器+冷凝器+油烟净化器+2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

变动说明:

1、50m3动植物油脂储罐改变位置,应急池改成应急罐

因企业运营需要,50m3动植物油脂储罐改设在精炼车间内,主要功能仍为用于动植物油脂的暂存,容量、使用功能未发生变化,该变动对环境影响不大。

因企业运营需要,项目动植物油脂储罐区的应急池改成用其中一个200m3储罐作为应急罐,周围设置1.2m围堰,若动植物油脂发生较大泄漏时可通过管道进入应急罐暂存,然后用泵转移至应急槽罐车上,再用木糠、吸油毡等材料吸收剩余油脂。该变动可满足动植物油脂泄露的应急需要,对环境影响不大。

2、压榨机、沉渣锅、炼油锅数量变化

因企业运营需要,项目减少1台压榨机、2台沉渣锅,增加2台炼油锅,该变动可满足生产需要且并未导致生产规模发生重大变化,对环境影响不大,不属于重大变动。

3、废气处理设施有部分变化

因企业运营需要,项目生产工艺废气原为“经负压收集+油汽分离器+冷凝器+油烟净化器+喷淋塔+臭氧除臭装置+2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变为“经负压收集+油汽分离器+冷凝器+油烟净化器+2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根据2022年12月26日~27日的监测结果可知,臭气浓度的监测值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求;油烟的监测值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表2的大型规模标准要求,因此该变动并未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加重,不属于重大变动。

根据《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文有关规定:“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中的一项或一项以上发生可能导致重大变动的情况,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界定为重大变动,属于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属于重大变动的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

结论:通过本次对该项目实际建设情况调查分析得知:年产4.5万吨饲料级动植物油脂生产项目实际建设的性质(原料、产品方案、建设内容等)、规模、建设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均未发生变化,项目配备环保设施未发生重大变化,该项目无重大变动。

二、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年产4.5万吨饲料级动植物油脂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现场核查表明:

(1)废气处理设施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生物质锅炉废气、熬炼及精炼废气和厂区污水处理站恶臭、食堂油烟废气。

1)生物质燃烧废气

项目配套1台生物质锅炉(3t/h),产生的热蒸汽为精炼过程提供热源进行间接加热;另设1座生物质导热油炉(2t/h),通过加热导热油为熬油过程提供热源。生物质颗粒成型燃料主要由木材、草本植物及其废料组成,成型生物质颗粒燃烧后不含汞及其化合物。项目使用“水浴除尘+布袋除尘”处理设施对锅炉废气进行处理,处理后经过3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2)熬炼和精炼废气

项目负压熬炼及精炼过程会产生热蒸汽,经配套的冷凝系统冷凝后变成冷凝废气,冷凝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油烟和异味(臭气浓度)。

本项目熬炼及精炼工序会产生油烟废气。项目熬炼以及精炼产生的废气经负压收集后进入同一套废气处理设施处理。项目产生的含油烟废气及恶臭气体先经“负压收集+油汽分离器+冷凝器”以及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2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

3)污水处理站恶臭

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污染物主要为NH3、H2S。项目通过喷洒生物除臭剂,空间除臭效率可达60%~90%,来减少恶臭的无组织排放。

4)食堂油烟废气

项目劳动定员为25人,均在厂区内食宿。食堂厨房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油烟经净化设施净化后经专用烟道引至食堂屋顶排放。项目油烟经处理后,排放浓度可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小型规模的要求:油烟排放浓度低于2.0mg/m3,净化设施净化效率不低于60%的要求。

(2)废水处理设施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

项目生产废水主要包括车间地面清洗废水、喷淋塔废水、熬炼废水、精炼废水。该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5、SS、NH3-N和动植物油。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区专用污水管道排至厂区污水处理站,经过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大平山健康食品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本项目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格栅+沉砂隔油池+调节池+混凝沉淀反应器+气浮+厌氧池+缺氧池+好氧+二沉池+混凝反应沉淀池+消毒池”。

项目设置三级化粪池来处理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排入企业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然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大平山健康食品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同时对化粪池进行定期清掏,及时清运处理,采取防渗措施。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自锅炉、干燥塔、过滤机、粉碎机、压榨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项目通过加强生产作业管理,选用低噪声设备,噪声源设备集中布置在厂区内,采取围墙隔声措施,合理布局,维护机器正常运转等措施来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周边50m范围内无声敏感点,项目噪声对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处置方式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废白土、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燃生物质锅炉灰渣、格栅及隔油池产生的油脂、员工生活垃圾以及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等。

①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交由当地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清运处置。

②废白土:集中收集后交由 (略) 进行再生利用。

③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主要成分为生物质颗粒燃烧后产生的灰分,集中收集后提供给周边农户用作农肥或用作厂区绿化的肥料。

④燃生物质锅炉产生的灰渣:主要成分为生物质颗粒燃烧后产生的灰渣,集中收集后提供给周边农户用作农肥。

⑤格栅及隔油池油脂:项目产生的废水中含有一定的油分,项目废水处理设施设置有隔油池,废水在经过格栅及隔油预处理后,废水中大部分的油类物质被收集,不会对后续的池类构筑物以及污水管道等造成堵塞等影响,该部分收集的油脂为熬炼及精炼工序冷凝废气中未完全分离出来的油脂,不含其它毒性物质,符合项目原料要求,格栅及隔油池集中收集后的油脂作为原料回用于项目熬油工序。

⑥污水处理站污泥:项目污泥经压滤机浓缩脱水后,使用容器集中分类收集,暂存在污泥暂存间,并定期运至有资质的污泥处置单位处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⑦废导热油:项目利用加热导热油为熬炼工序提供热源,导热油每5年更换1次,该项废物属于危险废物,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分类编号为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物代码900-249-08(其他生产、销售、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及沾染矿物油的废弃包装物)。项目营运至验收期间并未产生废导热油,一旦产生,采用油桶进行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并做好台账记录。

经上述措施处理后,本项目固废对环境影响不大。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厂界下风向无组织废气监测因子(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的监测结果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值要求,其中上风向不评价。

2、DA001排气筒外排口(锅炉废气)监测因子(颗粒物、SO2、NOX、烟气黑度)的监测结果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中燃煤锅炉标准要求;DA002排气筒外排口(生产废气)油烟的监测结果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表2的大型规模标准要求,臭气浓度的监测结果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求。

3、项目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经过企业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处理尾水能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相应标准限值要求,且同时能满足大平山健康食品产业园污水处理厂接纳污水的标准要求。

4、项目周边敏感点雅桥村的环境质量监测因子的监测结果中SO2、NOx、TSP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氨、硫化氢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2018)附录D中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要求;

5、项目四周厂界外1m处昼夜噪声的监测结果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6、一般固废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的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相关要求。

综上,项目验收期间,根据监测结果可知,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的治理设施的处理效果均满足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设计指标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五、验收结论

广西兴 (略) “年产4.5万吨饲料级动植物油脂生产项目”环境保护手续齐全,项目建设在设计、施工阶段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文件所要求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年产4.5万吨饲料级动植物油脂生产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项目后续环保工作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通过后,业主需要继续按照项目环评与审批文件要求做好各项污染防治工作,健全完善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加强设备的维护管理,提高有关人员的环保意识,保证项目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同时按新时期的环保要求做好环保工作。

广西兴 (略) +年产4.5万吨饲料级动植物油脂生产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公示本.pdf

广西兴 (略) 年产4.5万吨饲料级动植物油脂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及验收小组成员名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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