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批前公示】关于《临泉华本血液透析中心有限公司临泉华本血液透析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环评批前公示】关于《临泉华本血液透析中心有限公司临泉华本血液透析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有关规定,参考专家函审意见,经审查,我局拟对《临泉华本 (略) 临泉华本血液透析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审批提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和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临泉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处。
联系电话:0558-*、*
电子邮箱:*@*63.com
地 址:临泉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2023年2月28日
项目名称:临泉华本血液透析中心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临泉华本 (略)
建设地点: (略) 临泉县邢塘街道办前进东路与姜尚大道交叉口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徽永益 (略)
一、建设项目概况:项目租赁建设面积1000平方米,内设透析室、功能间、水处理室、配液室、医护办公室、更衣间、大厅接待室及其他功能间,购置血液透析滤过机4台、血液透析机16台、反渗水处理系统、中心供氧设备、心电图机1台、除颤仪1台、ABS双摇床、各种医疗设备及常用医疗耗材、药品。配套设施消防、供配电、污水处理设施。设置床位20张。
二、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拟批复的主要内容):
1.项目水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院区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该项目租赁已建厂房,无施工期。营运期,项目要按环评要求配套建设一座处理规模10t/d的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工艺采用“水解酸化+生物接触氧化+次氯酸钠消毒”处理工艺。项目混合废水 (略) 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需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排放标准和临泉县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2.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通过对污水池加盖,并定期投放除臭剂以减少对外环境的影响,污水处理站、污泥间周边需加强植被的种植绿化,以减轻恶臭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废气浓度需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 3 中的相关标准。
3.项目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处置各类固体废物,加强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与综合利用。营运期,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固废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相关标准。项目设置10m2的危险废物暂存间, (略) 一楼西侧,污水处理站污泥、医疗废物等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送、处置及监管等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相关要求。污水站污泥清掏处置前应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医疗机构污泥控制标准。污水处理站污泥、医疗固废、废活性炭等需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4.项目噪声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营运期,要选取低噪设备,在院区采取合理布局、隔声、减震等措施控制噪声,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5.防止污染物污染地表水及地下水环境。项目要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做好防渗,污水处理站、危险废物暂存间、污水管道、化粪池要按照环评要求做好分区防渗,防止地下水污染。
三、强化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规范化设置排污口,项目要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境管理,强化相关的风险防范措施,强化应急处置,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按照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确认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后,办理排污许可手续。按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营。
公众参与情况:我局于2023年1月29日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了项目受理公示,公示期内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相关部门意见:临泉县发改委于2022年12月28日以“项目代码:2212-*-04-05-*”予以备案。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有关规定,参考专家函审意见,经审查,我局拟对《临泉华本 (略) 临泉华本血液透析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审批提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和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临泉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处。
联系电话:0558-*、*
电子邮箱:*@*63.com
地 址:临泉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2023年2月28日
项目名称:临泉华本血液透析中心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临泉华本 (略)
建设地点: (略) 临泉县邢塘街道办前进东路与姜尚大道交叉口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徽永益 (略)
一、建设项目概况:项目租赁建设面积1000平方米,内设透析室、功能间、水处理室、配液室、医护办公室、更衣间、大厅接待室及其他功能间,购置血液透析滤过机4台、血液透析机16台、反渗水处理系统、中心供氧设备、心电图机1台、除颤仪1台、ABS双摇床、各种医疗设备及常用医疗耗材、药品。配套设施消防、供配电、污水处理设施。设置床位20张。
二、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拟批复的主要内容):
1.项目水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院区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该项目租赁已建厂房,无施工期。营运期,项目要按环评要求配套建设一座处理规模10t/d的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工艺采用“水解酸化+生物接触氧化+次氯酸钠消毒”处理工艺。项目混合废水 (略) 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需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排放标准和临泉县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2.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通过对污水池加盖,并定期投放除臭剂以减少对外环境的影响,污水处理站、污泥间周边需加强植被的种植绿化,以减轻恶臭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废气浓度需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 3 中的相关标准。
3.项目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处置各类固体废物,加强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与综合利用。营运期,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固废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相关标准。项目设置10m2的危险废物暂存间, (略) 一楼西侧,污水处理站污泥、医疗废物等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送、处置及监管等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相关要求。污水站污泥清掏处置前应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医疗机构污泥控制标准。污水处理站污泥、医疗固废、废活性炭等需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4.项目噪声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营运期,要选取低噪设备,在院区采取合理布局、隔声、减震等措施控制噪声,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5.防止污染物污染地表水及地下水环境。项目要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做好防渗,污水处理站、危险废物暂存间、污水管道、化粪池要按照环评要求做好分区防渗,防止地下水污染。
三、强化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规范化设置排污口,项目要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境管理,强化相关的风险防范措施,强化应急处置,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按照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确认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后,办理排污许可手续。按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营。
公众参与情况:我局于2023年1月29日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了项目受理公示,公示期内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相关部门意见:临泉县发改委于2022年12月28日以“项目代码:2212-*-04-05-*”予以备案。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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